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等四個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玉樹州政府: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方案》、《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施工保障方案》、《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現場指揮調度方案》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等四個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
玉樹地震災後重建事關緊迫的民生問題和長遠發展,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區重建有力、有序、有效進行,保質保量為重建提供充足的建築材料,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充分發揮省內建材生產供應最大能力的前提下,取得國家有關部門全力支持的安排部署,結合青海省建材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和玉樹災後恢復重建所面臨的特殊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總體規劃,充分認識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的艱巨性和繁重性,充分考慮災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和生態系統的重要性,以及我省建材生產能力嚴重不足,玉樹當地主要建材基本依靠外部輸入的實際,按照以磚混、框架和鋼結構的抗震建設要求,積極推廣新材料;統籌兼顧玉樹災後重建和青海省正常建設的需要,採取集中採購供應和施工企業自主採購相結合的方式,為災後重建供應建築材料。
二、供應原則
(一)堅持以災後重建所需建材總量為依據,做好重建主要建材需求量測算,提早組織,加強儲備,保障供應。玉樹地處青藏高原腹地,建材資源嚴重不足,交通運輸能力有限,施工期僅有夏、秋季的4—5個月,而玉樹災後重建時間緊、任務重,重建建材必須早組織、提前儲備至玉樹,避免集中運輸給道路造成的極大壓力,乃至重建建材不能及時運抵災區,影響重建施工進度。
(二)統籌組織青海省及周邊省區建材生產供應。青海省政府牽頭,在工信部指導和支持下,協調全國相關省區市企業,定點、定量、定價、定時生產供應大宗建材為主,青海省企業生產供應為補充。目前,青海省建材企業生產供應嚴重不足,大多數建材均需依賴全國各地調入。因此,為確保玉樹災後重建建材的及時供應,青海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積極盡力擴大青海省可生產供應建材的同時,在工信部及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銜接全國生產能力強、供應能力大、產品質量優的企業生產供應,即定點;指定生產供應數量,即定量;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指定供應價格,即定價;在指定的時間周期內生產供應,即定時。
(三)集中採購堅持按法定程式進行,突出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加強對重建建材質量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重建建材安全、合格;加強對建材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防止哄抬物價,必要時對重建所需主要建材啟動價格干預機制。
(五)積極引進國內外利用玉樹資源和地震廢墟材料生產新型環保節能建材的技術、設備和企業,扶持青海省現有建材企業擴大生產能力。
三、需求情況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玉樹災區重建的部署,災區重建工作將用三年時間完成。據測算,建材需求情況如下:
(一)總體需求三年內重建建材約需水泥590萬噸、鋼材100萬噸、木材1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25億塊、牆體砌塊60萬立方米、門窗300萬平方米、牆地磚660萬平方米、玻璃220萬平方米、砂石料3200萬立方米、瀝青40萬噸、石灰130萬噸。同時,還需要數量不等的管材、潔具、電線電纜及五金製品等小宗材料。
(二)專項需求
1.城鄉房屋設施
規劃重建城鄉居民住房469.1萬平方米,約需水泥160萬噸、鋼材40萬噸、木材11萬立方米、新型牆磚20億塊、牆體砌塊49萬立方米、門窗258萬平方米、牆地磚578萬平方米、玻璃190萬平方米、砂石料2000萬立方米、瀝青3萬噸、石灰105萬噸。
2水利設施
恢復重建約需水泥5萬噸、鋼材8萬噸、木材1萬立方米、新型牆磚4萬塊、牆體砌塊0.4萬立方米、門窗0.4萬平方米、牆地磚0.4萬平方米、砂石料100萬立方米、石灰1萬噸。
3.交通設施
主要包括恢復重建縣鄉公路、國道214線、省道308線等,約需水泥380萬噸、鋼材12萬噸、砂石料1000萬立方米、瀝青22萬噸。
4.電力設施
恢復重建約需水泥5萬噸、鋼材30萬噸、木材1萬立方米、門窗08萬平方米、牆地磚08萬平方米、砂石料20萬立方米、瀝青5萬噸、石灰1萬噸。
5.公用設施
主要包括學校、醫院、辦公場所及城鄉道路238公里,輸配水管網450公里等市政基礎設施,約需水泥40萬噸、鋼材10萬噸、木材3萬立方米、新型牆磚4億塊、牆體砌塊12萬立方米、門窗40萬平方米、牆地磚80萬平方米、玻璃30萬平方米、砂石料80萬立方米、瀝青10萬噸、石灰23萬噸。
(三)年度需求
2010年約需水泥200萬噸、鋼材25萬噸、木材5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門窗80萬平方米、瓷磚160萬平方米、玻璃60萬平方米、砂石料1000萬立方米、瀝青10萬噸、石灰50萬噸。
