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主動公開,有關事項,申請處理,工作機構,

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公開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以下信息:
1.機構改革後的機構職能信息(辦公地址、“三定”方案、領導名錄、內設機構職責和聯繫電話等)。
2.新出台的有關扶貧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解讀。
3.本單位“三公”經費(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使用管理情況,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4.全面落實扶貧政策措施,全面完成精準扶貧年度任務工作情況。
5.鞏固拓展精準脫貧成果,加大扶貧投入力度情況。
6.突出抓好產業扶貧,統籌落實健康、就業、教育、文化等扶貧措施,增強貧困地區“造血”功能工作情況及成效。
7.堅持扶貧與扶志、扶能、扶智相結合,激發貧困民眾內生產力工作情況。
8.年度完成村出列、貧困人口脫貧工作進展情況。
10.“支部主題黨日”“文明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
11.回應社會關切情況(網上公眾訴求回復辦理、政務微博、微信管理等)。
1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13.本部門工作過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
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入口網站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下載《鹹寧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4.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暫不受理以電話、傳真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方式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諮詢。

申請處理

1.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根據需要,可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核,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相關信息。
2.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延長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提前告知申請人。
3.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如需徵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機關意見,徵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覆期限。
4.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覆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後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
申請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及本指南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不予公開範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不予公開;
2.所申請信息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不予公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予公開;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訊、健康、婚姻、家庭、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的,不予公開;
5.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覆期限,如徵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製作的,本機關屬於牽頭製作機關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可以徵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徵求意見機關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7.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覆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覆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工作機構

鹹寧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為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本機關政府信息工作。
辦公地址:湖北省鹹寧市銀桂路8號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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