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農村燃氣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農村燃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11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農村燃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村〔2016〕36號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城鄉規劃局:
推進農村“氣代煤”工作,是國家和省著眼深化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作出的重大決策,對加快區域能源結構調整、促進生態環境治理、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各地紮實有序地實施了農村“氣代煤”工程。為促進農村“氣代煤”工作任務的完成,引導農村燃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保證燃氣設施安全高效運行,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保定廊坊禁煤區電代煤和氣代煤的指導意見》(冀政字〔2016〕58號)要求,現就加強農村燃氣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標準規範,確保質量
近年來,根據全國城鎮燃氣行業發展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及城鎮燃氣設計、施工、驗收等規範標準。《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明確,農村的燃氣管理參照此條例執行。對於農村燃氣工程,其設計應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範》執行,其施工、驗收等環節也要按照城鎮燃氣的相關規範或標準組織實施。各地要督促相關企業制定詳細具體的設計、施工方案,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標準規範,加強施工管理,搞好運行維護,確保民眾安全使用。
二、統籌燃氣規劃,協調推進
各地燃氣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農村燃氣發展規劃,並納入當地“十三五”燃氣發展規劃。農村燃氣規劃應綜合考慮城鄉燃氣發展需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合理安排本行政區域管道布局、管網走向及輸配系統等,明確農村地區燃氣發展的氣源種類、供氣方式、供氣規模、設施布局以及建設時序等,增強規劃的可實施性和操作性。組織農村“氣代煤”設施建設,要認真執行當地能源發展規劃和農村燃氣發展規劃。各地要研究制定農村燃氣設施建設的具體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年度任務,落實建設項目,明確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要科學組織建設,按時完成建設任務,使“氣代煤”建設項目安全高效運營,充分發揮效益,為農民民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三、做好運行管理,確保全全
各地燃氣管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燃氣行業安全檢查工作規則(試行)》(冀建辦城〔2015〕288號)的要求,依法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生產、安全運營。
(一)加強指導。指導農村燃氣經營企業根據農村燃氣運營的實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管理、技術人員的安全責任。督導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安全責任,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技術裝備、消防設施等,落實農村燃氣設備設施巡查、巡線制度要求,做好設施運行維護、維修及搶修工作,及時整治燃氣安全隱患。對安全隱患的重難點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保證安全運營。
(二)做好服務。燃氣經營企業要定期為農村老百姓開展入戶安檢,建立檔案,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問題。
四、規範市場秩序,強化監管
各地要結合農村燃氣迅速發展的實際,積極採取措施,全面加強農村燃氣運營的監管。
(一)健全管理機構。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縣級燃氣管理部門機構設定,充實監管力量,切實履行農村燃氣行業監管職責。
(二)加強市場準入管理。農村地區燃氣經營許可要按照《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凡在村鎮建設“煤改氣”項目的企業,必須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其經營內容、類別、區域需與燃氣經營許可內容相一致,不得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各地燃氣管理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行為,維護好農村燃氣市場經營秩序,保證農村燃氣健康有序發展。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搞好應急處置
各地要抓緊完善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水平,做到未雨綢繆、有備無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傷。要建立健全農村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指揮協調好本地區農村燃氣行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整合現有人員、設備等資源,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搶險救援隊伍,認真開展定期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燃氣經營企業要針對經營區域的道路交通、氣源種類、供氣方式、村鎮環境等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要細化重要燃氣設施出現突發情況的應急和處置措施,分別制定搶險、搶修、恢復供氣方案;要配備適合農村地區使用的搶險救援車輛、設備,組織開展實地演練,扎紮實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宣傳培訓,夯實基礎
各地及有關燃氣企業要針對農村民眾燃氣安全意識薄弱的情況,加強農村地區安全用氣宣傳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創新宣傳形式,利用宣傳日、宣傳周開展現場諮詢、組織燃氣知識培訓會、開展“燃氣安全進萬家、進課堂”等活動,提高農村民眾安全用氣意識。有關燃氣企業要充分發揮安檢員、抄表員同時身兼宣傳員的作用,通過入戶的有利時機,面對面告知用戶在使用燃氣時應注意的事項、發現安全隱患和發生事故的處理方法等,正確指導用戶安全用氣,防止事故發生。各地要將農村燃氣宣傳及培訓教育列入長效管理,新上崗工人要加強崗前培訓,完善持證上崗制度,做好三級培訓教育,提高企業領導層、安全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安全素養,杜絕違章作業,減少事故發生。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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