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為推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特制訂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
- 實施地區:湖南省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為推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特制訂本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為推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特制訂本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機...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明顯滯後。我國應儘快出台統一的政策法規,提高統籌層次,“做實”個人賬戶,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大力...
1996年元月,省人民政府頒布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試行)》;1996年11月,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岳陽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1997年1月1日起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面啟動運行,並確定當年度繳納...
(四)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為建立多得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增強事業單位的人才競爭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事業單位建立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人事部制定。...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5〕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2016年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規定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89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2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5〕46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人社部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2015年3月27日國辦發〔201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答記者問(2015年1月1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
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及國家有關...
《定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方案》是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3號)規定,結合...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基本信息採集、測算方案設計、數據測算分析等基礎工作;研究提出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省與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辦法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經辦機構...
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鈎機制;統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和《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陝發〔2014〕4號)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後的公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直屬單位 湖南省就業服務中心 湖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湖南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 湖南省專家服務中心 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廳統計信息中心 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湖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廳...
2015年3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有償解除勞動契約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經濟補償金的,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待遇調整 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配合,全國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將在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