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市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全市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參與擬訂市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市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發展工作。
(五)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和結構最佳化政策。牽頭推進落實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擬訂全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組織擬訂全市重點項目計畫草案並推動實施。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市級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級、省級、市級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牽頭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臨空經濟區建設、黃團浠一體化發展等重大規劃、戰略。牽頭推進全市易地扶貧搬遷、廁所革命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相關對口支援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全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糧油倉儲單位和加工企業監督管理。承擔經濟、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國家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建設和發展。負責能源規劃與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審批、上報能源投資項目。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計畫,推進石油、天然氣儲備、項目建設。
(十四)主管電力行政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運輸發展規劃;負責經濟運行中多種運輸方式的協調和銜接;組織擬訂綜合運輸應急方案,協調不同運輸方式緊急調運應急物資,協調電煤等重要物資的運輸;組織協調重點港、站的疏運。
(十五)負責起草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擬訂全市儲備糧棉糖等戰略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畫。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職責。負責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提出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組織協調全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指導和督辦檢查工作。
(十六)負責價格調控、綜合和經費、行費價費定價審批工作。負責工業品、農產品等商品的定價審批工作。負責定調價費的成本監審、日常定期成本監審以及農本調查工作。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軍糧供給有關工作。
(十八)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市對口支援新疆領導小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市臨空經濟區建設領導小組、市糧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九)參與制定全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組織實施新型產業人才振興工程,圍繞我市主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引進培育急需緊缺人才,做好服務業領軍人才的培育、推薦、評選和服務工作,建立完善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和服務業領軍人才信息庫,直接聯繫和掌握一批優秀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和服務業領軍人才。爭取國家、省在人才項目、資金方面的支持。
(二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市級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市級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及收儲、輪換,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有關物資的動用和去向。(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申報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辦公室、政工科、國民經濟綜合與發展規劃科(掛服務業發展科牌子)、固定資產投資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掛市武漢城市圈綜改辦改革試驗綜合科牌子)、對外經濟與財金貿易科(掛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牌子)、地區經濟科、農村經濟科、能源科、工業與高技術產業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掛市人民政府節能辦公室、應對氣侯變化科牌子)、社會發展科(掛就業與收入分配科牌子)12個職能科室。
組織機構
辦公室
政工科
國民經濟綜合與發展規劃科(服務業發展科)
固定資產投資科 (政策法規科)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綜改辦改革試驗綜合科)
農村經濟科
工業與高技術產業科
社會發展科(就業與收入分配科)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市節能辦、應對氣侯變化科)
地區經濟科
能源科
對外經濟與財金貿易科(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紀檢監察室
綜改辦改革試驗協調與督辦科
市推進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
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市經濟動員辦公室
市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
市開發區管理辦公室
市醫改辦
市能源辦公室
市節能監測中心
市鐵路經濟建設辦公室
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市工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
市上市公司指導服務中心
市工程諮詢評審中心
機構負責人
主任:潘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