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開展農業農村信息公開工作,服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鹹寧農業農村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檔案精神,特編制《鹹寧市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鹹寧市農業農村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組織結構。包括鹹寧市農業農村局職能、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名稱及職能,局領導名單及分工、內設科室等。
2、工作動態。包括鹹寧市農業農村局各類通知、公告、日常工作信息等。
3、法規政策。包括與鹹寧市農業農村局進駐事項相關的國家級法律、行政規章,省級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規章、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及對相關政策的解讀。
4、人事信息。包括任命幹部的任前公示和相關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和錄用公務員相關信息,以及人員教育培訓信息等。
5、財政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情況、三公經費、可公開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可公開的其他資金信息。
6、業務信息。包括進駐鹹寧市農業農村局的各項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
7、其他信息。鹹寧市農業農村局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1、鹹寧市農業農村局網站
2、鹹寧市農業農村局編印的政務信息;
3、鹹寧市農業農村局通過報刊、電視、電台等新聞媒體和在辦公樓內設定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鹹寧市農業農村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請登錄鹹寧鹹寧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線上申請,或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方式提交鹹寧市農業農村局,按規定和程式進行處理。
(一)申請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鹹寧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
辦公時間:工作日的 8:30-12:00, 14:30(冬季)- 17:30,15:00(夏季)-18:00(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鹹寧市淦河大道1號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 3種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申請人向鹹寧鹹寧市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申請。
(2)傳真申請。申請人下載填寫《依申請公開申請表》 (附屬檔案)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依申請公開欄目。
(3)網際網路申請。通過登錄鹹寧鹹寧市農業農村局入口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線上申請。
(三)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商請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答覆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況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 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局的政府信息,可提供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四)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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