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0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0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2004年是加快推進改革開放、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保“十五”計畫目標全面實現的關鍵之年。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十次黨代會精神,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推進優勢資源開發和新型工業化,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保持和發展社會穩定、各族人民團結和諧、積極奮進的勢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0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2004年是加快推進改革開放、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保“十五”計畫目標全面實現的關鍵之年。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十次黨代會精神,圍繞新世紀初“消除貧困、富民強省”和“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兩大歷史任務,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的發展觀,高度重視“三農”問題,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推進優勢資源開發和新型工業化,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提高開放水平,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保持和發展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勢頭,保持和發展各族人民民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不斷得到實惠的勢頭,保持和發展社會穩定、各族人民團結和諧、積極奮進的勢頭。
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2%,其中第一產業增長38%,第二產業增長17%(工業力爭增長20%),第三產業增長10%以上;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15億元;全省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2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以上,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加110元,達到1920元;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105‰;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為實現上述目標和要求,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加速國有資本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向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優勢產業集中。整合建材、冶金、醫藥等行業,提升行業總體實力和競爭能力。採取產權轉讓、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形式,國有企業投資主體和產權主體多元化,建立歸屬清晰、產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快推進供水、供電等壟斷行業改革。建立健全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權力、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督體制。
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堅持培育與引進並舉,產權置換與混合發展並重,城鎮率先發展與農村牧區跟進協調,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完善對非公有制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加大對科技型、外向型、勞動密集型等非公有制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全省國民經濟中的比重。
加快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理順分配關係。推進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合理拉開分配檔次。鼓勵事業單位和轉企科研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促進科技進步增加收入。改進國有企業經營者和技術人員收入分配方式,完善年薪制、職工持股、技術入股等制度。
加快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商品市場,重點強化西寧、格爾木商品流通集散中心的功能,積極發展專業市場、配送中心、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搞活流通。加快培育各類要素市場,支持發展資本市場,繼續推進土地、礦產使用權制度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信用監督的失信懲戒。支持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作的各類市場中介組織。
完善政府巨觀調控體系。加強計畫、金融、財稅等巨觀調控體系建設,提高預測、執行能力,改革和完善統計體制、價格體制。堅持依法治稅,規範管理,培植穩定的稅基、財源。繼續推進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認真落實省對州地市財政體制調整意見,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最佳化支出結構,在確保職工工資和“三條保障線”等剛性支出的同時,增加對農牧業和社會事業的投入,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勢產業發展。加強和改進金融工作,引導銀行最佳化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入,防範金融風險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政企、政事、政社分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嚴格人員編制管理。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範圍。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以企業為主體,工業園區和農業科技園為依託,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堅持一、二、三產業結合,大、中、小項目並舉,省內、省外、境外資金並重,創新招商引資方式,精心組織好第五屆“青洽會”等重大招商活動,力爭引進幾戶國內外知名大企業,引進省外、境外資金的增幅超過兩位數。鼓勵和支持有比較優勢的企業開展加工貿易、對外投資等經貿活動,擴大特色商品出口和勞務輸出規模。狠抓投資軟環境建設,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務實高效的行政環境,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人文環境。
二、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確保投資持續增長
