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批轉省政府殘工委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制定的《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1-00284
  • 文  號::青政[2011]81號
  • 主題分類::其他
  • 服務對象::個人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2/3/16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青發〔2009〕15號)精神,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努力促進殘疾人事業實現跨越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統籌發展,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和《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十一五”發展綱要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省殘疾人事業全面快速健康發展。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檔案要求,出台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青發〔2009〕15號),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未來一個時期全省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各地將殘疾人事業納入議事日程,在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簽訂目標責任和考核年度工作時,統籌安排、同步實施。惠殘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完善,《青海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列入立法計畫,相關部門在殘疾人社會保障、城鄉醫療救助、職業技能培訓、法律援助、組織建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權益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礎。事業發展環境持續最佳化,人道主義思想廣泛弘揚,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深入人心,扶殘助殘善舉蔚然成風,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顯著改善,精神面貌煥然一新。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青海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各項指標全面超額完成,政府和社會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大幅度提升,殘疾人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康復服務成效顯著,通過實施重點康復工程,11.7萬人(次)殘疾人得到各類康復服務。生活狀況不斷改善,扶持農牧區10萬名貧困殘疾人發展生產改善生活,資助1.3萬戶農牧區貧困殘疾人改善家庭住房。培訓就業穩步推進,建立了殘疾人專場就業招聘會制度,舉辦了兩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4.7萬人(次)殘疾人接受就業培訓,新增城鎮殘疾人就業5956人,資助貧困殘疾學生4285人。助殘惠殘項目大力拓展,開展了青海人道助殘工程、0—6歲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殘疾人狀況監測、第二代殘疾人證換髮、殘疾人駕駛汽車、全國藏漢雙語聾兒語訓教材編譯等一系列重大工作。文體活動日益活躍,組團參加了上海世博會“生命陽光館”技能展示、全國特奧會等大型國際國內賽事活動,成功舉辦了全省第四屆殘疾人藝術匯演、全省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全省第三屆殘疾人運動會、全國特校聾人籃球西部賽區比賽、全國智力殘疾人桌球比賽,以及“全國助殘日”系列服務和“殘疾人文化周”等大型殘疾人文體活動。組織建設逐步規範和加強,州(地、市)、縣(市、區、行委)、鄉(鎮、街道)全部成立了殘聯,80%以上的村(社區)成立了殘疾人協會,縣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任務基本完成,省、州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全部列入國家建設規劃,目前正在加緊建設。廣大殘疾人發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克服種種困難,自強不息、勇於拼搏、超越自我,湧現了許多身殘志堅、奮鬥成功的感人事跡,在構建和諧新青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殘疾人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區域發展不平衡,仍然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已有政策措施落實力度亟待加強;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仍有較大差距,並呈現拉大趨勢,在基本生活、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殘疾人基層組織機構尚不健全,個別縣級殘聯尚未單列,殘疾人工作者、專業技術人才數量偏少;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還存在一些障礙,方便殘疾人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還不夠規範和系統;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二、“十二五”時期青海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十二五”時期,我省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青發﹝2009﹞15號檔案精神,以“跨越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統籌發展”為統攬,以國家支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和大力改善民生一系列政策的深入實施為契機,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立足基層、面向民眾,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要求,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強化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等基本需求的特殊性制度保障,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為構建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做出貢獻。
(一) 主要目標
———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參與和發展狀況顯著改善。
———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保障和服務能力得到提高。
———進一步完善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
———規範殘疾人組織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改善基礎設施,提高殘疾人事業信息化水平。
