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殘疾人事業發展,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和《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
一、“十五”綱要執行情況
《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五”計畫綱要》實施以來,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視發展殘疾人事業,關心扶助殘疾人生活,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各盡其責,社會各界扶殘助殘,各級殘聯完善思路、強化措施、紮實工作,超額完成了“十五”計畫確定的各項主要目標任務,廣大殘疾人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殘疾人事業取得新的成績。“十五”時期是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速度最快、扶殘助殘力度最大、殘疾人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
(一)康復任務全面完成。通過實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青海光明工程、彩票公益金等項目,五年共使31948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完成計畫的240%。其中:實施白內障手術13804名,肢殘矯治手術100例,裝配矯形器807例,肢體功能訓練1073例,聾兒語訓290人,智殘兒童訓練532人,精神病綜合防治13100人(次),為1439名低視力患者配用助視器,566名肢殘人安裝了假肢,為貧困聾兒配發助聽器344個,供應殘疾人特需用品97483件。
(二)教育就業成效顯著。通過李嘉誠“長江新里程”盲童入學計畫、“扶殘助學”和“彩票公益金助學”等項目,共資助1050名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入學率由“九五”末的54.6%增長到67%。143名殘疾人考生被省內外高等院校錄取。對城鄉39794名殘疾人進行了職業技術培訓,城鎮安置就業4455人。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533萬元,培訓盲人按摩人員856名,就業率達到98%。
(三)扶貧解困紮實推進。各州(地、市)殘聯納入當地政府扶貧領導小組。爭取國家康復扶貧貸款8600萬元,通過政府扶貧、康復貸款扶貧及社會幫扶等途徑,使農牧區25985名貧困殘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9917名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6683名城鎮貧困殘疾人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21068名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得到特困救助,861名特困殘疾人納入五保供養。並通過各種途徑,為43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四)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各州(地、市)殘聯全部實現單列升格,39個縣(市)殘聯基本實現單列升格,380個鄉(鎮、街道)和2386個村(居委會、社區)建立了殘疾人組織,殘疾人工作納入社區的工作範圍。幹部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培訓專職幹部2575人(次),殘疾人工作者整體素質有所提高,工作條件不斷改善。發放殘疾人證12.6萬本,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得到加強,爭取國家縣級殘聯基礎設施建設資金555萬元,縣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為14個縣爭取李嘉誠貧困縣綜合服務設施配套設備資金96萬元,為縣殘聯爭取中殘聯交通工具補助資金115萬元。
(五)宣傳文體豐富多彩。圍繞每年的“全國助殘日”主題廣泛宣傳殘疾人事業,共發新聞稿件993篇,電視專題片15部,組織大型專題晚會8次。舉辦了第二屆殘疾人運動會、第二、三屆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發現了一大批優秀文體人才。組團參加了兩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在國內外體育賽事中,共獲金牌30枚、銀牌29枚、銅牌38枚。
(六)權益保障成績顯著。省政府先後出台了《青海省殘疾人優惠待遇暫行規定》等6個檔案。提供法律援助520件,援助資金達26萬元。65名殘疾人、殘疾人工作者及殘疾人親屬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議案和提案25件。處理來信來訪3257人(件、次)。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對《殘疾人保障法》及實施辦法和殘疾人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開展了督辦、檢查、視察和督察,並形成制度。
(七)對外交流有新突破。相繼選派200人(次)赴外省(區)考察學習,接受培訓,先後與18個省、市建立了對口支援和互助合作關係,爭取各類項目和國內外援助款物等約合人民幣1500萬元。
殘疾人事業“十五”計畫綱要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廣大殘疾人的基本生活,為殘疾人同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實現小康生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由於客觀條件和自身障礙的影響,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較大差距,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面臨諸多困難,殘疾人的貧困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難以穩定保障,建設殘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務繁重。因此,大力發展殘疾人事業,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使殘疾人實現小康生活,是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
二、“十一五”發展綱要的主要目標和指導原則
“十一五”期間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依靠和動員社會力量,進一步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社會環境,為構建和諧青海做出貢獻。
(一)主要目標
——為實現國務院批轉《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所確定的“殘疾人基本生活總體初步達到小康水平”的總目標奠定基礎。
——進一步將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基本生活。
——加速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工作,加強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和康復人才培養,提高康復能力,強化康復服務措施和手段,力求使更多的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
——扶助25000名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脫貧,對5000名農村牧區殘疾人進行實用技術培訓,改善5000戶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的住房條件。
——建立結構合理、布局適當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殘疾兒童入學率達到75%,資助3000名貧困殘疾人學生。
——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得到職業指導和培訓,城鎮新增就業3000名。
——殘疾人事業的法制建設和無障礙環境建設得到加強,殘疾人的權益保障狀況持續改善。
——殘疾人文化生活更加豐富,體育活動更加普及。
——完成青海省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任務,不斷增強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能力。
——殘疾人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指導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將殘疾人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增加發展殘疾人事業的經費投入,支持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
