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科技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特編制《鹹寧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科技局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鹹寧市科技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鹹寧市科技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科技局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報導等輔助性的公開方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信息生成後,辦公室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開範圍指符合《規定》但未主動公開,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信息。
(二)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為鹹寧市科技局辦公室,辦公地址:鹹寧銀泉大道628號;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據國家規定進行調整)。
(三)公開程式
1、申請提出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的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鹹寧科技創新網”上填寫電子版《鹹寧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後通過網上傳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當面申請。
(4)特別程式。申請人申請與自身相關的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表》後,將進行登記並向申請人出具回執。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一般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要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本機關處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鹹寧市科技創新網”上的《鹹寧市科技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
三、監督方式
申訴監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監督部門投訴。地址:鹹寧市科技局紀檢監察室,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上級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違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當本局違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申請人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申請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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