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廣東省政府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2016年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規定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是2014年10月1日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而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
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規定,結合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現就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業務經辦程式,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
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要求,為積極穩妥推進全省改革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15〕2號和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第一條 為了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和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及國家有關...
按照《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的規定,為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
(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5〕52號)精神,結合...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89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2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如何解決改革中所遇到的難點,切實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是當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現實問題。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
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是梅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梅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決定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具體內容 一、改革的目標和基本...
2015年2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5〕4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實施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崩離析、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
跨統籌範圍流動時,在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個人賬戶基金隨同轉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到機關或企業時,其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辦法按照勞動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處理意見的...
《定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方案》是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3號)規定,結合...
為提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關於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工作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2015年3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維護軍人養老保險權益,實現軍地政策順暢銜接,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現就軍人退役基本...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為推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特制訂本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