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規定,本機關製作的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並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利川市人民政府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利川市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情況、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由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脫貧攻堅規範性檔案等。
二、公開形式
1.通過利川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
2.公開時限。以利川市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方式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1.受理機構信息
受理機構名稱: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辦公地址:利川市行政服務中心15-17樓
2.申請辦理程式
申請人填寫《利川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利川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下載,申請表複印有效。
3.申請方式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提交電子版《申請表》至我辦電子信箱
(2)信函申請。申請人也可通過信函方式,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本機關不受理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五、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表》後,對申請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不屬於本辦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構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區分處理,部分公開;
5.申請表填寫不完整、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將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6.同一申請人重複向本辦申請公開同一信息,本辦已經作出答覆的,將不再重複處理。
六、處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或提供的,將當場予以答覆或提供;不能當場答覆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或提供;如需延長答覆或提供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七、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發生的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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