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黃岡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傳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3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
為了加強黃岡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傳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了加強黃岡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傳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的第524號條例。該條例於2008年4月2日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並由國家總理溫家寶於2008年4月22日對外公布。2017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核定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村鎮,其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全面規劃,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和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按照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釋義》是2009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法制司。內容簡介 2008年4月2日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公布),自2008年7月1...
2.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基礎上,以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規範性檔案的形式,制定相關保護管理辦法並實施,明確保護目標、保護對象、保護範圍、保護利用和建設控制具體要求、各保護主體的權利責任、獎懲措施等。(三)健全保護管理機制...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是國家寶貴的自然和文化遺產。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歷史文化...
(一)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文物保護利用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的。(二)未按規定認定公布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街區和歷史地段、歷史建築等,或者未按規定核定或登記公布不可移動文物,並且達到一定數量的;...
徵求意見過程中,部分單位認為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保護範疇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從保護數量及保護價值方面相比,沙市區比荊州區更勝一籌,建議將古城範圍確定為荊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確定的範圍,即沙市區範圍內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與利用,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整體保護、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正確處理歷史文化遺產繼承、保護和利用與城市建設和經濟...
為了加強古民居保護,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10月20日鹹寧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遵義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於2021年11月26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由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共六章53條。分為“總則”“保護對象”“保護措施”“傳承利用”“法律責任...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襄城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古城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古城保護知識,增強全民古城保護意識。第二章 規劃和保護 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襄陽城牆保護規劃,組織編制襄陽...
市、縣(區)人民政府設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用於保護對象普查、保護名錄製定、保護規劃編制、維護修繕補助、表彰和獎勵、學術研究、宣傳教育等方面。第七條 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委員會負責審議、協調、指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的...
第六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文化(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管理具體工作;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名城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化(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歷史文化...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可以設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保護工作的統籌、指導、協調、監督,具體組成辦法和工作規則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9號《泰安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已經2022年12月7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通知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傳承弘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文物、歷史建築、古樹名木、傳統地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則,維護歷史文化...
文化旅遊、城市管理、房產、住建、國土資源、環保、發展改革、民政、公安、交通、民族宗教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歷史...
第二章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第三章 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保護 第四章 文物、歷史建築和歷史遺址(跡)的保護 第五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
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土地、市政市容管理、公安、商貿、教育、旅遊、僑務、宗教、地方史志、黨史、檔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許可權,協同做好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和利用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歷史...
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內應當具有兩個以上的歷史文化街區。第十一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歷史文化遺產的普查和歷史文化價值論證工作,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具備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條件的城市...
洛陽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於2020年10月16日洛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20年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洛陽市歷史文化...
2023年10月13日,邯鄲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號公布《邯鄲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該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進程 公告發布 邯鄲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第9號 《邯鄲市...
《鎮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是2019年10月29日鎮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全文 (2019年10月29日鎮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