———系統開展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弘揚人道主義思想,最佳化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經過五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末,實現殘疾人人均康復經費投入、輔助器具供應配發率、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白內障復明手術醫治率、農牧區住房改造率和補助標準5個方面走在西部省區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將切實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作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激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創造社會財富、實現人生價值。
2、堅持突出重點、加快發展。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核心,將殘疾人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立足省情、講求實效、加大投入,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3、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將殘疾人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建立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各有關部門將相關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範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作用,支持殘聯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4、堅持整合資源、社會參與。充分挖掘、開發社會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培育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新風尚,倡導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
5、堅持統籌協調、分類指導。從各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率先發展,工作基礎相對薄弱的地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發展。
6、堅持解決當前、立足長遠。面向殘疾人民眾,優先解決當前殘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廣的實際困難;著眼長效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提高服務能力,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主要任務:
———逐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依法將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將生活困難殘疾人納入基本生活救助和專項救助範圍,使殘疾人基本生活有保障。
———按照“分類施保”的原則,提高殘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開展靈活從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貧困殘疾人按規定享受生活、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社會救助。
———確保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畫”,為5萬人(次)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依託社區,建設100個“社區殘疾人之家”。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完善落實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家庭“分類施保”政策措施,提高和改善這一部分特殊困難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2.在保基本、促提高的基礎上,探索和實施城鄉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專項補貼制度,實現最低生活保障與專項生活補貼相結合,保障和提高貧困殘疾人生活水平。
3.加強對殘疾人各項救助的制度銜接,推動將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疾人納入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專項救助範圍。
4.鼓勵和幫助農牧區殘疾人積極參加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全面掌握農牧區殘疾人特別是重度殘疾人基本情況,確保重度殘疾人參保由地方財政代繳保險費等特惠政策得到落實。
5、嚴格按照中國殘聯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陽光家園計畫的通知》(殘聯廳發〔2009〕14號)和中國殘聯《關於認真做好〈陽光家園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殘聯發〔2009〕12號)要求,積極協調落實配套資金,嚴格審批程式,強化檢查督導,打造“陽光家園”服務品牌。全面完成年度資助任務。統一使用陽光家園計畫標識,開展“陽光家園”示範創建活動。
6、以實施“陽光家園計畫”為契機,加快托養服務機構建設步伐,青南等地區擴大骨幹示範型和資源輻射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其他地區要創造條件全面推進。現有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業務發展、運行機制和人員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設和規範化服務,促進殘疾人托養服務持續健康發展。鼓勵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廣泛開展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採取有效措施扶持殘疾人居家托養,努力從政策措施、機構網路、服務標準、資金技術等方面全面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
7、在以西寧、海東為重點的東部城市群、以海北為主的環湖地區和具備條件的部分青南地區,依託當地社區,建設100個“社區殘疾人之家”,就近就便為殘疾人提供康復訓練、就業培訓、權益維護、文化普及、藝術訓練、體育活動等服務,使之成為社區殘疾人活動資源中心。
8、加大對玉樹災區的扶持力度,支持玉樹災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重建;積極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實用技術培訓,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障、就業援助、扶貧開發等特惠政策,保證災區殘疾人工作有崗位、居住有房屋、生活有保障。
(二)康復
主要任務:
———完善基層康復服務網路,加快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全面開展社區康復服務,4.8萬人(次)殘疾人得到及時便捷的社區康復服務;實施重點康復工程,為12萬人(次)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
———組織供應配發基本型輔助器具9.2萬件。
———推進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
———精細化實施項目帶動康復救助制度建設和提高殘疾人康復救助水平。
政策措施:
1、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教學校、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提供功能技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諮詢等康復服務,逐步縮小殘疾人康復需求與服務供給之間的差距。
