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措施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協調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批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六)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的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指導縣域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評價的統籌協調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實施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企業家培育工程;推進工業企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平台建設;引進和鼓勵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來黃創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做好人才資源開發、智力引進和自主培訓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編制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使用計畫和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一)負責全市工業行業管理和鹽業、醫藥儲備管理,聯繫市工業經濟聯合會、市鹽業公司,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及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通信行業、軟體和信息服務行業和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戰略、政策;指導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工業信息化的實施計畫;推進信息系統集成能力評價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融資性擔保行業監督管理職責劃歸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電子政務建設有關職責劃歸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3.將我市電力行政主管部門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調整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明確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電力行政管理和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的煤炭行業管理和煤電調運職能一併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領導分工
局長 劉婷負責主持市經信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國平: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經信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田曉明:主持智慧型裝備產業招商分局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負責招商引資行動、與中船重工集團(含712所)合作項目建設等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軍:分管行政審批科、信息化推進科、電子信息產業科、市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放管服”改革、信息化建設(含兩化融合)、通信行業管理、網路信息安全(含信息動員和應急救援)、電子信息產業發展、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設、精準扶貧(含庫區移民幫扶點)、河湖庫長聯繫點、綜合治理(含聯繫點)等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亞平:分管市委促進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國防科技工業科、安全生產監督科(工業<冶金>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促進軍民融合發展、民爆物品及船舶工業行業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級調研員 范學超:分管產業科(《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技科、負責產業發展、技術改造、雙百項目行動、創新創業行動、區域協作(含援疆工作)、清潔生產(含節能減排、雷霆行動)、鹽業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輝:分管政工科(主責辦)、離退休人員管理科、負責黨建群團、紀檢監察、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聯繫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經信局紀檢監察組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級調研員 陳軍:分管經濟運行科(市服務企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科(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服務企業行動、縣域經濟考評、中小企業培育及企業家成長工程、企業人才等工作,聯繫行業及企業社團組織。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李洪:分管辦公室(財務室)、機關工會,負責機關、財務、工會、文明創建、檔案達標、原屬企業改制、“四城聯創”(含城管會戰社區網路、市區棚改聯繫點)、信訪維穩等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市工業經濟聯合會會長 李潔:主持工業經濟聯合會工作。承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抗災、扶貧、保密、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應急管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擬訂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工業地方志編纂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局屬國有企業改制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黨組主體責任工作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及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年度考核、教育培訓、獎懲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人事管理;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國審批、學歷認定等手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研究新型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問題,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和重要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宣傳、新聞發布與理論研究工作;承擔智慧型製造產業招商分局招商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承擔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批、審核職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照授權負責行政審批(含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發證以及網上辦理、網上公開和網上諮詢工作;依法依規提出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
(五)經濟運行科(市服務企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工業經濟運行年度發展目標,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組織協調工業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應急物資、重要物資的調度、企業防災減災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清潔生產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服務企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企業負擔情況,受理涉及增加企業負擔的舉報、投訴,協調處理涉及企業負擔的重大事項,承擔市企業負擔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科技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實施有關重大科技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組織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產業化示範工程;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歸口管理技術改造和工業強基等轉型升級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程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中央和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申報及項目管理;負責提出市財政專項資金安排使用的意見或建議;監測分析企業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政策建議;承擔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組織推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創建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工業承接國(境)內外產業轉移的及建議和措施;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武漢城市圈工業協作配套和產業一體化相關工作;參與擬訂扶持工業企業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促進企業到境外投資創辦企業。
(七)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科(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強化縣域經濟統計報表分析,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建議措施;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中小微企業運行監測工作;制定實施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建立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抓好創業創新平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人才培訓、培育工作;承擔全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產業發展科(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擬訂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培育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指導開展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培育、提升工作;組織實施、發展服務型製造業和工業設計;負責產業轉移、淘汰落後產能和工業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負責原材料(鋼鐵)、有色金屬、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農藥)、消費品(輕工、紡織、食品、家電)、裝備製造業(不含船舶、飛機、航空航天、軌道交通)、醫藥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九)國防科技工業科
負責全市船舶工業行業管理,負責擬定全市船舶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市船舶建造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流通行業管理工作及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安全和質量監督管理。
(十)信息化推進科
研究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及重大項目建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工業信息安全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指導做好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促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推進工業領域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邊緣計算等產業發展;負責組織落實工業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規範;增強大數據技術創新與新套用能力。指導推進人工智慧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動人工智慧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廣泛套用。
(十一)電子信息產業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
擬訂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狀況;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分析行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相關技術改造項目審查工作;承擔市軟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組織實施;承擔行業統計調查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軟體產業有關優惠政策;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推進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及產業化;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推動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安全可靠系統集成能力建設;承擔安全可靠信息產品、系統推廣套用工作;推進軟體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及 正版化。
(十二)安全生產監督科(市工業<冶金>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市民爆物品生產經營、造船、冶金、通信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