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育實踐導引(高等院校國小教育專業教材:國小教育實踐導引)

國小教育實踐導引

高等院校國小教育專業教材:國小教育實踐導引一般指本詞條

《國小教育實踐導引》編寫的主旨在於提高未來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能力。通過本教材的學習,力求使其進一步加深對教育實踐重要性的認識,並能運用本教材關於教育實踐的知識和所提供的教育實踐方法,結合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和畢業論文進程,進行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的基本訓練,解決所遇到的實際問題,並在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促使理論知識向實際能力的轉化,從而不斷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的能力,為成為一個合格的國小教師奠定基礎。《國小教育實踐導引》分為導論、體驗篇、參與篇、研究篇四個部分。導論部分簡要介紹教育實踐的一般知識,其餘三個部分按照觀摩一參與一研究這樣一條邏輯主線展開,是與職前培養階段國小教師成長的規律相吻合的,也是與國小教育專業實踐類課程安排的次序相一致的。 強調實用性是本書的一個鮮明特點。本書在理論上不進行過多的闡釋,而在實踐指導方面儘可能具體詳盡,不僅介紹具體的過程和方法,而且儘量提供一些實際案例和訓練材料,以幫助學生進行練習,提高他們的實際能力。《國小教育實踐導引》可作為國小教育專業教育見習與實習的指導用書和手冊,也可作新教師人職培訓的參考教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小教育實踐導引
  • 書名:國小教育實踐導引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頁數:306頁
  • 開本:16
  • 品牌:高等教育出版社
  • 作者:惠中
  • 出版日期:2007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04022414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國小教育實踐導引》分為導論、體驗篇、參與篇、研究篇四個部分。編寫的主旨在於提高未來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能力。通過本教材的學習,力求使其進一步加深對教育實踐重要性的認識,並能運用本教材關於教育實踐的知識和所提供的教育實踐方法,結合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和畢業論文進程,進行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的基本訓練,解決所遇到的實際問題,並在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促使理論知識向實際能力的轉化,從而不斷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學實踐和研究的能力,為成為一個合格的國小教師奠定基礎。
國小教育實踐導引

圖書目錄

前言
導論
第一章 國小教育實踐概述
第一節 教育實踐釋義
第二節 國小教育實踐的價值與作用
第三節 構建科學、合理的國小教師教育實踐課程體系
第二章 國小教育實踐的組織與管理
第一節 國小教育實踐的準備
第二節 國小教育實踐的設計與組織
第三節 國小教育實踐的指導與管理

體驗篇
第三章 認識國小和小學生
第一節 國小辦學環境與運行特點
第二節 小學生的身心發展
第四章 了解國小教師的職業生活
第一節 國小課堂教學的觀察
第二節 國小教育活動的觀察
第三節 國小教研活動的觀察

參與篇
第五章 國小教學工作實踐
第一節 國小課堂教學實踐概述
第二節國小學科教學的設計
第三節 國小學科教學的實施與評價
第四節 國小學科教學與現代教育技術的整合
第六章 國小班隊工作實踐
第一節 班隊工作的內涵
第二節國小班隊工作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國小班隊活動的組織與設計
第七章 國小其他教育實踐
第一節 國小德育工作實踐
第二節 國小綜合實踐活動的設計與組織
第三節 國小教學行政工作實踐
第四節 學校與家庭、社區合作的實踐

研究篇
第八章 國小教育研究實踐
第一節 國小教育研究的特徵
第二節 國小教育研究課題的選擇
第三節 國小教育研究的過程
第九章 國小教育實踐與研究成果的表達
第一節 國小教育實踐報告
第二節 國小教育實習報告
第三節 國小教育研究論文
參考文獻

文摘

導論
第一章 國小教育實踐概述
在國小教育專業的培養方案中,教育實踐部分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因此,什麼是教育實踐,國小教育實踐具有什麼特徵,它對於未來國小教師的成長具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和作用,如何加強對國小教育實踐途徑的研究和探索,構建適合國小教師培養要求的實踐課程體系,等等,都是我們在投身於教育實踐之前,必須在理論上和思想中加以澄清的問題。
第一節 教育實踐釋義
從師範學校產生,人們開始通過正規途徑培養中國小教師起,師範生的教育實踐問題就一直受到高度關注。回顧國內外師範教育發展史,了解人們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和實踐的過程,有助於我們加深對教育實踐重要性和具體內涵的認識。
一、我國師範生教育實踐的發展歷程
1.師範學校創辦之初的師範生教育實踐
我國正規的師範教育源自清朝末年。從師範教育開辦起,就十分重視師範生培養中的教育實踐問題,其內容主要是教育實習,當時一般稱為“教習”、“演習”等,並專門設立附屬學校,以保證師範生教育實習有較為穩定的基地。例如,1897年,盛宣懷在上海創辦了南洋公學,內設師範院,是為我國第一所專門培養師資的師範學校,由此開始了中國師範教育的歷史。當時,南洋公學師範院“仿Et本師範學校有附屬國小之法,別選年十歲內外至十七八歲止,聰穎幼童一百二十名,設一外院學堂,令師範生分班教之,比及一年,師範生且學且誨,頗得知行並進之益”。①
1903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標誌著我國正規學校制度的建立。《章程》規定設立初級師範學堂和優級師範學堂,分別培養國小堂和中學堂的師資,並明確要求在初級師範學堂附設一國小堂,在優級師範學堂附設中學堂和國小堂,作為師範生“實事授業”即教育實習的場所。次年,在清政府頒布的《奏定優級師範學堂章程》中,在第三學年的教育學課程中就規定有“教授實事練習”的內容,並要求師範生在附屬中學裡進行“實事練習”,“研究普通教育之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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