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增強行政活動透明度,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黃岡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法》(黃政發[2005]12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黃政辦發[2010]25號)的規定和要求,特編制《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我局“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定等,以及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民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條例要求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形式:通過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屬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應急事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其他事項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局主動公開以外,並符合要求公開的信息。
  (二)受理機構
  黃岡市文化和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本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承擔。
  辦公地址:黃岡市東門路151號
  (三)公開程式
  1、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的“依申請公開”欄目,按要求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直接提交申請。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根據需要書寫申請。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提交至本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局辦公室)。
  2、申請受理
  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決定不予公開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監督申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信息公開承辦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申訴或投訴,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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