加快重點工程建設。建成西寧至大通、西寧至塔爾寺高速公路,搞好大通至扁都口、阿岱至同仁等8條重點公路建設,抓緊縣際公路建設,力爭年內完成投資40億元。繼續做好青藏鐵路建設服務工作,加快蘭青鐵路複線建設和電氣化改造前期工作進度,爭取開工西寧至大通、雙寨至甘河兩條支線鐵路改造項目。做好巴塘等支線機場前期工作,完成西寧曹家堡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開工建設湟水北乾渠二期工程,實施“引大濟湟”調水總乾渠建前工程。加快公伯峽、尼那、直崗拉卡水電站和750千伏輸變電示範工程建設進度,開工建設蘇只、康揚水電站、格爾木燃氣電站、橋電和西海火電廠項目,加快拉西瓦水電站建前工程建設進度。實施縣城電網改造工程和玉樹無電縣通電項目。加快大通和海北、海西煤炭資源開發。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西寧地區“煤改氣”工程、重點城鎮道路排水工程等一批續建項目,爭取開工西寧第七水源工程。加強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制定“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和治理規劃,大力推進退牧還草示範工程。實施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青海湖生態治理、西寧南北山綠化等生態建設重點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00萬畝,治理水土流失900平方公里。加強資源保護,合理開發和利用水、土地、礦產、生物等自然資源。加大城鎮空氣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治理力度,加強災害防治,搞好人工增雨工程。大力發展舍飼圈養、園藝、農畜產品流通加工和其它非農產業,促進後續產業開發和能源替代。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要求,做好“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根據國家投資方向、投資領域的新變化,搞好“引大濟湟”、拉西瓦水電站、鐵路電氣化改造、湟源至格爾木330千伏電網等一批新項目、大項目的論證、申報和儲備工作。
三、高度重視“三農”問題,促進農牧業增效、農牧民增收、農牧區發展
深化農牧區改革。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嚴格保護耕地,完善土地、草場徵用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失地農牧民就業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強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支持發展各類中介組織、專業協會,提高農牧民組織化程度。建立和發展支農建農、維護農牧民利益的體制和機制。深化農牧區金融體制改革,加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力度。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取消特產稅,做好降低農業稅稅率工作,探索對農牧民的直接補貼辦法。
加強農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整合資源、集中投入、突出重點、增強實效的原則,切實抓好“為農牧民辦實事計畫”的實施。抓好農牧區公路“通達”工程,力爭在兩年內解決青南地區5個鄉和國定貧困縣240個村的通達問題,東部人口稠密地區實施“通暢”工程;確保盤道水庫按期下閘蓄水,完成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25萬畝,解決30萬人、100萬頭只牲畜的飲水困難;年內建成日光節能溫室1萬棟,暖棚2000棟;實施一批以農村牧區教育、文化、衛生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太陽能,儘快解決無電村的通電問題。
加快農牧業結構調整。進一步提高優質農產品比重、畜牧業比重、非農產業比重。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建立專業化、區域化的農業生產基地,促進優勢特色農產品上規模、創品牌。把畜牧業作為農牧區產業結構調整的主導產業來抓,擴大“西繁東育”和“自繁自育”規模,年內育肥牛羊220萬頭只以上。加快推進環湖地區現代畜牧業示範工程。加快優良品種的引進、繁育和推廣。
提高農牧業產業化水平。繼續採取培育、引進、嫁接等方式,扶持和發展一批龍頭企業。規範和發展訂單農牧業。完善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搞好科技示範、技術培訓和疫病防治、農畜產品銷售服務。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力爭勞務輸出規模達到70萬人次以上。
四、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提升全省產業競爭力和綜合經濟實力
大力開發優勢資源。繼續抓好114項重點工業項目建設。推動水電開發上規模、上水平;促進石化行業發揮優勢,朝著基地化、現代化方向發展;進一步鞏固和提高鉀肥生產能力,加快海西純鹼、鹽湖提鋰工程建設;穩定鋁、鎂、鉛、鋅等生產規模,推動有色金屬開發由單純原材料生產向合金新材料轉型;完成醫藥企業GMP認證,支持骨幹醫藥企業擴能增效;提升生物資源和農畜產品開發水平,推動初級產品向精深加工轉變;引進、吸收關鍵設備和技術,促進機械、紡織、建材、冶金等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加強電力、運輸等綜合協調,制定保障關鍵原材料有效供給的應對措施。
做大做強園區經濟。集中精力發展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甘河工業區、生物科技園、格爾木崑崙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工業園區,支持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發展。最佳化投資環境、創新管理體制和服務機制,提升園區建設的規模、檔次和水平。加強與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風險投資機構和科研院所的協作,加大引資引智力度,爭取園區企業入駐率和工業增加值有較大幅度提高。
加快城鎮化進程。積極推動西寧、格爾木擴大城市規模,強化區域中心地位。加快縣城和人口密集、發展潛力大的小城鎮建設步伐,支持一批有特色的小集鎮建設。把城鎮建設與園區建設、市場建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生態移民結合起來,支持農牧民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發展非農產業。加快戶籍、用地、城鎮住房等制度改革,吸引農牧民進城定居落戶、投資興業。爭取年內全省城鎮化水平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
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加快青海湖地區、塔爾寺、互助北山等景區建設,發展環西寧旅遊圈,塑造“夏都”品牌;以青藏線為主線,整合沿線景區、景點資源,開闢青藏線旅遊帶;圍繞“唐蕃古道”,積極開發人文歷史及民族風情旅遊線。辦好“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腳踏車賽”、“鬱金香節”等重點旅遊文化活動。加強與周邊省區合作,共同開發“大絲綢之路”旅遊項目。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水平,加快發展金融保險、信息諮詢、科技服務等高層次的第三產業。
發展具有特色的區域經濟。支持西寧、海西加快發展,增強綜合經濟實力。加強海東和環湖地區的開放開發,抓好青藏線經濟帶和黃河流域經濟帶建設,加快推進設施農牧業,發展壯大特色產業,提高城鎮化、工業化和農牧業產業化水平。加大對青南地區的支持力度,搞好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生態農牧業和“三江源”生態旅遊等生態產業。
五、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