——堅持政府主導的工作模式。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將殘疾人工作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綜合協調作用,解決殘疾人工作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將相關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範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全面協調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長效工作機制。
——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充分開發社會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殘疾人事業的新氛圍。
——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從各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不強求一律,發揮各自優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率先發展,工作基礎相對薄弱的地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發展。
——進一步完善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政策法規,依法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
——堅持求真務實、持續推進的工作方針。始終圍繞提高為殘疾人綜合服務的能力和提高殘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紮實實為殘疾人辦實事、辦好事。
——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的作用。不斷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整體素質,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激勵廣大殘疾人發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積極參與社會生活,使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在基層更加活躍。
三、“十一五”發展綱要的任務指標和主要措施
(一)康復
任務指標
——城鎮和農牧區40000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復訓練和康復服務。
——全面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低視力患者配用助視器、聾兒語言訓練、助聽器驗配、精神病患者綜合防治、麻風畸殘者矯治手術或配備輔助用具、用品用具供應、裝配矯形器、假肢裝配、智殘兒童和腦癱兒童康復訓練等康復任務。
——加快“白內障無障礙省”建設進程。
——開展殘疾預防,減少殘疾發生。
主要措施
1、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積極推進殘疾人康復服務專門機構和康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整合資源,發揮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機構的作用,大力開展社區康復,建立社區康復員隊伍,完善適宜的社區康復設施,將社區康復納入社區建設、基層衛生工作。
2、組織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採取設立定點醫療機構與組派醫療隊相結合的方式,手術總量達到15000例以上。完善低視力康復服務網路,組織供應助視器,推廣低視力康復技術,對貧困低視力患者實施救治;開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訓練服務。
3、加快聾兒康復網路建設。加強省級聾兒康復中心規範化建設,鞏固基層聾兒康復機構;辦好聾兒家長學校;實施貧困聾兒康復救助;開展聽力語言康復教師職稱評定工作;逐步擴大人工耳蝸植入技術推廣力度;拓寬聽力語言康復服務範圍。
4、完善以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協調與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組織管理機制,全面推行“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並適度擴大精神病防治的工作範圍;實施貧困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推動精神病康復托養機構建設;大力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切實提高康復效果。
5、加強二級以上醫院康復醫學科室建設,推動基層衛生機構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組織肢體殘疾人在社區和家庭廣泛開展康復訓練,對麻風畸殘者實施手術矯治或配備輔助用具,做好手術矯治、輔具適配、功能訓練的有機銜接,救助貧困肢體殘疾兒童接受手術矯治與康復訓練。
6、發揮社區和家庭的作用,以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機構等為依託,開展智力殘疾人康復綜合服務。調動智力殘疾人親友的積極性,對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生活自理和認知能力與語言交流等訓練。對成年智力殘疾人進行簡單勞動技能、社會適應能力等訓練。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集教育、康復、娛樂、勞動為一體的智力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建設試點。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開展早期干預,做好特殊人群的補碘宣傳教育工作,減少智力殘疾發生。
7、組織供應各類殘疾人急需的質優價廉實用的輔助器具。推廣、使用康復服務新技術、新產品。對貧困殘疾人裝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實施救助。鞏固和完善用品用具供應服務機構。加強殘疾人輔助器具質量監督和管理。向殘疾人捐贈輪椅5000輛。
8、廣泛開展“愛眼日”、“愛耳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風病日”等活動;針對遺傳、疾病、中毒、意外傷害、有害環境等主要致殘因素,開展宣傳教育,普及康復知識,干預殘疾發生;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有效減輕和控制殘疾程度。
(二)教育
任務指標
——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適應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基本達到與當地健全兒童少年同等水平,盲、聾、弱智、語言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75%。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教育或培訓。
——建立健全貧困殘疾人學生助學制度,資助3000名貧困殘疾人學生入學。
——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人考生接受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體系和教育評估驗收指標體系。
2、繼續完善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殘疾兒童少年九年義務教育體系。全面推行隨班就讀和普通中、國小校設立特教班。州、地、市和30萬人口以上且殘疾適齡兒童少年較多的縣要有特殊教育學校。統籌規劃,發展高中階段特殊教育。
3、對接受教育的貧困殘疾人學生,要切實落實政府優惠政策,並且要動員社會力量救助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就讀。
4、城鎮與就業相結合,農村以生產和扶貧相結合,開展多層次的職業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
5、加強特殊教育師資人才隊伍建設。增加特殊教育師資人才隊伍數量。開展盲文、手語等特殊教育培訓。
6、採取多種形式,掃除殘疾人青壯年文盲。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
(三)就業與社會保障
任務指標
——完善殘疾人就業的法規、政策體系。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顯著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殘疾職工普遍納入社會保險,擴大自謀職業殘疾人社會保險的覆蓋面。
——登記失業、求職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培訓盲人按摩人員500名。
——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依法將貧困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分類施保”的原則,努力提高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的落實。依法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工作,嚴格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確保專款專用。
