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是青海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青海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廳和省財政廳
《青海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是青海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檔案。
《青海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是青海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檔案。發布背景2023年7月,為切實抓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進一步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推動形成安全生產社...
第二條 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要求,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青海局(以下簡稱青海局)對青海省轄區內的礦山實施礦山安全國家監察(以下簡稱國家監察),監督檢查市州、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礦山安全...
《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是國家安監總局、財政部於2018年1月聯合修訂印發的獎勵辦法。擴大了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範圍,提高了獎勵額度,最高可達30萬元。辦法全文 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和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青海省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省安辦...
《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3年6月19日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目錄...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 2012年7月24日 一、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能力建設 (一)加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意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推進煤礦安全生產,確保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現...
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省安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安委會關於青海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04〕68號)同時廢止。
《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長 王建軍 2017年2月22日 (公開刊登)政策全文 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青安委〔2014〕11號)精神,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加快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現省、市、縣、鄉、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級五...
《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已經2005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省 長: 宋秀岩,二○○五年九月一日 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
《對安全生產領域守信行為開展聯合激勵的實施辦法》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7年12月7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辦法共十二條。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青海省安全生產條例(草案)》是2023年10月8日在青海省政府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上通過的條例。《青海省安全生產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發展歷史 2024年3月19日,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青海省安全生產條例...
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行業管理部門、企業主管部門的行政第一負責人以及企業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自上而下地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必須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勞動人事廳關於青海省工...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對其所在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以及處理。前款所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照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有關規定進行認定。第三條 應急管理部門(含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下...
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等有...
《桂林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是桂林市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規範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
關於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新兵辦發〔2022〕50號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已經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2年9...
市應急管理局 市財政局關於聯合印發《天津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區應急局、財政局:為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社會大眾共同參與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強化和落實生產...
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確保及時制止、懲處非法違法行為和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安監總財〔2018〕19號)和《貴州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
《石家莊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已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全文內容 石家莊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