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林業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農業政務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黃岡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法》(黃政發[2005]12號)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林業局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黃岡市林業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依規公開:依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需要公開的內容。
  2、政務公開檔目所列公開項目和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於屬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主要通過黃岡市林業局網站上設立的“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信息,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報導、大螢幕等輔助性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辦公地址:黃岡市新港三路9號 ;
(二)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
  公開權利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信息,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可採取信函、電報、傳真和當面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3、申請的處理
  (1)審查 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全。公開權利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單位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提出申請 — 填寫表格 — 確定申請公開的內容和形式 — 申請受理 — 做好登記 —審查 — 答覆申人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通過市政府網站信箱進行投訴;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市監察局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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