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2015年1月3號國務院發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 外文名:Old-age insurance system in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5年1月3號
- 發布形式:公開發布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2015年1月3號國務院發布的條例。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明顯滯後。我國應儘快出台統一的政策法規,提高統籌層次,“做實”個人賬戶,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大力...
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決定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現決定廢止《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24號)。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檔案通知 合肥市機關...
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改革的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所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或單位(以下簡稱機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有關...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試行)》的通知 (湘政發[1996]3號)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現將《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
2015年12月21 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人社部發〔2015〕112號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該《辦法》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
(四)本辦法實施前已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所需資金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範圍,繼...
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現就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實施意見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現就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以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
中國國務院2015年1月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統一提高中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次提高中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養老金並軌...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
第一條 為了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和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
第一條為適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關於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撫順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條例》,結合我市的實際,...
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十六...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為推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特制訂本辦法。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第一條 為適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關於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撫順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條例》,結合我市的實際,制定...
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工作,有利於保障參保人員流動時的養老保險權益,促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順利推進。制定和施行統一規範的經辦規程,是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配套檔案,是經辦職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檔案選:第1輯》是2016年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由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編寫。共收錄檔案128件(其中:國家檔案61件,山東省檔案64件,答記者問、發布辭及檔案解讀3件)。
養老金改革方案已經擬定,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養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簡介 “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2016年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規定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
2015年3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