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以下簡稱《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現就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4-00092
  • 文號::青政[2004]51號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7/24
一、充分認識《綱要》的重大意義,切實搞好學習宣傳 《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總結了近年來各級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基本經驗,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明確規定了今後十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具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政策檔案。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都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綱要》的重大意義,切實抓緊做好《綱要》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首先要認真組織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學習。各地、各部門要把學習《綱要》作為當前和今後的一項重要任務,緊密結合國家公務員普法教育,認真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好《綱要》,深刻理解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學習《綱要》要注重結合工作實際,講究實效,防止走形式。通過學習,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觀念和遵守法律的自覺性明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斷增強。其次要抓好培訓。《綱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新機制、新舉措,內容全面,措施具體。為正確理解和深刻領會《綱要》精神,各地、各部門法制機構應當結合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等專題培訓,負責組織好本地區、本部門的培.訓工作。要突出重點,保證質量,從解決依法行政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人手,增強學習的針對性。人事部門要把《綱要》的培訓作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要把法制培訓納入工作議程,認真制定計畫,落實任務,檢查效果,並逐步形成制度。第三要做好宣傳工作。司法行政部門、各宣傳單位和新聞媒體要把宣傳《綱要》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制宣傳工作的重點,把宣傳《綱要》與普法宣傳緊密結合起來,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綱要》精神,營造有利於貫徹落實《綱要》、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輿論環境和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貫徹落實《綱要》事關法治建設全局,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通知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以落實省委十屆四次全委會精神統攬我省“消除貧困、富民強省”和“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兩大歷史任務,切實把《綱要》的貫徹落實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認真研究,周密安排。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省政府成立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貫徹落實《綱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各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機構,加強本地、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聽取和檢查貫徹《綱要》、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及時研究總結,推廣經驗,表彰先進,追究不作為者責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能,切實擔負和完成各自承擔的任務。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領導,切實擔負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政府各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綱要》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制定規劃計畫,全面落實各項任務 根據《綱要》精神,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規劃和年度安排,有計畫、分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切實落實《綱要》的規定。省政府將制定全省推進依法行政的五年規劃和年度計畫。各地、各部門也要按照《綱要》規定和省政府規劃、計畫的要求,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規範政府自身行為,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五年規劃和年度計畫。五年規劃要確定不同階段的工作任務及目標,明確工作進度,分步實施,整體推進;年度計畫既要著眼長遠,更要立足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突出重點,具體可行。在制定規劃和計畫時,應注意聽取人大、政協和民眾團體的意見,對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同級黨委匯報,增強規劃和計畫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認真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經驗要及時總結推廣,不斷創新和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狠抓規劃和計畫的落實,把各項工作進行量化和細化,把任務落實到崗位,責任落實到人。要制定工作進度表,進行年度考評,把《綱要》的落實與公務員年度考核緊密結合起來,確保規劃和計畫目標的實現。
四、健全相關制度措施,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加強制度建設是貫徹落實《綱要》的前提和根本。《綱要》提出了加強制度建設的要求,明確了提高制度質量的標準。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綱要》提出的各項規定和制度建設要求,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各種相關的配套工作制度、具體辦法、保障措施,以保證《綱要》各項任務的全面貫徹。建立各項制度,要立足實際,講求質量,注重實效,具有可操作性;要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使制度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防止閉門造車,脫離實際;要注重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要尊重民眾的首創精神,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有利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各級行政機關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五、加強監督檢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強化內部層級監督,加大專項監督力度。要對照貫徹落實《綱要》的實施意見、目標要求和工作進度,進行經常性的自查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監察部門和法制監督機構要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有計畫地開展專項督查,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專項檢查,形成監督檢查合力。對不按本通知要求安排布置,不落實《綱要》規定,不制定規劃、計畫,不採取措施或貫徹《綱要》不力的,要嚴肅紀律,予以通報,並追究責任。各級政府要定期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政府報告貫徹落實《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各級政府工作部門也要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各地、各部門的法制機構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做好制度建設、政策研究、協調服務、情況交流等工作,要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和發布政策決定、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真正發揮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作出安排,對貫徹落實《綱要》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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