2、加強康複製度建設與政策研究。積極配合中國殘聯做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的制定,努力推動我省出台實施辦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在殘疾人康復立法和制度建設上取得新的突破。加強殘疾人醫療及康復保障制度建設,積極將有關殘疾人康復的內容納入其中,擴大殘疾人康復服務受益面和長效機制的建立。逐步擴大納入醫保範圍的康復項目,將孤獨症兒童、聾兒語訓、助聽器驗配、低視力康復、假肢裝配、輔助器具適配、殘疾預防等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3、繼續組織實施康復人才培養“百千萬”工程,重點完成社區康復協調員的培訓任務。認真落實《青海省殘聯繫統康復人才培養規劃》。著力推動康復知識和技能進學校、進課堂、進醫院、進社區。積極申報康復諮詢師、輔助器具適配師、盲人定向行走訓練師等職種。做好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工作,全面實施培訓學分管理和社區康復協調員持證上崗。
4、加強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積極做好省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確定各級各類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定位、發展方向,充分整合資源,不斷加強康復機構的軟硬體建設。在改建或擴建省、州(地、市)、縣(市、區、行委)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時將殘疾人康復室納入改擴建計畫。全省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要按照《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基本標準》獨立設定康復醫學科,開展康復醫療服務。建立示範性社區康復站。將精神病防治科室納入州(地、市)、縣(市、區、行委)醫療機構建設規劃之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要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疏導、知識普及、輔助器具服務、轉介服務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服務。合理設定殘疾人兒童康復機構,州(地、市)級相應設立聾兒聽力語言康復機構。加強民政福利機構康復設施建設。
5、堅持典型引路、以點帶面,積極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市、區、行委)培育活動,探索和總結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做法和經驗,帶動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紮實、有效、深入地全面開展,在城市社區主要解決康復服務質量,在農牧區社區主要解決康復服務覆蓋面。不斷深化康復服務內涵,探索有特色、滿足社區殘疾人需求的康復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通過開展農牧區康復示範縣培育活動,突破農牧區社區康復工作,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
6、做好百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救治、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等國家重點康復工程,加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1萬例,0—6歲殘疾兒童人工耳蝸安裝、助聽器驗配、肢體矯治手術等搶救性康復項目2000例;開展成人助聽器驗配、盲人定向行走訓練、肢體殘疾康復訓練等1萬人(次)。為4250人(次)精神病患者提供醫療救助。加強各級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站)建設,推進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到家庭,供應配發輔助器具9.2萬件。
7、將殘疾人康復經費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專項彩票公益金中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困難殘疾人康復救助專項資金,用於聾兒語訓、腦癱兒童訓練補助、智障兒童訓練補助、孤獨症兒童訓練補助、肢體殘疾人康復訓練補助、輔助器具供應補助、精神病治療補助。鼓勵社會力量和私人投資興辦殘疾人康復機構,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康復體制,形成以國家康復機構為主、社會力量共同興辦的多元的康復事業格局。
8、加大對玉樹災區殘疾人和因災致殘人員的康復服務力度。加強玉樹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和康復人才培養。為玉樹地震傷殘人員及時安裝假肢、裝配矯形器,開展腦癱、智力、肢體等康復訓練,提供及時便捷的康復服務。
(三)教育
主要任務:
———把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提高入學率、降低輟學率作為重點和難點,努力使適齡視力、聽力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平均入學率達到85%。
———完成全省14所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的新(擴)建任務,將殘疾人特殊教育建設納入全省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殘疾人特殊教育得到進一步發展。
———按照國家普通高等院校關於招收殘疾人考生的規定,制定和完善我省的政策措施。
———採取多種形式,發展殘疾幼兒學前教育,提高殘疾幼兒入園率,擴大高中階段教育資源,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
———加大對殘疾學生的扶持力度。動員社會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開展形式多樣的扶殘助學活動,幫助貧困殘疾學生完成學業。
———大力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專業化程度較高的特殊教育師資隊伍。
政策措施:
1、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充分利用國家支持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完成全省14所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的新(擴)建任務。進一步完善以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特殊教育發展格局,加快普及並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採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跨區域招生、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智力殘疾、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同時,鼓勵普通學校接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就讀,努力提高隨班就讀教育教學質量。
2、建設專門的特殊幼兒學前教育康復機構,建立多部門聯動的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結合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的實施,鼓勵支持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康復和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幼兒學前康復教育。鼓勵、扶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
3、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鼓勵和扶持特教學校開設高中部(班),支持特教高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重點扶持省特殊教育學校、西寧市聾啞學校,進一步完善聾人和盲人的普通高中教育,並開辦與現有殘疾人高等教育專業對口的職業教育,發揮省會中心城市輻射作用,帶動周邊地區不斷提高教育水平。
4、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進一步完善國家招收殘疾考生政策,協調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學院適當放寬殘疾考生的體檢標準,為思想政治和考生成績符合條件的殘疾考生接受高等教育創造條件。拓寬殘疾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多種形式接受高等教育。
