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知》是2004年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04年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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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我省近期將對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一次系統全面的評價,並開展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開展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目的和任務
(一)規劃實施評價。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實施以來,對於加強土地巨觀管理和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促進土地集約合理利用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不依規劃辦事,違反規劃批地用地的現象仍然存在,擅自或變相修改規劃的問題時有發生,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受到影響;規劃在執行中也存在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開展規劃實施評價是為了全面分析規劃實施效果,促進地方政府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同時通過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規劃工作的對策建議,作為修編規劃和加強規劃實施管理的基礎和依據。
規劃實施評價是修編規劃的前提。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先對省級和西寧市級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報國土資源部審查同意後,才能開展規劃修編工作。規劃實施評價的主要任務包括:(1)規劃的執行情況,包括規劃目標以及主要用地指標、用地布局調整的實現程度,違反規劃和調整、修改規劃的情況 (包括案例數、面積、發生頻率、原因等),規劃項目和實施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2)規劃實施的效益,包括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土地集約利用程度等應儘可能量化。(3)規劃的社會影響,包括公眾對規劃的認知和接受程度等。通過評價,提出改進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對策建議,對是否修編規劃提出明確意見並闡明其理由。
(二)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國家已啟動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為了充分反映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利用的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規劃目標和各項用地指標,要求同步開展省級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工作。
規劃修編前期調研的基本任務,是在規劃實施評價和對各類用地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社會經濟發展的用地需要與土地供給能力,就合理確定土地利用戰略以及完善自上而下的規劃指標控制、分區用途管制和實施政策機制等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全省土地利用現狀與潛力、耕地保護目標與對策、城鎮化發展趨勢及農村居民點用地問題、基礎設施發展趨勢和開發區 (園區)建設用地問題及對策、土地利用與區域協調發展 (土地利用分區研究)、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土地參與巨觀經濟調控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專題調研。
二、做好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切實做好與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等工作的銜接。當前應結合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以及開發區清理、基本農田保護檢查等工作,認真組織開展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規劃修編前期調研,並針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規劃編制的對策措施。
(二)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土地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按照國務院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要求,規劃修編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委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 “五個統籌” 的要求,集約利用土地,調整用地結構,盤活存量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科學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妥善處理保障建設用地和保護土地資源的關係,科學、合理地確定用地指標,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三)正確把握調研評價工作的範圍、重點和深度。省級和西寧市規劃要根據全國規劃綱要和我省實際,分解落實國家下達的控制性指標,在與相關規劃協調的基礎上提出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國土整治等重點地區和重點項目,確定合理的城市用地規模,協調安排區域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制定實施規劃的措施。
(四)搞好與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以2010年為近期規劃 年,以 2020 年 為 規 劃 目 標 年。近 期 規 劃(基期—2010年)的主要用地指標應與現行規劃相銜接,要與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一五”規劃相銜接。要適應加快發展我省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的要求,著重對建設用地的結構、布局進行調整和整合,制止盲目擴張城鎮用地。遠期規劃 (2011—2020年) 的各項用地指標,要在科學預測的基礎上從嚴確定,切實體現嚴格保護耕地、集約用地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五)加強調查、分析和論證工作。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採用的基礎數據和圖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可靠。涉及變更土地利用現狀面積和圖件的,必須按規定做好調查核實工作,並報國土資源部審查驗收。各項分析預測要依據有關法規、規範進行,嚴格標準,科學測算,保證指標確定合理可行、指標分解和利用分區切合實際。結合規劃修編試點工作,加強對典型地區的調查分析。要擴大調研評價的開放性,完善專家諮詢審議和公眾參與制度,廣泛徵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切實加強信息反饋和論證協調,提高調研成果的質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安排
鑒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調研涉及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為加強部門溝通和協商,及時了解各有關部門對土地利用的要求,搞好相關規劃的協調和銜接,省政府決定成立青海省土地利用規劃修編領導小組 (見附屬檔案),負責規劃評價和修編調研的領導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按要求做好各自的相關工作。
省級規劃實施評價工作將於2004年9月底以前完成,並向國土資源部提交報告。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工作將於2005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指標測算工作將於2004年10月底以前完成,並向國土資源部提交報告,規劃修編經費由省財政廳給予適當補助。
四、切實搞好西寧市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調研工作
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要結合新的行政區劃調整、園區、新城區建設,調整用地結構,盤活存量土地資產,充分發揮西寧市作為省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要與新版的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為西寧市的未來發展留足空間,滿足省會城市的發展需要。市政府要高度重視規劃修編工作,要組建工作班子,解決工作經費,按時保質 完 成 任 務。市 級 規 劃 實 施 評 價 工 作 要 於2004年9月15日前完成,並向國土資源部提交報告。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工作要在2005年2月前完成,但主要指標測算工作要在2004年9月底前完成,並向國土資源部提交報告。規劃修編工作要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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