重點要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安排13億元資金,實施中國小危房改造、高中擴招、高校基礎設施和職業教育項目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力爭全省“普九”人口覆蓋率達到829%。二是切實抓好科技創新和人才工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廣先進實用技術。集中力量抓好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的科研攻關項目和成果轉化,提高全社會的科技水平和勞動者素質。緊緊抓住用好人才、培養人才、吸引人才三個環節,進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創造有利於各類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環境。三是加強文化、體育設施建設。重點搞好13個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建設,力爭實現縣縣有“兩館”目標。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爭取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865%和918%。加快多巴奧運訓練基地和體育設施建設進度。四是抓好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投入137億元資金,組織實施好全省4州、32個縣國債疾病控制項目,爭取年內建成使用。搞好省、州(地、市)9個急救中心和39個縣傳染病防治項目建設,繼續加強貧困地區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建設。擴大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力爭用2—3年覆蓋全省。高度重視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積極推行、認真兌現農牧民自願放棄生育二、三胎的獎勵政策,穩定低生育水平。
六、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努力實現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加強扶貧開發。精心實施扶貧開發規劃,做到幫扶對口到村,資金安排到村,措施落實到村,項目覆蓋到戶。加大對特色種養業及農畜產品加工業的扶持力度,著力解決貧困地區的水、路、電等問題。積極推進“三大扶貧工程”,鞏固和擴大香巴扶貧成果,實施好塘格木農場調莊移民項目。加強對口幫扶,抓好定點扶貧、行業扶貧,年內解決1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大力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千方百計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確保年內新增就業崗位25萬個。加大就業崗位開發力度,注重發展民營經濟,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扶持發展中小企業。鼓勵下崗職工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再就業。加大對就業和再就業政策扶持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把解決好“4050”等困難群體的再就業與開發城市公益性就業崗位結合起來,強化政府就業服務能力。辦好一批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加強技能培訓,增強就業人員的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免費政策諮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等活動,促進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努力提高一次性就業率。
切實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依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重點抓好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工作,穩步推進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切實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應保盡保。加強對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和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積極探索農牧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以家庭為主,社會輔助的農牧區社保體系。
提高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實施促進消費的政策,鼓勵城鎮居民增加在住房、大件耐用商品和教育、文化、體育、旅遊等方面的消費支出。以農村牧區住房改造、新村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電網改造為契機,引導農牧民樹立健康文明的消費觀念,提高農牧民的生活質量和消費水平。
七、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尤其是公務員的法律素質。認真執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法規、決定和決議,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輿論監督、司法監督和民眾監督。全面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和完善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公示制度、社會聽證制度和決策責任制度。全面推行政務、廠務、村務公開,保障人民民眾對社會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大力弘揚青藏高原精神,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廣泛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加大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農牧區電影放映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紮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加強對宗教事務和宗教活動的管理,依法保護民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分裂犯罪活動,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進一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堅決揭露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達賴集團的滲透、分裂和破壞活動,深入開展揭批“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鬥爭。
全面完成今年(2004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五個統籌”為引領,以“三個協調發展”為目標,牢記“兩個務必”,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強依法行政,強化行政監督。堅持唯物辯證法,抓主要矛盾和問題,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堅持實踐論,不斷地在實踐中研究新問題,提出新舉措,求得新發展;堅持民眾路線,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轉變作風,狠抓落實,真抓實幹,確保今年(2004年)各項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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