5、實行特殊教育財政投入政府負主責的體制,殘疾人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實行特教經費預算單列,在財政分配中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支出比例。實施“陽光助學計畫”,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復教育。幫助0—6歲殘疾兒童家長及保育人員接受科學的康復教育指導。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資助工作。通過國家助學項目和我省助學項目,將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殘疾學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部)或高等特殊教育學院就讀的殘疾學生,全部納入資助範圍。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資助活動。
6、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加快推進教師教育體制創新,高等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課程,鼓勵支持高等師範院校自辦或和省外院校聯合舉辦特殊教育專業。大力引進特殊教育學校畢業生到我省任教。依託省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特殊教育教師教育基地,形成教師教育平台,加快特殊教育教師培養,使特殊教育教師的學歷層次得到提升。以師德教育為重點,以實施教師教育網路計畫為抓手,堅持“面向全員,突出骨幹”的方針,組織實施新一輪特教教師全員培訓。積極開展普通學校教師師資培訓,不斷提高普通學校從事特教工作或擔負隨班就讀教師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根據國家規定落實並逐步提高特殊津貼,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深化課程改革,完善教材建設,加快教學研究,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四)就業
主要任務:
———加大殘疾人培訓力度,有就業要求和能力的殘疾人基本得到職業教育或培訓,為1萬名城鎮殘疾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
———採取優惠政策扶持措施,初步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長效性的殘疾人就業法規政策保障體系。
———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依法全面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穩定發展福利企業,積極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扶助農牧區殘疾人參加多種形式的生產勞動,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4000人。
———規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殘疾人就業服務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登記失業、求職的殘疾人及時得到職業培訓、職業指導。
政策措施:
1、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就業培訓。繼續以普通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為主體、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為補充,根據就業市場需求,開設符合殘疾人特點、適合當地需要的職業教育課程,依靠各類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為城鎮殘疾人提供職業教育與就業培訓,重點圍繞促進城鎮殘疾人就業,開展能夠獲取職業資格的培訓、與就業崗位能夠對接的定向培訓、有助於提升就業層次和實現穩定就業的培訓,切實提高培訓後就業率。州(地、市)、縣(市、區、行委)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的經費投入力度,並在生產實習基地建設、職業鑑定、就業安置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保護措施。支持殘疾人培訓機構就適合相關職業(工種)設立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站,提高殘疾人就業能力。
2、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殘疾人就業條例》。修訂《青海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調整完善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等殘疾人就業保護和促進政策。動員組織社會用人單位提供一批殘疾人就業崗位。將開發鄉鎮社區基層服務崗位作為幫扶殘疾人實現就業的重要領域,拓展適合殘疾人就業崗位,通過政府購買社區崗位,幫助困難殘疾人實現就業。
3、制定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規範》。進一步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和能力建設,紮實開展省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對州(地、市)、縣(市、區、行委)兩級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進行規劃和部署。加快建立就業服務信息網路,不斷提升就業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切實提高求職殘疾人和用人單位的滿意度。
4、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援助政策制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各級殘聯勞服機構要組織開展好就業援助月等活動,重點做好失業殘疾人、困難家庭和一戶多殘家庭中有就業願望殘疾人的就業援助工作。加大對高校殘疾畢業生就業和殘疾農民工轉移就業的服務力度,通過落實優惠政策、提供直接援助等措施提高就業率。
5、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福利企業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積極出台優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積極幫助有條件的地方開辦殘疾人福利性工廠,為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創造條件。研究探索促進殘疾人個體就業、自主創業政策措施。對有創業願望的殘疾人積極提供服務,給予創業培訓、創業資金等必要的支持,幫助一批殘疾人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
6、認真落實《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組織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技能鑑定考試工作,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的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培養培訓盲人醫療、保健按摩人員500名,鼓勵醫療機構錄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幫助有執業資格的盲人開辦醫療按摩所。
(五)扶貧
主要任務:
———全面詳盡掌握農牧區貧困殘疾人底數,針對性地研究制定殘疾人扶貧開發措施。
———協調解決好農牧區殘疾人享受優惠政策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貧困殘疾人家庭納入惠農政策、社會保障範圍,使因病、因災、因禍暫時貧困的殘疾人得到專項和階段性救濟救助。
———扶助初步解決溫飽的農牧區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穩定提高經濟收入;處於社會收入低層的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殘疾人通過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實現就業,縮小與社會收入平均水平之間的差距。
