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規定和要求,特編制《黃岡市住建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黃岡市住建局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類:
  一、主動公開事項
  (一)公開範圍
  1、政務信息:建設動態、村鎮建設、法律法規、工程質量、建築管理、施工安全、工程造價;
  2、其他:職能簡介、單位機構、領導分工、辦事指南、部門信箱、政民互動。
  (二)公開形式
  市住建局主動公開信息通過黃岡市住建局網站、委辦公大樓LED顯示屏等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日內。
  二、依申請公開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範圍
  除以下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1、屬於國家秘密的;
  2、屬於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危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務信息。
  (二)受理機構
  由市住建辦公室具體承辦。
  辦公地址:黃岡市住建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辦公時間;
(三)公開申請
  1、填寫《黃岡市住建局依申請公開申請表》(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或者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 “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4.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四)申請受理
  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況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1、屬於應當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申請的政務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職責掌握範圍的,若我委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聯繫方式,告知申請人;
  4、申請信息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信息;
  5、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監督申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市住建局信息公開承辦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黃岡市住建局主責辦申訴或投訴,亦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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