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開展城管執法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鹹寧城市管理信息,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鹹政辦函[2007]10號檔案精神,特編制《鹹寧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鹹寧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在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網站上予以發布。需要獲得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為市城管執法局主動公開的信息。
  市城管執法委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城管執法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1、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網站
  2、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編印的《城管執法簡報》;
  3、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通過報刊、電視、電台等新聞媒體和在辦公樓內設定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城管執法信息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日。
  二、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主動公開以外的城管執法信息,可以向市城管執法委員會辦公室申請獲取。
  (二)受理機構
  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受理機構為:
  1、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由市城管執法委員會辦公室受理。
  辦公地址: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三樓(銀泉大道539號)
  受理時間:工作日的8:00--12:00;15:00--17:30
2、涉及專業和業務信息公開申請由市城管執法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受理後,交局相關科室公開或答覆。重要信息公開或答覆,要報分管主任審批。
  (三)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向市城管執法委員會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後,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確定的當面受理點領取,也可在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申請獲取城管執法信息,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也可採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口頭申請等法定方式向受理單位提出。
  口頭申請的,申請人應配合受理機關做好記錄,並提供真實基本情況。
  2、申請處理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表》後,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於《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受理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受理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關未依法履行城管執法信息公開義務,可以通過鹹寧市城管執法委員會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信訪室(市城管執法委員會二樓)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關違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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