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

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

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鹹安區委、鹹安區人民政府關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陳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Xianan District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of Xianni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陳濤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中央、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害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照國家應急管理部、省應急管理廳和市應急管理局統一部署,牽頭做好全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相關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助上級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場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助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預警監測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行業、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擔區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等議事協調和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與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利和湖泊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上級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場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利和湖泊局、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區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發布森林和草場火險信息。
2、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利和湖泊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區林業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場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火情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利和湖泊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6、區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按照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的職責分工,執行區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教育培訓、信息、財務、黨群、安全、綜治、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交流合作、調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招錄、培訓、考核等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應急救援股
承擔組織協調應急值守等工作。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有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協調跨區域應急救援力量與現場保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
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綜合監管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股)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各級和各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負責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建立相關行業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建立相關行業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
(四)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承擔全區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上報工作。組織起草區政府應急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有關重要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
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受理、分辦和證件發放。擬訂行政審批規範,最佳化辦理流程。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五)災害防治股
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場等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擬訂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
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六)救災股(減災股、地震股)
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和全區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承擔全區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負責有關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監測台網(站)、地震監測信息和地震預報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擬訂區級地震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全區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政治處。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政治處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行政編制

區應急管理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政治處主任1名;內設機構正職6名。
區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鹹寧市鹹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陳濤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鹹寧市鹹安區委、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