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4-00275
  • 文號::青政辦[2014]62號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漁業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4/4/23
實施意見,總體要求,政策扶持機制,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生態畜牧業建設“三步走”戰略部署,第一步探索推進階段目標任務已全面完成,進入第二步提高完善階段。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工作,加快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利用2年時間,著力鞏固883個純牧業村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組建成果,全面提高合作社運行質量和畜牧業發展水平。鼓勵牧區半農半牧村和農業村按照生態畜牧業發展思路組建合作社,提高集約經營能力。到2015年,使883個純牧業村生態畜牧業合作社運行能力顯著提高,牧戶入社率提高到75%,合作社統一經營的草場、牲畜等生產資料比重達到50%以上,能繁母畜比例達到60%;半農半牧村和農業村以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為主體的新型畜牧業經營主體帶動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合作社有效整合的牧業資源比重達到40%以上,帶動農牧戶50%以上。
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創新畜牧業生產經營體制。各地按照“先發展、後規範、再提高”的原則,深入推進以股份制為主體,聯戶制、大戶制、代牧制為補充的基本建設模式,進一步加大牧區新型畜牧業經營主體培育工作力度,加大畜牧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力度,促進合作社儘快形成牧業資源最佳化重組、牧民按技能重新分工、收益按股權進行分配、生產要素按市場進行配置的格局,並支持合作社向聯合社發展。
(二)著力開展能力提升示範創建。按照“先提升、後認定、再扶持”的原則,2014年至2015年,採取縣級組織合作社進行能力提升創建、州級進行考評推薦、省級進行認定扶持的方式,每年擇優認定50至100個能力提升示範創建社進行重點扶持。通過合作社間的互評互比、共同促進,不斷最佳化合作社資源配置,提升合作社實用技術套用水平,完善合作社基礎設施。
(三)有序推進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組建。按照“自願、提質、扶優”的原則,結合培育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有序推進牧區半農半牧村和農業村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組建工作。各地要加強政策宣傳和示範引導,以股份制經營模式為主體,突出資源整合與規模經營,力爭達到組建一個、規範一個。
(四)全面實施大學生村官領辦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工作。在2013年啟動大學生村官領辦生態畜牧業合作社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從2014年起,每年選派100名大學生村官領辦生態畜牧業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大學生到合作社開展服務的獎勵機制和合作社引進人才、使用人才的用人機制,提升合作社運行和發展水平。

政策扶持機制

(一)切實加大資金和項目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生態畜牧業建設。各地要加強項目整合,將草原生態獎補、遊牧民定居、草原生態保護與治理、畜牧科技推廣與建設、草產業發展、農牧民培訓、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後續產業發展等政策、工程和項目向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傾斜,合力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
(二)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實施生態畜牧業建設考核獎勵政策,研究制定生態畜牧業建設績效考評辦法,每年對各地生態畜牧業建設工作進行考評。充分調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畜牧業建設的積極性,吸引更多牧民加入合作社開展生態畜牧業建設工作,逐步實現牧區所有行政村全覆蓋。
(三)強化金融和保險扶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畜牧業生產貸款擔保平台,簡化貸款審批程式,擴大貸款規模。加快推進牧區金融制度、產品和服務創新,促進土地、草山、林地承包權的有序流轉,激活牧區資本市場。鼓勵符合政策條件的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參與設立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等,通過貼息方式,引導合作經濟組織向畜產品加工、運輸、市場配送等領域擴展。健全畜牧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下的畜牧業防災減災保險機制。
(四)加強技術培訓。以合作社理事長、財務人員為重點,引進參與式培訓理念,與陽光工程等勞動力技能培訓項目相結合,由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提出培訓計畫,採取政府補助、牧民實地參與生產的中長期培訓方式,增強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實施能繁母畜補貼。在對合作社進行績效考評的基礎上,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資源重組率高、牲畜分群飼養的生態畜牧業合作社進行獎勵,用於合作社能繁母畜擴群,加快形成牲畜分類組群、能繁母畜比例合理、牲畜商品率高的畜牧業生產方式。
(六)加大高效養殖技術推廣力度。以牲畜分群飼養的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為主體,加大氂牛、藏羊高效養殖技術推廣力度,畜牧技術推广部門對畜種改良、飼草料種植和調製、牲畜營養調控、動物疫病防治、牲畜鑑定組群、草場劃區輪牧等技術進行組裝配套,建立起易操作、程式化的技術套用體系,全面提升合作社生產效率和畜產品供給能力。
(七)擴大畜牧良種工程實施規模。進一步加大省、州、縣財政配套力度,突出氂牛和藏羊,兼顧細毛羊、半細毛羊等良種羊,加強種畜場建設,不斷提升良種繁育能力。建立良種補貼機制,加大畜牧良種推廣力度,擴大畜牧良種推廣數量,使良種推廣逐步覆蓋整個牧區。
(八)全力推進有機畜牧業生產。以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為載體,著力加強有機畜牧業生產基地建設,建立起養殖全過程管理、監控、登記和質量追溯體系,將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建設成以養殖設施配套化、技術套用標準化、組織管理規範化、生產經營規模化、生態保護科學化為標誌的現代草地生態牧場,加快推進有機畜牧業發展。

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繼續全面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1〕61號)精神,強化雙軌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將生態畜牧業建設納入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工作績效考評內容。建立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績效評價體系,從實現規模經營的角度出發,每年對合作社運行情況進行評價,作為考核雙軌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安排相關項目建設的依據。
(二)加強合作社監管。各地按照“規範、公開、透明”的原則,切實加強合作社財務監管和審計工作,督促合作社定期公開財務收支情況,確保合作社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經營活 動。重大事項必須通過社員大會討論決定,切實保護好社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確保社員參與合作社經營的正常權益不受損害。除有條件配備專業財會人員的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外,其他地區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在各鄉(鎮)逐步建立起生態畜牧業合作社事務所或財務管理中心,採取合作社委託代管方式,解決合作社財務管理不規範、缺少財會人員的問題。
(三)深化督導宣傳。在繼續推行省級聯點單位對口督導各州生態畜牧業建設工作的基礎上,各地建立州級領導聯點督導各縣、縣級領導聯點督導各鄉(鎮)、鄉(鎮)負責人聯點督導各村的生態畜牧業建設逐級聯點督導機制。同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電視、廣播的藏語功能,開闢生態畜牧業建設廣播電視節目,擴大客群面,提高認同性。要結合“文化下鄉”活動,製作生態畜牧業建設系列叢書和聲像資料,進行廣泛宣傳,力求家喻戶曉。
2014年4月2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