2011年約需水泥200萬噸、鋼材50萬噸、木材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9億塊、牆體砌塊20萬立方米、門窗120萬平方米、瓷磚300萬平方米、玻璃90萬平方米、砂石料1500萬立方米、瀝青16萬噸、石灰50萬噸。
2012年約需水泥190萬噸、鋼材25萬噸、木材5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門窗100萬平方米、瓷磚200萬平方米、玻璃70萬平方米、砂石料700萬立方米、瀝青14萬噸、石灰30萬噸。
四、省內供應能力
通過對青海省現有符合產業政策的建材生產企業的調研,經產能挖掘和產量對接,青海省(主要是西寧市及周邊地區)僅可為玉樹災區提供少量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鑒於砂石料需求量大、附加值極低、遠途運輸成本極高、費效比倒置的實際,必須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立足玉樹,就地解決。
水泥:青海省現有13家主要水泥生產企業,年內為應急確保災區需要,可提供32萬噸水泥。三年內僅可向災區供100萬噸左右。
鋼材:青海省僅有西寧特鋼集團公司一家特鋼生產企業,生產特種鋼。但規格不齊、品種單一,三年僅能供給災區2.1萬噸。
木材:青海省無木材生產企業,必須通過省外採購供應方式保證供應。
砂石料:玉樹地區目前僅有依靠人工開採的私營個體戶11個,其生產規模低下、開採方式原始,年產能約100萬立方米。但玉樹當地砂石料資源富集,且災後重建砂石料需求量大。鑒於其附加值極低、遠途運輸成本極高、費效比倒置,靠玉樹區域外調入無經濟性,只能採取聯營或整合措施,迅速擴大規模、提升產能、增加產量,滿足災後重建需求。
牆體材料:玉樹地區年產紅磚不足2000萬塊,缺口極大,且屬國家淘汰工藝和產品。青海省內10家主要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總產能94億塊,2010年計畫生產各種標準磚81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本年度可向災區提供標準磚1億塊左右,三年內僅可向災區提供標準磚3億塊左右,牆體砌塊無供應量。
門窗:青海省僅有4家門窗生產企業,且規模小、產能低,無法滿足災後重建需要。
玻璃:樂都樂天玻璃廠年產玻璃140萬重量箱(按標準4mm每重量箱5平米),基本可以滿足災區重建玻璃需要。
牆地磚:青海省無專業化、大型化牆地磚生產企業。
五、缺口情況
目前,我省建材企業生產供應嚴重不足。通過對現有符合產業政策的建材生產企業的調研,經產能挖掘和產量對接,以西寧市為主的周邊地區僅可為玉樹災區提供少量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建材。大宗建材需從周邊省區調入。
(一)總體缺口情況
主要重建建材缺口如下:水泥490萬噸、鋼材98萬噸、木材14萬立方米、門窗300萬平方米、標準磚20億塊、牆體砌塊55萬立方米、牆地磚660萬平方米,及青海省企業不能生產的管材、潔具、電線電纜及五金製品等其它小宗建材。
(二)分年度缺口情況
2010年:水泥200萬噸、鋼材30萬噸、木材4萬立方米、新型牆磚6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
2011年:水泥200萬噸、鋼材40萬噸、木材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
2012年:水泥90萬噸、鋼材28萬噸、木材4萬立方米、新型牆磚6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
六、周邊省區建材產能情況
經與工信部及國家有關部門匯報銜接,工信部提供了甘肅、寧夏、陝西、四川、河南等臨近省區,共有97戶建材生產供應企業,具備供給建材產能。總計水泥9043萬噸,鋼材2800萬噸,木材1000萬立方米。其中甘肅省水泥1720萬噸,鋼材800萬噸,木材300萬立方米;寧夏區水泥485萬噸;陝西省水泥698萬噸,木材400萬立方米;四川省水泥252萬噸,鋼材1000萬噸;河南省水泥3704萬噸,鋼材1000萬噸,木材300萬立方米。
七、缺口建材生產供應保障措施
為確保建材及時足量供應,我們篩選了周邊省區產量大、能力強的17戶國有重點企業。年產能總計水泥5767萬噸,鋼材2800萬噸,木材330萬立方米。根據災後重建需求和就近供應的原則,按照水泥占其總產能的8%,三年為1292萬噸;鋼材占其總產能的5%,三年為390萬噸;木材占其供應量的5%,三年為50萬立方米,擬定了初步的分配計畫。其中:甘肅省6戶企業:水泥533萬噸,鋼材110萬噸,木材20萬立方米;寧夏區2戶企業:水泥84萬噸;陝西省3戶企業:水泥121萬噸,木材15萬立方米;四川省2戶企業:水泥200萬噸,鋼材140萬噸;河南省4戶企業:水泥400萬噸,鋼材140萬噸,木材15萬立方米。(所需建材數量、品種、規格、供貨時間及建議價格等詳見附表)。
八、供應方式
(一)按照大宗建材以青海省政府牽頭負責,在工信部指導和支持下,協調全國相關企業定點、定量、定價、定時生產供應為主的原則,做好水泥、鋼材、木材、牆體材料、玻璃、牆地磚等災後重建有缺口或不能生產的大宗建材的組織供應工作。按照總體和年度需求計畫,負責重建建材總需求量和各專項、各時段建材需求量的測算,組織青海省內相關企業盡力挖掘產能、加大產量生產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建材的補充生產供應和提早儲備工作。
(二)玉樹州政府負責組織生產供應砂石料,及利用當地資源和地震廢棄物生產供應新型牆材工作。
(三)根據青海省政府的統籌協調安排,全國相關省區市支持災後重建的建材,運抵青海省後,由青海省政府銜接好建材供應、建材運輸、公鐵聯運等相關工作,實現統一調度,均衡供給。
九、組織機構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工信部對災後重建建材供應予以指導和協調。在工信部的指導協調和支持下,玉樹災區重建建材保障工作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指揮部下設的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負責具體的建材保障工作。
