《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12月9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5年12月9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5〕67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12月9日印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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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重府發[1995]16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1998]37號)廢止;《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府發[1995]...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重要意義 (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 我國社會保障...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是一種政府檔案,發文字號是渝府發〔2006〕132號。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06...
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退休待遇與繳費相聯繫,基金...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2016年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規定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2015年1月3號國務院發布的條例。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5.重慶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安委會關於1998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通知(渝府發〔1998〕19號) 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部城區開發建設意見的通知(渝府發〔1998〕25號) 7.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按照《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的規定,為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保障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渝府發〔2011〕6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障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已經市政府第105次常務...
為提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關於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工作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2008年2月29日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
(人社部發[2015]2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3號)等檔案規定,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015年3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04〕50號)1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4〕63號)1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渝府發...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
2015年10月1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4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及國家有關...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2015年7月28日魯人社發〔2015〕46號)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韓金峰在全省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5〕52號)精神,結合...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是2014年10月1日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而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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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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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9年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文案...強化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定農村宅基地規範管理辦法,出台鄉村建設節...進一步提高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將已改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面納入參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