2、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福利企業,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完善優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開辦福利性工療機構,為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實現就業創造條件。
3、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勞動保障部門指導下,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為殘疾人個體開業、集體從業和按比例就業提供職業指導和培訓服務。要拓展服務項目,完善服務功能,強化服務手段,大力推進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建設,開展殘疾人失業登記工作,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全方位服務。
4、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認真組織、舉辦好2006年首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提高殘疾人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積極參加2007年第三屆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5、利用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和醫學院校培訓機構,培訓和培養殘疾人保健按摩人員和醫療按摩人員,加強對在職盲人按摩人員的繼續教育。依據國家規定,加強盲人按摩行業管理,規範盲人按摩市場。
6、切實將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城鎮殘疾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落實和開展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制度,鼓勵和組織個體就業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幫助農牧區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確因貧困無法交納個人參保金的給予減免照顧。及時向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幫助農牧區貧困殘疾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不適合參加勞動、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法定扶養人無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救濟。按“分類施保”的原則,努力提高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貧
任務指標
——扶持20000名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問題,初步解決溫飽的扶助其穩定提高經濟收入,處於社會收入低層的縮小與社會收入平均水平之間的差距。
——對農牧區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5000名貧困殘疾人進行實用技術培訓。
——扶持5000戶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將提高殘疾人生產生活條件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將扶持農牧區貧困殘疾人列入扶貧工作計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將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在“整村推進”扶貧計畫中,選擇適合殘疾人脫貧的項目,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保證各項扶持措施真正落實到殘疾人家庭。
3、採取切實措施,保證中央康復扶貧貸款落實到位,發揮效益。
4、開展農牧區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作,不斷解決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問題。
5、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制定落實扶助貧困殘疾人的各項優惠措施,減輕貧困殘疾人負擔。
(五)殘疾人組織建設
任務指標
——按照“機構健全規範,隊伍穩定實幹,服務功能完善”的要求,完善並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殘聯及村(社區)殘協組織建設。
——加強殘聯領導班子建設,培養、選拔優秀殘疾人幹部。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增強服務能力。
——健全、完善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密切聯繫殘疾人。
——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工作,組織志願者扶殘助殘。
——建成集康復、教育、就業、體育、培訓等為一體的青海省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
主要措施
1、縣級和鄉鎮(街道)殘聯要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要求和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機構,健全機制,加強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的殘疾人組織,形成完整的殘疾人工作組織體系。
2、認真貫徹《全國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規範(試行)》,全面落實《殘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2006年—2010年)》,提高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素質高,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3、依照中央組織部要求,在8個州、地、市殘聯領導班子中配備殘疾人領導幹部,加快縣級以上殘聯中青年幹部、殘疾人領導幹部和殘疾人幹部培養、選拔、配備工作進度。
4、按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建立健全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組織,發揮“代表、服務、維權”作用,密切聯繫廣大殘疾人,活躍基層殘疾人生活。
5、壯大志願者隊伍,明確志願者目標,規範志願者工作,確立志願幫扶關係,提供志願服務。
6、組織“自強模範”、“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扶殘助殘先進個人”、“殘疾人之家”、“殘聯繫統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活動。
7、認真做好第二次全省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加強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工作。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8、完成州、地、市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任務。省政府有關部門對州、地、市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給予大力支持和資助。已建縣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進一步完善功能,充分發揮作用,為殘疾人接受康復訓練、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服務。
9、完成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殘協殘疾人專兼職委員的選聘工作。
(六)法制建設
任務指標
——建立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改善殘疾人權益保障狀況。
——制定、修訂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規政策,維護殘疾人權益。加大執法和法制宣傳力度,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機制。
——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加大查處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力度。
——全面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
主要措施