十、工作職責
青海省政府負責與國家工信部對接,負責協調工信部調入青海省的重建建材的運輸銜接、儲備和供應,負責落實青海省內可部分供應災後重建的鋼材、水泥、牆材等建材的生產供應。
工信部予以協調和支持相關省區市大宗建材的生產供應。
玉樹州政府負責砂石料的生產供應,負責在玉樹州建廠生產牆體材料企業的生產供應。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方案
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後重建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根據國家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組和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運輸保障方案:
一、運輸任務
貨運方面:據預測,玉樹三年災後重建物資運輸總需求將達2300萬噸以上(不含本地採取的砂石料)。其中,水泥590萬噸,鋼材100萬噸,標準磚25億片(約625萬噸),砌塊60萬立方米,木材16萬立方米,門窗300萬平方米,玻璃220萬平方米,瓷磚660萬平方米,瀝青40萬噸等。前二年預計每年運輸1000萬噸左右,高峰期日均運輸量將達到10萬噸左右,以鋼材、木材、水泥、磚等建材物資為主,第三年運輸400—500萬噸,以門窗、玻璃、瓷磚、瀝青為主。
客運方面:據預測,建設尖峰時段災區施工人員將達10萬人左右,大規模建設帶來人員運輸量的大幅增長,每年4、5月和9、10月會有兩個單向運輸的客運高峰,每年建設施工期間的客運量預計將超過65萬人次,比2009年同期增長7倍左右。
上述運輸任務,幾乎所有的貨物和95%以上的客流通過公路運輸來完成,公路運輸還要為鐵路、民航提供集疏運任務,運輸任務十分繁重。
二、運輸現狀
(一)公路運輸分通道運輸需求量
地震災後重建人員、物資進入玉樹地區的主要通道有四條,分別為西寧——玉樹(G214線)、格爾木——玉樹(S308線)、石渠(四川)至結古(S308線)、昌都(西藏)至結古(G214線),各運輸通道情況及預測運輸量如下:
——西寧——玉樹(G214線):該線全長821公里,其中西寧至倒淌河段97公里為一級公路,倒淌河至玉樹結古段724公里為二級公路,設計能力為1000輛次/日,預計高峰期將達15000輛次/日,是災後重建人員、物資運輸的主通道。三年建設期約有90%(175.5萬人次)的人員和70%(1610萬噸)的物資運輸量。
——格爾木——玉樹(S308線):該線全長733公里,其中不凍泉至曲麻萊為三級砂路,曲麻萊至結古鎮為四級油路,設計能力為500輛次/日,預計建設高峰期將達2000輛次/日,是災後重建物資運輸的重要通道。三年建設期約有25%(575萬噸)的物資運輸量。
——石渠(四川)至結古(S308線):設計能力為500輛次/日,預計建設高峰期將達1200輛次/日,是部分人員和物資由四川方向進出玉樹的通道。三年建設期約有10%(19.5萬人次)的人員和5%(115萬噸)左右的物資運輸量。
——昌都(西藏)至結古(G214線):設計能力為500輛次/日,是由西藏方向進出玉樹的通道,預計建設高峰期將達600—800輛次/日。三年建設期僅有少量人員和物資進出。
全省現有8噸以上道路營業性貨運車輛7793輛、9.15萬噸,其中:西寧地區2376輛、3.31萬噸;海西地區1176輛、2.27萬噸;其它地區4241輛、3.58萬噸。運輸企業可投入重建運輸的大中型貨車約2500輛,50000噸,可調用的駐軍車輛800輛、8000噸。
全省現有營業性大中型客運車輛1890輛、66150客位。可投入重建運輸的大中型客車100輛、4500客位,西寧地區1033輛、36155客位;海西地區129輛、4515客位;玉樹州47輛、1880客位。短期可應急調用的車輛200輛。
結合玉樹重建運輸需求總量,綜合考慮省內其餘各地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對運輸的需求,要保證玉樹重建物資的順利供給和建設施工人員的正常輸送,今後三年專門用於玉樹重建的道路貨物旅客運輸運力基本需求分別為中重型貨車5000輛、130000噸位,大型客車140輛、6300客位,公交和農村客運車輛150輛。
(二)民航運輸
民航運輸目前只有西安經西寧至玉樹一條航線,為每日一班,每趟次可運輸人員約150人次。
(三)鐵路運輸
青藏鐵路公司目前用於倉儲、轉運重建物資的場站主要在西寧、湟源、格爾木、平安、海晏。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玉樹災區重建運輸保障工作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指揮部下設的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負責具體的運輸保障工作。
工作職責:
1.西寧市政府:負責組織、協調西寧地區各客、貨運輸場站的物資倉儲、裝卸轉運和社會運力動員保障以及運輸市場秩序的維護工作。
2.玉樹州政府:負責在結古鎮建設、管理三個大型臨時物資集散倉庫,負責組織足夠力量、配備裝卸設備,做好物資裝卸、倉儲和管護工作。
3.海西州政府:會同青藏鐵路公司負責組織協調格爾木等地客貨運輸站場的物資倉儲、裝卸轉運和社會運力動員保障以及維護運輸秩序。
4.省交通廳:牽頭做好災後重建運輸保障工作,並負責G214線和S308線的保通工作,做好運力儲備及指令性物資和人員的運輸組織,加強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5.省經委:負責災區重建大宗物資的統一採購及沿途運輸車輛的油料供給,及時向交通部門提供物資運輸計畫、傳送物資運輸信息。
6.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災區重建工程中房屋建築、市政工程所需建材的計畫編制,根據工程進度和需求及時向省經委和交通部門提供材料採購、運輸計畫和信息。其他工程如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分別由各專業廳局編制物資計畫,根據工程進度和需求及時向省經委和交通部門提供材料採購、運輸計畫和信息。
