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青海省質量興省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青海省質量興省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切實加強“質量興省”的組織協調,確保“質量興省”重點目標任務順利實施,省政府決定建立青海省“質量興省”聯席會議制度。現將聯席會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質量興省”工作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各地、各部門抓好貫徹落實。
(二)制訂“質量興省”工作年度計畫,提出工作目標和要求,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單位。
(三)協調和推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結合工作職責開展“質量興省”工作;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通報“質量興省”工作進展情況。
(四)溝通協調“質量興省”工作部門之間的重要事項,解決“質量興省”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五)研究確定“質量興省”工作開展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二、 成員組成
(一)聯席會議由省政府主管省長擔任召集人,主管副秘書長擔任協助召集人。
(二)聯席會議成員由省政府主管副秘書長、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旅遊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管領導參加。
(三)“質量興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質監局,具體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商定的事項。
三、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或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或委託協助召集人主持。
(二)會議議題和議程安排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報會議召集人審定。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等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落實通知。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商定的事項,會議紀要由召集人簽發。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檢查、督辦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並及時匯總反饋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主動研究“質量興省”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事項;要加強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深入推進我省“質量興省”工作。 附屬檔案:1.青海省“質量興省”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2.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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