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局是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州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擬訂全州扶貧開發規劃,研究提出扶貧開發有關配套政策建議。
(二)執行農牧區貧困人口扶持標準和扶持對象;負責開展貧困狀況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
(三)組織實施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執行信貸扶貧貼息資金的使用計畫。
(四)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篩選、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信貸扶貧項目的推薦工作,協調全州扶貧小額信貸到戶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扶貧開發項目實施工作,承擔扶貧開發績效考評工作。
(五)負責全州易地扶貧開發工作,組織開展全州貧困勞動力轉移和貧困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申報、認定並扶持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
(六)組織、協調定點扶貧、對口幫扶工作;組織指導州直機關的定點幫扶和社會扶貧工作;承擔扶貧開發援助項目的協調和管理責任,開展扶貧領域交流與合作。
(七)承擔扶貧政策和扶貧重大課題調研工作。
(八)指導評估各縣貧困村脫貧認定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扶貧開發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管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政策和扶貧重大課題調研;提出貫徹落實扶貧開發政策的建議措施。
(二)項目管理科。
承擔全州扶貧開發規劃、計畫、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項目儲備、審核、申報、文本(可研)編制及組織、驗收等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扶貧資金、信貸扶貧資金的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承擔組織認定並扶持、培育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協調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州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項目實施情況;糾正專項資金使用中的違規違紀問題,配合審計和監察部門做好專項資金審計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扶貧開發政策的落實情況,承擔扶貧開發績效考評工作。
(三)社會扶貧科。
聯繫協調國家部委、發達省市、省直機關定點扶貧、對口幫扶和經濟協作工作;動員、引導、組織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負責國內外援助項目的管理和扶貧經驗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國內外扶貧開發援助項目的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提出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和管理辦法;承擔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貧困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和全州扶貧幹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督查及考核州直機關開展定點幫扶工作;負責農村牧區剩餘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
(四)統計與易地扶貧科。
承擔扶貧開發統計、動態監測和貧困人口調查摸底、建檔立卡工作,負責各類扶貧資金、援助幫扶資金和物資的統計工作;承擔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儲備、審核、申報、文本(可研)編制;組織、指導、督查、驗收易地扶貧搬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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