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政府的綜合服務工作,承擔州政府及辦公室公文辦理、會務組織、事務保障服務職責。
(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州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三)負責州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州政府與州委、州人大、州政協、黃南軍分區、武警黃南支隊的工作聯繫。負責與各縣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門、州直及省駐州各單位和各民眾團體的工作聯繫和綜合協調。
(四)督促檢查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政府對州政府決策事項及州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報告。督促檢查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五)負責州政府應急管理和值班報備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落實州政府領導指示。
(六)負責並指導監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
(七)承擔信訪工作,辦理信訪事項,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八)辦理州政府和州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不含州信訪接待室):
(一)秘書科。
辦理州政府和辦公室的綜合文秘工作;承辦州政府及辦公室公文和領導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辦理各類公文的受理、擬辦、運轉、印發、報備、歸檔、清理工作;辦理州政府各類會議會務組織工作;協調安排州政府領導的相關活動;聯繫州委、州人大、州政協辦公室工作;管理州政府和辦公室印鑑,辦理州縣政府、州級行政機關、直屬單位印章的啟用、廢止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州政府研究室。
承擔州政府主要領導的日常政務和事務服務工作;負責州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匯報、文章、新聞稿件、簡報信息的起草、修改、整理和審核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等州政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州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承擔全州重大經濟、社會問題和州政府重要決策的調查研究;對全州經濟、社會形勢分析與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為州政府決策提供政策諮詢和對策建議;參與制定全州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州政府督查室。
督查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決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督查落實州政府各部門承辦的省、州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省、州政協委員提案;督查落實州政府與各地區、各部門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確定的目標任務;督查落實州政府有關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州政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和交辦的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信息科。
承擔全州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饋工作,負責編髮上報《黃南政務信息》;負責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重要工作信息的編寫、審核把關工作;指導全州政府系統信息業務工作;聯繫省內、州內新聞媒體,承擔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黃南政報》編印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電子政務辦公室。
承擔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相關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州政府系統政務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全州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和外網的規劃、建設、指導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黃南州電子政務區域網路視頻會議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及指導工作;負責州政府入口網站及網站相關套用系統的規劃、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州政府系統政務網站的審核、監督、指導及域名審核工作;負責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後勤服務科。
負責州政府領導的服務事務和機關總務、後勤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辦公場所設備、車輛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工作設備購置、配備及調度;負責報刊、圖書資料的征訂;負責州政府樓、院內環境衛生和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會議中心、幹部食堂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科。
負責與州委辦公室、州人大辦公室、州政協辦公室、州政府各部門以及各縣政府的工作聯繫;承擔州政府黨組和州政府辦公室黨組綜合文秘工作;承擔辦公室機關黨委黨務管理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州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員調配、人事檔案管理及工青婦工作;承擔辦公室目標考核、績效考核及考勤管理職能,辦理機關幹部職工請銷假報備事宜;承擔辦公室普法依法治理、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民族團結進步、扶貧聯點等相關工作任務;承擔辦公室對外聯絡和溝通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州政府總值班室、州人民防空辦公室兩塊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州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審查各部門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承擔州政府應急值守工作,負責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掌握有關社會安全的情況和信息,發布有關預警信息;及時掌握全州重大情況和動態,向州政府領導和省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協調有關部門協助州政府領導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檢查各縣和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及值班工作;承擔州政府總值班工作,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承擔各縣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門領導幹部請假報備事宜。
貫徹執行上級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制定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組織指導檢查規劃、計畫的落實;受理人民防空執法中申請複議的案件;負責人防組織指揮業務建設,組織制定防空襲預案、抓好人防指揮幹部培訓和專業隊伍組訓;負責人防通訊警報建設和防化工作,負責人防無線電管理;負責本級人防工程及公共掩蔽和疏散幹道工程的建設、維護、管理和使用;負責防空地下室的修建管理工作,審批防空地下室建設方案並參與驗收工作;組織指揮人防宣傳和“三防”知識教育;掌握和分配人防建設經費,負責人防戰備工作的統計;戰時組織指揮人民防空工作。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外事僑務辦公室。
監督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對全州涉外事務的管理和指導協調工作,擬訂本州外事工作的制度和工作規則;建立和完善涉及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機制,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外國記者在州內的活動;初步審核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台及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事宜;綜合管理全州因公出國工作,承辦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負責承辦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國際與國外有關機構和人員以及華僑、華人、港澳台同胞捐贈款物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友好協商工作,指導並開展對國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港澳台同胞的友好聯絡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僑、涉港澳台突發事件,負責僑務和港澳台信訪工作,負責對僑務工作對象的服務、扶貧救濟工作,協調港澳台同胞的安置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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