7.省民政廳:負責災區民眾和參建人員生活等方面物資需求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及時向交通部門提供物資運輸計畫。
8.省財政廳:負責按玉樹重建規劃做好運輸保障資金爭取、落實和結算等工作。
9.省公安廳:負責制定維護結古鎮道路交通秩序、保障G214線和S308線道路安全暢通工作方案,設立必要的交通秩序維護站點,配備必需的警力和設備,疏導交通、及時處理各類交通事故,確保運輸通道暢通、有序,會同交通部門共同做好公路超載治理工作。
10.省商務廳:負責組織協調災區民眾和參建人員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給,及時向交通部門提供運輸計畫。
11.青藏鐵路公司:負責制定災區重建期間鐵路運輸保障方案,在客運高峰期通過增開專列、增加運力等方式,保障參建隊伍及時抵青返鄉。負責西寧北貨運站、湟源貨運站、海晏貨運站、格爾木貨運站、平安驛貨運站等地公鐵物資轉運站的建設及物資裝卸、倉儲等工作,積極協調交通部門做好物資轉運的銜接等工作。
12.青海機場公司:負責制定災區重建期間客貨航空運輸保障方案,通過增開航班等方式,切實做好參建人員、緊急物資、重要物資和鮮活物資的運輸工作。
13.交通戰備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部隊、武警參與災後重建的運力儲備、調配和裝卸隊伍的組織等事宜。
14.省糧食局:負責組織災區民眾和部隊、武警官兵及參建人員麵粉、大米、食用油等的供給,及時向交通部門提供運輸計畫。
15.青海省軍區後勤部:根據運輸保障協調組的安排,負責做好玉樹災後重建期間駐軍部隊車輛的調派和管理。
(二)通暢保障
保持G214和S308線運輸大通道的暢通是如期建成新玉樹的關鍵。交通部門一要把公路的安全暢通作為運輸保障工作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好,組織足夠的力量加快公路病害處置、危橋加固、路基拓寬,實施保通工程,確保G214、S308線基本滿足災後重建三年運輸暢通的需求;二要負責做好玉樹災區重建運輸車輛通行證的發放管理,沿線各公路收費站要開通專用通道,確保災區重建生產和生活物資運輸車輛的免費快速通行。公安部門要按照結古鎮道路和G214線、S308線道路安全暢通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安排警力,積極疏導交通和查處違章,及時處理各類交通事故,確保運輸大通道的通暢、安全和有序。
(三)計畫保障
建立災後重建物資運輸計畫信息的銜接、溝通和報送機制。由省經委牽頭會同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根據規劃和恢復重建計畫組織開展水泥、鋼材、木材等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的集中採購,建立物資10天運輸計畫和3天運輸精確計畫通報制度。由運輸保障協調組建立人員、物資到發站情況動態信息預報制,為公路、鐵路、民航部門及時合理調配運力,開展均衡運輸和為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安置和組織物資裝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四)客運保障
公路、鐵路、民航部門要認真分析預測災後重建工作對客運量的影響及變化規律,全力搞好運力調度。要改進服務方式,保障參建隊伍和旅客走得及時、走得安全。交通部門要根據需要,打破常規,提高效率,以組織臨時加班和包車運輸方式增加運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同時,要加強與相鄰省區交通部門的溝通協調,必要時請求運力援助。民航部門要主動向民航總局匯報,加快玉樹機場的改造,提升運輸保障能力,爭取在客運高峰期和建設施工期增開玉樹至西寧、西安的航班,力爭儘快開通玉樹至成都、格爾木的空中航線,最大程度地滿足玉樹重建工作高效便捷的運輸需求,緩解公路旅客運輸壓力。鐵路部門要在客運高峰期加開客運專列,在建設施工期及時增加運力,保障參建人員及時抵青和返鄉。
(五)貨運保障
交通部門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部門協調”的道路貨運保障思路,全力抓好玉樹災後重建道路貨物運輸組織管理。一是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車輛。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動員省內外社會車輛參與重建物資運輸,並制定措施,積極引導鼓勵大型骨幹運輸企業與託運方開展運輸總承包等形式的契約運輸,保障運力需求。二是對大宗、重點建設材料的採用按照“省內供應、集中採購、援建單位自購相結合”的方式,均要求報送運輸計畫,實行集中統一運輸,確保完成指令性貨物運輸任務。交通部門根據省經委等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和援建單位提供的指令性運輸或批量運輸計畫,充分發揮骨幹專業運輸企業的作用,統一組織調配車輛運輸,統一審核和協調結算運費。三是做好運力儲備。以駐軍車輛和專業運輸企業為主體,其它社會車輛為輔的方式保障運力儲備,出現運力不足時,應及時協調周邊省份給予支援。
民航部門要做好緊急物資、重要物資和鮮活物資的運輸工作,必要時應調派貨運飛機運輸。
鐵路部門要做好疏導分流西寧地區中轉和集散物資、人員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緩解國道214公路線的交通壓力。
(六)基礎保障
1.青藏鐵路公司加快西寧北貨運站、格爾木貨運站、平安驛貨運站、湟源貨運站、海晏貨運站建設,會同西寧市、海西州政府做好站場管理及物資裝卸、倉儲等工作。
2.現場指揮部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會同玉樹州政府要抓緊在結古建設三個大型臨時物資集散場地,便於物資分類倉儲,為開展規模化均衡運輸,提高道路運輸冬季運輸效能,緩解夏季公路通行壓力,實現物資的冬儲夏用奠定基礎。同時,要採取有效措施,組織足夠力量、配備裝卸設備做好物資裝卸、管護工作,防止出現車輛積壓和物資損毀、被盜現象。
(七)服務保障