———為1萬名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農牧區殘疾人開展實用技術培訓。
———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基本解決城鄉殘疾人家庭住房困難。
政策措施:
1、進一步鞏固完善扶貧基地扶持模式,增強輻射帶動能力,使之成為農牧區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的有效載體;開展扶貧示範基地創建工作。
2、加大扶貧培訓力度,合理設定培訓項目,對1萬名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農牧區殘疾人進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扶貧培訓效果。就業培訓項目、就業培訓資金向農牧區殘疾人傾斜。
3、繼續做好康復扶貧貸款項目,確保康復扶貧貸款計畫落實,加強調研,總結經驗,推廣有效模式,努力提高康復扶貧貸款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
4、廣泛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動員城鄉基層組織、幹部、民眾、志願者結對幫扶農牧區貧困殘疾人。
5、加快推動城鄉貧困殘疾人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實施,將城鄉貧困殘疾人納入城鎮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農村困難民眾危房改造、遊牧民定居工程等建房項目,並密切結合扶貧開發規劃、移民搬遷、災後重建等工作,確保殘疾人家庭建房—資金足額到位,基本解決城鄉殘疾人家庭住房困難。
(六)文化體育
主要任務: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活躍殘疾人文化生活,發展殘疾人文化藝術。
———加強殘疾人民眾體育工作,促進殘疾人身心康復,提高社會參與能力。
———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在重大殘疾人賽事中爭取優異成績。
———廣泛開展社區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娛樂活動,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不低於60%。
政策措施:
1、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提供設施及信息交流無障礙服務。群藝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殘疾人組織、特殊教育學校、社會殘疾人服務機構等組織殘疾人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民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在各級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文化活動以及各類文化評獎、藝術比賽中,鼓勵和吸納殘疾人或殘疾人藝術團體參與。
2、以“殘疾人文化周”為載體,開展基層民眾性殘疾人文化活動;推進城鄉社區實施“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建成80個社區殘疾人圖書室。
3、省盲人閱覽室增加藏書量,加快書籍更新,配備輔助器具,進一步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支持各州(地、市)、縣(市、區、行委)圖書館普遍建立盲人閱覽室。
4、組建省殘疾人藝術團,舉辦全省第五屆殘疾人藝術匯演,探索建立殘疾人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選拔、輸送、激勵機制。鼓勵扶持殘疾人參加工藝、美術、書畫、攝影等藝術活動和創作,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
5、公共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為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提供便利。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舉辦全省、區域殘疾人體育展示活動。與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特殊教育相結合,在社區和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機構、托養機構等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基層單位廣泛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活躍各級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
6、發展殘疾人體育,提高殘疾人體育運動水平。建立優秀的殘疾人運動員集訓隊伍,壯大殘疾人體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隊伍。實施殘疾人運動員等級評定辦法,進一步加強殘疾人體育基地建設,加強殘疾人體育道德作風建設,解決退役殘疾人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和教育、就業等問題。
7、舉辦青海省第四屆殘疾人運動會,擴大影響,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組織參加第八屆全國殘運會、第六屆全國特奧會,爭取優異成績。
(七)維權
主要任務:
———注重政策研究,制定惠及殘疾人的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
———健全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暢通聯繫殘疾人維權的渠道。
———構建殘疾人法律救助網路,著力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體性的利益訴求。
———暢通殘疾人信訪反映和解決問題的渠道,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維護髮展殘疾人事業的和諧環境和社會穩定。
———加快無障礙環境建設,為2000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
政策措施:
1、深化政策研究和法規制定。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青海省殘疾人保障條例》、《青海省扶助殘疾人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出台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和無障礙建設等規章制度,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在涉及殘疾人的立法中納入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內容。尊重和保障殘疾人在相關立法和殘疾人事務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積極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及時制定和修改殘疾人優惠政策和扶助規定。加大保障殘疾人權益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協調和配合各級人大常委會、政協和政府職能部門開展執法檢查、視察,依法維護殘疾人的權益。
2、健全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加強省、州(地、市)、縣(市、區、行委)三級殘疾人維權工作機構建設,建立維權工作制度,規範維權工作程式。重視殘疾人維權幹部培訓。
3、做好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進一步規範省、州(地、市)、縣(市、區、行委)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務管理,加快鄉(鎮、街道)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建設,依託鄉(鎮、街道)司法所設立371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覆蓋面,確保殘疾人就近、就便得到法律諮詢和服務。積極推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構建設,不斷拓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和服務內容,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依法解決殘疾人切身利益問題。
