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開展應急管理信息公開工作,服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鹹寧應急管理信息,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鹹政辦函[2007]10號檔案精神,特編制《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鹹寧市應急管理局在鹹寧市應急管理局網站上予以發布。需要獲得鹹寧市應急管理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鹹寧市應急管理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為市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的信息。市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1、鹹寧市應急管理局網站
2、鹹寧市應急管理局通過報刊、電視、電台等新聞媒體和在辦公樓內設定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屬主動公開的信息,鹹寧市應急管理局將儘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3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鹹寧市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本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局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目錄,並向社會公布。
(二)受理機構
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市應急管理局九樓(鹹寧市鹹安區金桂路151號), 受理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向市應急管理局提出申請的,可在鹹寧市應急管理局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信息公開申請表》進行辦理。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申請獲取應急管理信息,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也可採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口頭申請等法定方式向受理單位提出。口頭申請的,申請人應配合受理機關做好記錄,並提供真實基本情況。
2、申請處理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表》後,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於《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受理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受理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鹹寧市應急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應急管理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市應急管理局機關紀委舉報投訴,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關違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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