1.合理設定和建設應急運輸車輛維修救援服務網點。按每個服務點輻射200—250公里服務範圍為原則,在國道214線、省道308線的西寧、花石峽、玉樹、格爾木、曲麻萊5個地方設定專業維修救援服務網點,西寧、格爾木可充分利用現有服務設施和服務救援力量,其餘三個點為增設。各維修救援網點的設立充分依靠省內專業維修企業,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人員,面向社會公布救援維修聯繫電話,接受車輛維修救援。
2.省財政廳在積極做好向中央財政爭取玉樹重建運輸保障資金工作的同時,要根據省政府核定的運輸指導價格和交通部門規定的運費審核及結算手續,按旬及時為參與指令性運輸任務的企業結算運費,確保重建物資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
3.公安、交通部門在依法開展有關機動車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路政運政管理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加強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通過對超限超載車輛的超載部分不計運費等措施,確保公路、橋樑的安全,要樹立服務災區重建運輸保障工作的思想,努力改進工作方法,改善服務態度,提高工作效率。
4.省經委要安排石油銷售部門在G214、S308沿線臨時增設加油站,嚴格執行國家價格規定並保障油料供應。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施工保障方案
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程順利實施,根據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儘快組織編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現場實施指揮調度方案的緊急通知》(青震指〔2010〕8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及玉樹地震災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預測
按照玉樹災區重建工作部署,災區重建工作用三年時間完成主要任務。大量的城鄉住房、公共建築、市政、交通、水利、學校、醫院等項目將開工建設。據預測,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員為4萬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員可達6萬人。三年內重建工程建材需求約2000萬噸。大批工程項目的建設及大量施工人員設備的集中,給玉樹地震災區災後重建期間的供電、供水、供油、衛生防疫、後勤補給、建材供應、交通組織等方面的保障帶來巨大壓力。
二、保障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在省玉樹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各協調組和省州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確保工程施工順利實施。
(二)堅持統籌安排,有序施工。按照重建規劃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空間布局和開工時序,及時下達項目建設計畫,使各項保障工作相對均衡有序,避免大起大落。
(三)堅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從玉樹地區的地理位置、生態地位、氣候特點等現實情況出發,充分考慮玉樹地區環保要求高、施工期短、機器人工高原降效大的實際,科學編制各類計畫,合理調配參建力量,注重實際效果。
(四)堅持安全質量優先,注重實效。建立安全質量保障體系,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督促施工企業編制針對玉樹地區及工程特點的施工方案,強化工期保障措施,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和質量。
三、保障方案
(一)供電保障
玉樹州是全省唯一大電網未能覆蓋的地區,供電主要依靠境內現有的小水電。據測算,重建施工用電需7560萬度。根據電力部門的資料,重建前期通過現有水電站的恢復工程及周邊水電站向結古鎮連網,可以滿足電力供應需要。施工高峰期主要考慮330KV輸電線路供應電力。因此電力部門要加快實施大電網進入玉樹地區的各項工作,早日開工建設。同時施工企業要按照各自的施工負荷自備燃油發電機組,自行做好施工用電應急保障。
(二)供水保障玉樹結古地區生活和施工用水預計36萬噸/日。目前臨時保通供水能力約1萬噸/日,已有水井可供約1萬噸/日,缺口1.6萬噸/日。需再打4口水井,可基本滿足重建期間的生活和施工用水需求。同時,施工高峰期可部分採取消防車錯時取水送水、施工工地備儲水箱等措施,來滿足施工高峰期的生產生活用水。
(三)供油保障
據測算,施工車輛及機械設備用油料大約需4177噸。雖施工用油需求量不大,但由於各類物資運輸用油量較大,加之燃油發電機組用油,玉樹地區用油供應存在缺口,需要通過協調中國石油公司加大向玉樹地區的油料供應,來滿足施工期油料供應。
(四)醫療保障
玉樹地區原有醫療力量相對薄弱,在地震中又遭受重創。在玉樹各醫院恢復重建完成之前,現有一些抗震救災醫療機構要繼續提供醫療服務保障。同時要先行建設高壓氧倉等設施,為參建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施工企業要利用宣傳畫、板報、宣傳小冊子等多種形式宣傳預防高原病知識,提高每位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並在每個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和藥品。各參建單位要建立人員輪換休整或療養制度,確保參建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施工臨時住地保障