4、重視殘疾人信訪維穩,健全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殘聯將殘疾人信訪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建立領導接訪日制度。暢通信訪反映和解決問題的渠道,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把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嚴厲打擊重大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5、加快無障礙環境建設。注重物質環境無障礙建設,提高建設質量和水平,強化無障礙設施管理。開展全國無障礙縣(市、區、行委)創建工作,在小城鎮和旅遊景區推廣國家無障礙建設強制標準。加快推進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既有道路、建築物、居住小區、園林綠地,特別是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已建設施無障礙改造。全面開展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為2000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普及無障礙知識,開展無障礙建設技術諮詢、人員培訓,加強無障礙推廣、宣傳與表彰。
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在公共服務行業推廣使用基本手語、手語翻譯、書面語交流等信息交流無障礙方法。指導各類社會公共服務機構、文體科技場館、旅遊景區開設無障礙視窗,設立明顯標識,公示相關服務內容。推動有條件的州(地、市)、縣(市、區、行委)在電視節目中加配字幕。
6、建立健全殘聯繫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委員在全省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7、規範殘疾人機動車運營管理。重視做好殘疾人駕駛汽車和燃油補貼發放工作。
(八)殘疾預防
主要任務:
———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路,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資源共享、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
———實施重點預防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政策措施:
1、制定和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開展婚前檢查,落實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工作,提高孕前優生人群覆蓋率,促進出生缺陷一級預防,進一步實施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畸形項目,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2、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探索建立衛生、人口計生、殘聯分工協作、共同推進的工作體系,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形成殘疾兒童早預防、早篩查、早轉介、早治療、早康復的工作制度,有效控制自閉症、腦癱、重度智力殘疾等先天殘疾的發生,有效控制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所引起的兒童智力殘疾的發生。強化計畫免疫和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大量減少傳染病致殘,將新發麻風病患者Ⅱ級畸殘率控制在20%以內。積極開展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規範管理,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病致殘。有效落實各項地方病防治措施,防止出現地方性克汀病新發病例、重度氟骨症患者、大骨節病臨床新發病例和急性、亞急性克山病病例。加強初級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內障手術能力,普及青少年視力檢查和眼保健,減少白內障、兒童盲、曲光不正等導致的可避免盲。規範臨床醫療藥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藥物不良反應的措施和不良反應的報告制度,減少藥物致殘。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控制、減少環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殘。重視精神殘疾預防,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
3、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組織好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做好新婚夫婦、孕產期婦女、有害環境地區居民、交通和礦山行業職工、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婚前衛生指導、諮詢和醫學檢查。
4、加強有關殘疾預防法規規章建設。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實施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建立殘疾預防的綜合信息網路平台和資料庫,開展致殘因素監控和殘疾預防對策研究。
(九)殘疾人組織、工作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
———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提高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願者隊伍,對全省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人員普遍輪訓一遍。
———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作用。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強殘聯建設,完善各級殘在線上構設定,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加強與殘疾人的血肉聯繫,切實履行職、能;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政策法規、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建立健全縣(市、區、行委)、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組織機構網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體系。加大對基層殘疾人工作的經費投入,積極爭取將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殘協殘疾人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根據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工作發展的需要,增加經費保障;縣(市、區、行委)級以上殘聯也應安排並增加對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殘協殘疾人工作經費的補助。落實解決好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工作補貼(報酬)。
3、縣(市、區、行委)級以上殘聯全部建立殘疾人專門協會組織,省、州(地、市)殘聯設立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機構,解決“經費、場地、人員”三落實問題。進一步加強專門協會規範化建設,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加強對民間殘疾人組織的聯繫、指導和支持。
