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為增強行政活動透明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編制《黃岡市發改委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公開許可權
黃岡市發改委主要負責公開市發改委製作的政府信息;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且由市發改委負責保存的政府信息。
市發改委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市發改委與其他行政機關共同製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製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黃岡市發改委辦公室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公開範圍
市發改委公開信息的範圍,主要是市發改委層面的,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民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條例要求公開的事項。
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市發改委信息公開範圍按如下負面清單執行:
(一)不予公開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不得公開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可以不予公開
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主動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公開平台
市發改委主動公開信息,通過黃岡市發改委入口網站、黃岡市發改委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
(二)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受理機構
黃岡市發改委辦公室負責接收和具體承辦公眾向市發改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辦公地址:黃岡市黃州區東門路33號;
(二)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到黃岡市發改委辦公室當場填寫黃岡市發改委信息公開申請表,直接提交申請。
2.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市發改委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中的“依申請公開”,按要求填寫申請信息,線上提交申請。
3.郵寄申請
申請人登錄市發改委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中的“公開指南”欄目,下載《黃岡市發改委信息公開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後,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至黃岡市發改委。
4.傳真申請
申請人可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傳真至黃岡市發改委,工作人員將通過申請表中留下的電話或電子信箱予以確認。
(三)申請材料清單
1.黃岡市發改委信息公開申請表
以下內容是必填項: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信息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身份證明
3.對於委託申請的,還需提供委託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信息。
(四)辦理流程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於7個工作日內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本機關對收到的有效申請在登記後出具《登記回執》,再根據先後次序進行處理,並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覆或者立即答覆予以公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五、監督申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黃岡市發改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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