1、進一步完善發展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體系。修訂《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青海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制定、修訂與殘疾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法規或規範性檔案及優惠政策、扶助規定。
2、加強殘疾人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將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五五”普法教育規劃,倡導形成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提高廣大殘疾人的法律意識,增強殘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維權能力。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保障法及相關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視察,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
4、建立以司法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以殘聯和社會團體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解決殘疾人的實際困難。
5、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中國殘聯《殘疾人聯合會信訪工作規定》的要求,建立信訪工作機制,加強殘疾人信訪工作。聽取殘疾人意見,了解殘疾人需求,解決殘疾人困難,為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6、嚴格執行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設計規範;積極推動無障礙設施建設,為殘疾人走出家門、參與社會創造條件。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宣傳力度,開展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
7、積極開展信息交流無障礙工作,為殘疾人接受和傳播信息,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
(七)文化體育
任務指標
——倡導、動員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服務,深入開展民眾文化活動。
——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培養優秀藝術人才。
——落實國家《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殘疾人廣泛開展體育健身活動,增強殘疾人體質。
——通過舉辦、參加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貫徹《奧運爭光計畫》,提高殘疾人運動員的競技水平。
主要措施
1、地方各級政府和文化、體育行政部門要採取措施,支持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機構普遍對殘疾人開放並提供優惠便利服務,積極為殘疾人參加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創造條件。
2、城市社區、農牧區鄉鎮的殘疾人組織和特殊教育學校、福利企業等殘疾人集中的單位要根據各類殘疾人的特點,開展殘健融合、形式多樣、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藝術、健身、娛樂活動。
3、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為殘疾人開展文化、體育活動設立專門場所,免費為殘疾人開放並提供周到服務。
4、縣及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要定期舉辦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基層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
5、不斷完善多巴國家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的基本功能,充分發揮其體育訓練、比賽、宣傳等作用。
6、積極解決殘疾人運動員等級評定、就學、就業和保險、獎勵問題,解除其後顧之憂。
7、舉辦全省首屆特奧會、第三屆殘疾人運動會和第四屆文藝匯演。組團參加第七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第四屆全國特奧運動會。培養輸送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參加2007年世界特奧會和2008年第十三屆殘疾人奧運會等重大體育賽事,力爭取得優異成績。
8、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對殘疾人體育事業的關心支持。
(八)社會環境
任務指標
——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深入宣傳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倡導扶殘助殘的社會風尚,培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加大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力度。
——宣傳優秀殘疾人、先進殘疾人工作者和扶殘助殘先進典型,激勵殘疾人自強和殘疾人工作者的敬業精神,培育社會助殘意識。
主要措施
1、宣傳、新聞、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動員新聞媒體報導和反映殘疾人生活,宣傳殘疾人事業;在中、國小思想道德課程中,增加人道主義、自強與扶殘助殘教育等內容。
2、在全省廣播電視宣傳單位積極推進“字幕工程”;繼續辦好省級電台《殘疾人之友》欄目;省電視台開辦手語新聞欄目;省廣播電台、電視台開辦殘疾人專題欄目,州、地、市廣播電台、電視台要加強殘疾人專題節目和綜藝節目的製作能力,增加節目時段,延長播出時間;公共圖書館、閱覽室要為殘疾人提供圖書借閱服務,開闢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場所。
3、加強“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建設,廣泛動員公共媒體宣傳殘疾人事業的成就和優秀殘疾人、殘疾人工作者的先進事跡、社會各界扶殘助殘的成效。
4、繼續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廣泛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和“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扶殘助殘活動。
5、大力宣傳“自強模範”、“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扶殘助殘先進個人”、“殘疾人之家”、“殘聯繫統先進工作者”的典型事跡,鼓勵更多的單位和個人關心、支持、幫助殘疾人。
6、組織好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的推薦、評選工作。
(九)信息化建設
任務指標
——全面完成州級殘聯網路建設任務,促進信息化建設。
——建立全省殘聯繫統辦公自動化廣域網,實現業務數據、政務信息的網上傳輸。
——建立統一的殘聯繫統業務數據管理系統,並逐步加以完善。
——建立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利用國家殘聯繫統內部網路資源,實現殘疾人事業信息資源共享。
——實現與省政府專網的聯通,逐步實現無紙化辦公。
——進一步推動公眾信息網建設,擴大信息內容,開展網上服務,加大宣傳殘疾人事業的力度。
——加強統計制度管理,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推廣統計數據電子化,提高統計業務數據的套用服務。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州(地、市)、縣(區、市)信息化工作管理體系,完善基層信息化工作組織體系。加強信息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2、統一規劃,協同建設,分級管理、分步實施,建立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實現業務數據、政務信息網上傳輸。
3、逐步建立和完善綜合業務數據管理系統,做好信息化保障工作,促進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建設。
4、建立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省殘聯繫統間的信息共享與套用。做好殘疾人事業信息化服務的業務指導、標準規範和政策諮詢工作。
5、建設公眾信息網網站,促進政務公開,大力宣傳殘疾人事業,實現與省政府信息網聯網。
6、建立一支相對穩定、具備統計上崗資格、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的專業隊伍。按照中國殘聯統一部署,組織實施統計台帳建設,推進數據統計電子化。
7、積極倡導信息無障礙環境,推廣信息無障礙技術,建立信息無障礙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