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部門的政務信息,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來鳳縣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來鳳縣農業農村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縣農業農村局領導介紹、主要分工
2.縣農業農村局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縣農業農村局制定的部門檔案及相關工作規則
4.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5.其他依據規定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公開形式,通過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縣農業農村局將在信息生成後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20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符合《規定》要求但未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公開。
(二)受理機構
申請縣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的受理機構為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辦公時間為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來鳳縣翔鳳鎮檔案大樓1505
(三)受理程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來鳳縣人民政府公開網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受理機構電子信箱即可。
2.《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等;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等相關線索;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張申請表填寫一項申請內容。
3.對申請的辦理
我單位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對要件完備的,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我單位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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