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峯縣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燃氣爆炸事故教訓,有效防範化解城鄉燃氣安全風險,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關於印發<恩施州城鎮燃氣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燃安委〔2021〕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峯縣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鶴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1年7月1日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燃氣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縣委工作要求,舉一反三,紮實開展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燃氣場站、管線和用戶端等潛在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縣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燃氣經營許可核查。對燃氣企業進行資質核查,重點就場站硬體設施、從業人員專業資格等方面進行檢查。對不符合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標準的企業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對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依法關停取締。(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城管局)
(二)燃氣項目合規性核查。對燃氣工程項目的合規性進行核查,督促燃氣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設計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將不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和燃氣專項規劃的城鄉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納入整改範圍,尚未實施的不得批准,已經實施的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擅自建設、改動燃氣設施的城鄉燃氣項目一律嚴查。(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城管局)
(三)排查整治天然氣管網隱患。對容美鎮和走馬鎮的天然氣管網進行大排查,重點排查天然氣管道被違法占壓、違章搭蓋和管網穿插、中低壓管網和入戶管網老化漏損等隱患,以及違法違規施工危害管道安全、未按標準設定燃氣管道安全警示標誌,施工單位未簽訂管道安全保護協定等問題。積極開展管道周邊滑坡、土石流、坍陷等地質災害排查治理,落實地質災害防範措施。(責任單位:鶴峰民生天然氣公司,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應急局、縣城管局,容美鎮人民政府、走馬鎮人民政府)
(四)排查整治燃氣場站隱患。開展燃氣場站(天然氣門站和液化氣充裝站)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設施、液位和壓力遠程監測設施、消防噴淋設施、雷電靜電防護設施以及燃氣儲罐超壓緊急切斷設備、壓力表、安全閥設備等安全隱患;重點整治燃氣場站未嚴格按規定配備人員、未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未嚴格實行50公斤液化石油氣瓶實名購氣、氣瓶運輸車輛未嚴格落實防撞保護措施等問題。(責任單位:鶴峰民生天然氣公司,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五)排查整治燃氣器具安全隱患。嚴查報廢、超期未檢、舊品翻新、信息化標識損壞等液化石油氣瓶非法流通行為,嚴查液化石油氣瓶信息化標識落實不到位的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依法查處無證經營和銷售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燃氣器具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
(六)排查整治用戶端安全用氣隱患。排查整治商業綜合體、小型餐飲店、餐飲夜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用氣安全隱患。督促天然氣公司重點整治私自改建燃氣設施,私拉亂接、私自增加用氣場所,燃氣具超期和安裝不規範等隱患。對私拉亂接燃氣的用戶,供氣企業應當採取限期整改、停氣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鶴峰民生天然氣公司,縣市場監管局、縣科技經信局)
(七)排查整治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安全隱患。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打非治違”工作部署,持續嚴厲打擊“黑氣點、氣販子(特別是位於縣或省交界區域的黑氣點和流動氣販子)和占壓管道、破壞燃氣設施、無證經營、為過期鋼瓶充氣、無危化品運輸許可證車輛運載燃氣鋼瓶”等非法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局、縣應急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
(八)排查整治燃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問題隱患。全面排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執行情況;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消防器材、設施不完善,無消防車通道,無人員緊急疏散引導圖示,未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圍牆未安裝鐵絲網,未建立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等);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應急防暴器材配備等);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辦證及持證上崗情況;燃氣企業在場站設定安全常識宣傳欄和按要求開展入戶檢查與安全用氣宣傳等情況。(責任單位:燃氣企業,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組織方式
縣住建局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縣直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聯合指導、檢查和監管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實行日報制,各級各相關單位每日17:00前將隱患排查整改、長效機制落實等工作情況報送至縣城鄉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聯繫人:李義忠)。
四、實施步驟
(一)排查自糾階段(2021年6月底前)。組織燃氣企業、商業綜合體和餐飲場所等相關單位和用氣大戶開展自查,建立問題隱患台賬。同時,督促天然氣企業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確保可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燃氣濃度,實時採集分析燃氣濃度,及時預警、同步推送信息。督促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健全配送服務體系和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
(二)分類整治階段(2021年11月底前)。對燃氣場站、燃氣管線、用戶端進行類別區分,做到“一企一案、一類一賬、一患一策”,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確保排查問題系統梳理到位、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隱患,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會商研判,制定整改時間表、路線圖,嚴格按程式驗收銷號,實行閉環管理,同時對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整改。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12月底前)。認真總結和系統梳理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燃氣安全隱患線索受理處置、違法經營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加快形成責任明晰、監在要害、管到關鍵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履職盡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重點內容和排查辦法標準,切實加強對城鄉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高質高效完成排查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加強聯動配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統籌推進城鄉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行聯合檢查、督查和執法,實現信息共享,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三)發動民眾參與。各級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通過格線管理、網路信箱、手機App等渠道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主動了解和掌握社會動態,及時收集反映網路輿情和社情民意,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
(四)完善長效機制。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對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進行研判,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城鄉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不落實、安全隱患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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