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單位信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等檔案,結合實際,特編制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務信息範圍詳見本單位編制的《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入口網站網上查閱和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現場查閱。
  (二)公開形式
  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形式,同時還採取宣傳欄、電子螢幕、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鹹寧市鹹寧大道246號
  辦公時間:8:00--12:00;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程式
  1、申請提出
  申請信息公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填寫《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1),該表可以在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領取,也可在鹹寧市水務局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送至本單位受理信箱。
  (3)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2、申請處理
  (1)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預以登記並出具回執。
  (3)答覆。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申請流程
  鹹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流程詳見附屬檔案2。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務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委農辦紀檢組投訴。
辦公地址:市行政服務中心5樓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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