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商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黃岡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商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黃岡市商務局
黃岡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兩種形式。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外,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照《黃岡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黃岡市商務局辦公室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方式
  黃岡市商務局主動公開信息,通過黃岡市商務局網站、微信公眾號、市級新聞媒體、公告公示欄、電子屏等平台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黃岡市商務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黃岡市商務局辦公室,填寫黃岡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直接提交申請。
  2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登入黃岡市商務局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中“政務公開”欄目中公開申請,並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郵寄地址:黃岡市黃州區新港大道168號,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黃岡市商務局辦公室是黃岡市商務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黃岡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黃岡市黃州區新港大道168號;
  四、監督申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黃岡市商務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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