玉樹地區地形狹窄,用地十分緊張。特別是過渡安置與重建工程相互交織,矛盾更加突出。在結古鎮城鎮重建規劃編制中對施工臨時住地予以了統籌考慮,現已在規劃中劃定七個片區、總占地面積108萬平方米作為施工企業基地,考慮施工工地現場可安排部分板房、帳篷解決辦公和施工人員住宿,基本滿足重建施工需求。
(六)施工隊伍保障
玉樹災後重建工作得到黨中央、國務院及全國各地的重視和支持,目前已初步確定由部分中央企業及北京、遼寧等地進行對口援建。同時省內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參建積極性很高,現有各類企業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專業結構上,完全可以滿足災後重建工作的需要。除已經確定的對口援建單位、企業外,其他參建隊伍的選擇按照招投標的要求或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進行確定。特殊情況下經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亦可直接確定參建隊伍。
(七)施工機械保障
加強施工區域內機械設備供求信息發布。以施工企業自有設備和市場化租賃相結合,組織引進建築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在玉樹州設立租賃點,由施工企業自行組織租賃。施工企業配足中小型施工機具,並配備專業操作人員和機械維修人員,確保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八)後勤保障
據測算,重建期間施工隊伍需用糧食13600噸、食用油850噸、肉類2550噸、蔬菜類7650噸。目前玉樹災後商業功能恢復很快,重建期間商務部門加強後勤保障物資調控和組織調度,加之市場的調配力量,可基本滿足施工期間的需求。
(九)建材保障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將通過提前安排生產、加強採購儲備、強化計畫調控等措施予以保障。
(十)交通運輸保障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方案》對公路運輸進行保障。對於城鎮交通運輸,在施工高峰期採取劃定單行道、限制部分機動車輛在一定時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來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資運輸需要。
(十一)施工質量和安全保障
建立和完善政府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及企業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貫徹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為加強政府部門對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根據重建任務量,從省內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抽調監督人員赴玉樹地區工作,充實監管力量。重建工程項目全面實行工程監理制。
(十二)資金保障
財政等部門及建設業主單位要按照建設項目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項,防止截留挪用。物價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災後重建主要物資的價格監控,防止不合理漲價。
(十三)技術保障
參與重建的主要規劃編制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必須在玉樹地區派駐技術人員,負責相應的銜接協調工作,現場處理必要的規劃調整、設計變更事項,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規劃調整、設計變更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十四)應急保障
為應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交通運輸、建材供應、機械供應、質量安全事故、社會治安等突發事件,各協調組、對口援建單位、施工企業要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十五)治安保障
施工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包括相應的治安保衛措施。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必須確定治安保衛負責人,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並根據工程規模、性質等情況,建立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組織,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的監督管理。治安保衛負責人由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擔任,在工程開工前將名單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和施工現場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組織保障