4、加強殘聯幹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幹部隊伍建設納入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選好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做好殘疾人幹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工作,省級殘聯配備盲人、聾人專職理事,逐步配備智力、精神殘疾人親屬理事。深入開展殘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大州(地、市)、縣(市、區、行委)級殘聯幹部培訓力度。認真做好省殘聯及各級殘聯換屆工作。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5、加快培養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等專業人才隊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勵機制。建立優秀殘疾人人才庫。大力抓好專職委員的培訓,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對專職委員實行實名制登記,並制定培訓計畫,安排培訓經費,開展各類教育培訓,通過實際、實用、實效的培訓,切實提高專職委員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6、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展壯大助殘志願者隊伍。將志願助殘工作納入省級志願服務總體規劃,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願者招募註冊、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願助殘服務的專業化、常態化、長效化。助殘志願者註冊人數達到15萬人。
7、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積極作用。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培育自強典型。
8、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州(地、市)建成以康復服務為主、80%以上的縣(市、區、行委)建成以托養服務為主的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力爭在“十二五”期間推動形成社會化的殘疾人服務體系,為殘疾人接受康復訓練、機構托養、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服務。
(十)信息化建設和統計監測
主要任務:
———加強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套用和信息化建設,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
———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
政策措施:
1、建設殘疾人人口綜合數據管理系統,實現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身份認證和基礎信息,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客觀真實的基礎數據。繼續加強省殘聯和各州(地、市)殘聯網站資源和無障礙建設,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和完善殘聯繫統信息化標準體系。加強基層信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加強對下級殘聯信息化建設的指導與支持。
2、加強基層業務台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路化管理套用,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加強對各類統計數據資源的綜合分析。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定期做好培訓、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3、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條件,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完成年度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任務。
(十一)社會環境
主要任務:
———進一步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培育發展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有效機制。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建立省、州(地、市)兩級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聯動網路,完善新聞宣傳通訊員制度。組織好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的推薦、評選工作。持續推進“字幕工程”,辦好省廣播電視台手語新聞欄目和《殘疾人之友》欄目。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爭取有條件的州(地、市)電視台開播手語新聞欄目,廣播電台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殘疾人節慶日活動,廣泛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等扶殘助殘活動。大力宣傳“自強模範”、“扶殘助殘先進集體和個人”、“殘疾人之家”、“殘聯繫統先進工作者”的典型事跡,鼓勵更多的單位和個人關心、支持、幫助殘疾人,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2、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省紅十字會、慈善總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支持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發展,實施好“青海人道助殘工程”等殘疾人慈善品牌項目。鼓勵企事業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十二)對外交流與合作
繼續推進與國內外各類殘疾人組織、慈善團體和個人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有關殘疾人工作的先進理念、醫學技術和康復設施等。配合全省外事工作大局,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事業外事工作組織框架,做好涉及殘疾人工作領域的來訪和出訪工作,推進實質性合作,促進青海與國內外殘疾人組織的聯繫交流邁上新的台階。
四、規劃的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殘疾人事業是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和難點。實施好《規劃》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各地區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各部門要結合本規劃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地、各部門要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部門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綜合運用各種財稅支持手段,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規劃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制定規劃實施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各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規劃執行情況。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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