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增強行政活動透明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編制《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市水利和湖泊局公開信息的範圍,主要是涉及黃岡水利系統,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民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條例要求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形式
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形式,同時還採取電子螢幕、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特殊情況於信息生成後1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部門為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黃岡市黃州區寶塔大道85號
(三)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公開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1),通過網上提交即可。
(2)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送至網上服務“網上辦事”欄目。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黃岡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
(4)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2、申請處理
(1)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預以登記並出具回執。
(3)答覆。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
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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