玉樹災區重建施工保障工作涉及部門多,協調量大,為使施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協調落實災後重建工程施工保障工作。指揮部下設的規劃、項目管理協調組和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以及玉樹州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落實相應的重建工程施工保障事宜。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報告制度。各協調組要及時向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報告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和建議,經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二)協調會議制度。各協調組要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召開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安排有關工作。
(三)信息溝通制度。各協調組要建立與相關部門、相關企業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反映各方訴求,傳達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安排部署。
(四)監督檢查制度。各協調組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各項安排部署。
(五)宣傳培訓制度。對於災後重建工程參建單位及其人員,在進入玉樹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和高海拔地區生活知識教育培訓。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現場指揮調度方案
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程順利實施,根據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儘快組織編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現場實施指揮調度方案的緊急通知》(青震指〔2010〕8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及玉樹地震災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按照玉樹災區重建工作部署,災區重建工作用三年時間完成主要任務。大批城鄉住房、公共建築、市政、交通、水利、學校、醫院等項目將開工建設,大批勘察設計隊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將進入現場。據預測,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員為4萬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員可達6萬人。玉樹地區自然條件惡劣,平均海拔高,高寒缺氧;物資保障能力低,建築材料缺乏;運輸通道少,運輸難度大;施工場地狹小,作業條件差;設計、施工等專業人才短缺,組織管理能力弱;災後重建任務艱巨,時間緊迫,給災後重建工程施工帶來很大難度,必須重視和加強重建工程現場指揮調度,以保障重建工程的有序、有效實施。 二、現場指揮調度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一指揮。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通過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合理確定工程實施的空間布局和時序安排,引導工程施工相對均衡有序進行,並統一負責重建工程現場的指揮調度。
(二)市場調節,減少干預。行政措施與市場機制相結合,並主要通過經濟手段實施現場指揮調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的調配作用,尊重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不干預企業的內部安排和管理工作。
(三)以人為本,科學指揮。重建工程現場指揮調度應充分考慮當地的氣候特點,科學合理安排重建任務,保障參建人員的身體健康。
(四)加強協調,督促檢查。按照安排部署,協調地方政府、對口援建單位、災後重建部隊、武警等的關係,組織災後重建規劃的實施,督促檢查重建項目的落實。
三、參建隊伍選擇和建材、施工機械設備調度
玉樹災後重建工作得到黨中央、國務院及全國各地的重視和支持,現有省內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專業結構上,完全可以滿足災後重建工作的需要。
(一)確定的對口援建單位。北京市和中國建築總公司、中國鐵路工程公司、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公司對口援建極重災區;遼寧省和中國鐵路建設總公司對口援建重災區;我省部分地區對口援建一般災區。
(二)其它項目勘察設計和施工企業。在符合資質條件、具有高原地區建設經驗的省內外勘察設計和施工企業中,按照招投標的要求或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進行確定。特殊情況下經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亦可直接確定參建隊伍。
在我省從事工程建設的省內外勘察設計單位中,擇優選擇勘察、建築設計、市政設計、公路設計、水利設計的勘察設計單位若干家,承擔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方面的勘察設計任務。
在我省從事工程建設的省內外施工企業中,擇優選擇在房建、市政、機電安裝、公路、水利、裝修等施工方面實力較強的二級以上企業以及建築勞務企業若干家,作為參與重建工程施工和提供勞務,承擔一般災區和部分重點工程施工和提供勞務。
(三)工程監理單位。擇優選擇省內外從事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監理的10餘家監理企業,承擔重建工程建設的監理任務,以保證監理工作質量和隊伍穩定。
