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審計決定的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審計決定的意見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審計決定的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審計決定的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審計決定的意見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審計機關肩負著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青海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2014年12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主要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嚴格規範行政執法促進公正文明執法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為深入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服務我省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綠...
八、政府重視強消防,監督執法能力素質和社會化消防意識不斷提高。青海省委省政府歷來重視消防工作,尤其近年來在部隊建設和裝備建設上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和幫助,並先後頒布了《青海省消防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若干意見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檔案,有力地推動了各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引言 編輯 語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要求,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奮鬥目標,以創新依法行政工作體制機制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青海省委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經省委同意,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2015年7月17日印發的檔案。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為認真貫徹落實新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精神,按照《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5〕28號,以下簡稱《決定》)確定了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針,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巨觀調控,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小康目標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推進土地管理事業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檔案。為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於2005年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目錄 1 檔案發布 2 檔案內容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檔案發布 編輯 語音 ...
總的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屆歷次全會、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
八、省政府組成部門的主任、廳長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審計廳在省長和國家審計署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九、省政府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
審執分離 審執分離,即審計機關對審計決定執法與審計決定執行在許可權上進行分離,這樣有利於提高審計執法力度。
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青海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由省編委負責組織,各部門密切配合,嚴肅改革紀律,落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改革實施。按照中央的部署,省政府決定突出重點、明確分工、分批實施、逐步推進,用4...
今年(2010年),根據全省工作大局,加強對民生問題的監督,聽取審議省政府關於全省社會保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開展禁毒法執法檢查,對加強法院執行工作作出相應決定,主任會議聽取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工作匯報。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省政府關於計畫、預算執行情況和審計工作報告,大力推進...
支持鼓勵對在執行程式中已完成且尚在有效期的審計、評估、鑑定報告等,在破產程式中延續使用,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提升破產案件審理效率,縮短破產案件審理周期。(責任單位:省法院牽頭,相關地區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7.規範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不斷創新執法方式,鼓勵...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培育和發展市場主體的意見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一、充分認識培育發展市場主體的重要性 市場主體是提供就業機會、創造社會財富的基本力量,是決定區域經濟實力和競爭力的關鍵因素。近年來,我省不斷深化商事制度等重點領域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市場主體數量和質量大幅提升,截至2014...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依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規的規定處理。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青海省預算外...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簡介 編輯 語音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 [1] 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我省節能工作,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節約型企業,加強企業節能工作,實現青海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目...
審計結果公告:是指以專門出版物方式,向社會公開有關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等審計結論性文書所反映內容的公告。定義 審計結果公告,是指各級審計機關以專門出版物方式,向社會公開有關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等審計結論性文書所反映內容的公告。主要內容 (一)本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為貫徹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和 《國家西部地區 “兩基”攻堅計畫(2004—2007年)》,加快實現 “兩基” 目標,特制定本規劃。“兩基”攻堅的形勢和面臨的挑戰 語音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國家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員會、...
“十二五”規劃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勝利實現,青海各族人民正滿懷豪情地向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勇前進。(二)...重要領域、關鍵環節深化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生態文明制度、醫療衛生體制和司法體制等改革成為全國試點示範...建立生態文明評價和考核制度,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嚴格責任追究...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18日,《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2023年12月,國務院關於《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發布,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5月2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式。海東市、海南州、果洛州等地區制定“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細則,省民政廳、省水利廳、省廣電局等部門進一步明確重大決策事項範圍。二是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嚴格落實《青海省...
四是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職能機關的職責,草案對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的專門預防職責作出了相應規定。(五)關於預防職務犯罪的措施。預防職務犯罪,關鍵是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草案根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職能和預防職責,就開展本單位、本系統預防職務犯罪...
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寧宣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及《方案》內容。主要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青海省人民政府應當逐步構建全面穩定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鼓勵探索運用區域合作、市場運作等形式,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吸引、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生態保護基金、企業和個人捐助、...
4、根據所掌握的資料,結合項目的總體要求進行研究、分析,初步確定審計的內容、重點等,草擬《審計實施方案》,並組織審計組成員討論修改完善;5、將修改完善後的《審計實施方案》連同審前調查資料報處長審核,由主管領導批准;6、起草審計通知書;7、落實審計信息計畫。第八條 本階段審計組成員的職責:1、認真學習與...
(3)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必須遵守法定審計程式。審計機關必須按照法律確定的步驟、時間和形式要求,開展審計活動。如實施審計前3日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組按照法定方式調查取證;審計組實施審計後寫出審計報告,並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反映審計結果,並送達被...
為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最佳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青政〔2022〕43號)精神,進一步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推動各項政策落實落地,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紮實推進習近平總書記考察...
(1988年5月31日門源回族自治縣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8年9月2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2月24日門源回族自治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門源回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6年1月5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