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藏族自治州統計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 所在地:隆務鎮
主要職責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管理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統計調查活動。
(三)負責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統一組織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預測、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州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固定資產、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和工資、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經濟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州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統計資料,按規定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州統計資料庫體系,依據國家標準和運行規則,統一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
(八)協助管理各縣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州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州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州的統計執法工作和違反《統計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科牌子)。
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業、人口和勞動工資等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農村住戶、城鎮住戶、民眾安全感、1%人口抽樣調查等,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
(二)國民經濟核算科。
負責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民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有關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擬訂全州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調查方案,審查和管理各項統計報表工作。
(三)能源統計科。
承擔能源平衡核算、規模以上工業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單位產品能耗、水消耗日常統計工作;監測主要行業、主要品種和重點耗能工業企業能耗情況;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對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分析,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