(四)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我省從事工程質量檢測的企業中,擇優選擇2—3家企業在玉樹地震災區設立檢測分支機構,承擔重建工程的質量檢測業務。解決玉樹地震災區缺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問題,保障恢復重建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充分發揮玉樹州當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作用,同時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協調從省內外選派若干有奉獻精神、身體健康、業務熟練、工作紮實的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參與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六)施工機械調度。加強施工區域內機械設備的供求信息發布。以施工企業自有設備和市場化租賃相結合,組織引進建築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在玉樹州設立租賃點,由施工企業自行組織租賃。施工企業配足中小型施工機具,並配備專業操作人員和機械維修人員,確保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七)建材調度。根據項目施工進度,提前落實建材需求量。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通過提前安排生產、採購,加強儲備、強化調控予以保障;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方案》對公路運輸進行保障。對於城鎮交通運輸,在施工高峰期採取劃定單行道、限制部分機動車輛在一定時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來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資運輸需要。
(八)創新重建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實施方式。對口援建的重建工程項目在符合規劃等前提下,實行項目管理公司或工程總承包模式的“交鑰匙”工程,其它重建工程項目在堅持統一規劃的原則下,由項目業主按建設程式實施。
(九)援建保障調度。強化現場組織調度系統,全力做好電力、油料、用水、場地等施工保障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施工建設中出現的問題,主動為援建隊伍提供生活補給和醫療防疫等服務。援建單位自行採購材料的運輸均要納入重建整體運輸計畫。
(十)重建項目行政審核。分別成立省級、州級和縣級玉樹重建項目行政審核大廳,按照省、州、縣項目審核許可權劃分,統一負責重建項目的相關審核工作。審核大廳由發展改革、經委、建設規劃、交通、水利、農牧、林業、國土資源、監察、統計、安監、消防、民宗委、文化等有關部門組成。各組成部門在審核大廳分別設立各自的重建項目審核服務視窗,按照現行職責許可權劃分,做好項目審核服務工作。
四、組織保障
重建工程現場指揮調度工作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指揮部下設的規劃、項目管理協調組和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分別負責相應建設任務的具體指揮調度工作。
各對口援建單位、大型企業、軍隊和武警在玉樹地區要設立辦事處或指揮部等機構,作為現場指揮調度的平台。參與重建的主要規劃編制單位、勘查設計單位等必須在玉樹地區派駐技術人員,負責相應的銜接協調工作,現場處理必要的規劃調整、設計變更事項,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
五、保障措施
(一)協調會議制度。各協調組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通報工作情況,溝通信息,及時協調解決重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為災後恢復重建項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務。
(二)計畫調度制度。各協調組根據重建規劃編制年度項目計畫、施工力量需求計畫、建材用量計畫、大型機械設備需要量計畫等,報災後重建工程現場指揮調度辦公室進行匯總,編制總體分年度各項計畫,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後實施。對口支援和社會定向捐建項目,要統一納入重建工程年度實施計畫。
(三)登記備案制度。凡重建工程參建隊伍、機械設備、車輛等,均向相應的協調組進行登記備案,建立台帳,並完善進入和清出制度,為重建工程現場指揮調度做好基礎工作。
(四)集中審核制度。重建項目行政審核事項必須在審核大廳內辦結。審核大廳各服務視窗之間要加強溝通,重大事項事先應進行協調。項目單位在各階段的申報資料和審核部門的審核結果通過審核大廳內部資料傳送系統實現資源實時共享。
(五)監督檢查制度。各協調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有關單位進行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協調的事宜,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六)信息溝通制度。各協調組要建立與相關部門、相關企業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反映各方訴求,傳達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重建工程建設方面的重要信息由指揮部統一向外界通報、公布。
(七)應急保障制度。針對建設過程中突發出現的施工隊伍、建材供應、機械供應短缺問題,安全事故等,各參建單位分別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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