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市區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經鷹潭市政府同意,鷹潭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4月8日印發鷹潭市市區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鷹潭市市區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8日
  • 發布單位:鷹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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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編制的目的、意義和依據
為合理配置市區土地資源,科學調控土地市場,有效控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集約節約和高效利用土地,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效實施,依據《土地管理法》、《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編制規範(試行)》(國土資發〔2010〕117號)有關要求,結合各部門的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計畫。
本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計畫編制的範圍為鷹潭市月湖區、信江新區、高新區,計畫供地期限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鷹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為指引,以推進土地要素供給側改革為目標,正確處理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合理安排鷹潭市市區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布局,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與存量用地數量。堅持嚴格保護耕地、保障高質量發展用地、高效集約用地,合理安排各業各類用地。加強巨觀調控,轉變用地觀念,創新用地模式,注重開源節流,落實共同責任,構建科學發展新機制,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守耕地保護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和違背自然規律綠化造林、挖湖造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提升全社會對基本農田永久保護的意識,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2.節約集約用地。圍繞控制“增量”,盤活“存量”,提升“質量”,突出節約集約,推動土地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繼續加大市區批而未供土地利用、閒置土地處置和批而未用土地開發力度,優先供應存量建設用地,採取有效措施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著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嚴格執行各行各業建設項目用地標準,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保障重點項目用地。最佳化土地供應結構,優先保障民生、國家重點建設、03專項示範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現代服務業、優勢產業項、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項目用地需求。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業用地和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不予安排用地計畫指標。合理控制房地產開發用地,統籌確定區域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規模。
三、供應計畫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鷹潭市市區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總量為6782畝。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1.商服用地。計畫供應246畝,占計畫總量的3.6%。
2.工礦倉儲用地。計畫供應525畝,占計畫總量的7.7%。
3.住宅用地。計畫供應1625畝,占計畫總量的24%。
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計畫供應2664畝,占計畫總量的39.3%。
5.交通運輸用地。計畫供應1671畝,占計畫總量的24.6%。
6.水利及水利設施用地。計畫供應52畝,占計畫總量的0.8%。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1.月湖區。供應1875畝,占供應總量的27.6%。其中:商服用地17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6.9%;住宅用地137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8.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708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26.6%;交通運輸用地962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57.6%;水利及水利設施用地52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100%。
2.高新區。供應1602畝,占供應總量的23.6%。其中:商服用地30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12.2%;工礦倉儲用地525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100%;住宅用地370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22.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321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12%;交通運輸用地356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21.3%。
3.信江新區。供應3291畝,占供應總量的48.7%。商服用地199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80.9%;住宅用地1118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68.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635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61.4%;交通運輸用地353畝,占該地類供應總量的21.8%。
四、政策導向
(一)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城市邊界無序向外擴張。嚴格執行用地標準和相關控制性指標,促進項目節約集約用地。科學研判市區建設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原則,合理確定年度土地供應總量。
(二)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堅持以土地供應結構最佳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優先保證重大基礎設施和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大力支持國家鼓勵的新產業、新業態和城鄉融合發展產業用地,對高污染、高能耗工業項目和產能過剩項目停止供應土地。
(三)科學調控房地產市場。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密切跟蹤市場形勢,切實把握好土地供應節奏、時序和價格,堅決遏制投機炒房,確保住宅用地形成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嚴格遵行土地供應方式規定,對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公開供地。鼓勵產業用地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方式取得土地。擴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有償使用範圍,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現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計畫執行的協調。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調,保障計畫有效落實。列入年度供地計畫的項目,用地單位要圍繞計畫供地時間,加快辦理前期有關手續,有關部門要提高審批效率,確保項目及時供地。列入年度經營性用地出讓計畫的宗地,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大征地拆遷工作力度,強化招商選商,確保地塊及時出讓。市自然資源局要做好計畫實施的指導工作,積極推進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
(二)強化產業發展用地保障。
切實落實產業用地支持政策,採取差別化方式供應土地。保障重點項目用地,支持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土地供應,運用多種土地供應方式保障新興產業的發展。在全市3個開發區推行工業“標準地”供地制度,讓企業拿地後更快地開工建設。
(三)強化建設用地批後監管。
加強土地供應後動態巡查,督促用地單位按照約定(規定)的動工時間開發建設,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避免土地閒置浪費。
(四)及時公布。
供地計畫編制過程中,充分徵求了區政府(管委會)及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供地計畫批准後,市自然資源局要按照要求通過部門入口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穩定土地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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