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2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5年2月12日
簡介
正文
一、總體任務
2015年全省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圍繞促進生態保護建設、促進就業創業、促進提高生產和經營技能,突出新型職業農牧民、異地搬遷勞動力、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勞動力、城鎮化(轉戶)農牧民等重點群體,根據市場需求,創新培訓方式,強化培訓責任,實施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年計畫組織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15.58萬人(次),其中:農牧區勞動力12.89萬人(次),城鎮勞動力2.69萬人(次)。
二、計畫安排
培訓計畫分為一產農牧業生產技術培訓和二、三產就業技能培訓兩大類,包括四項:農牧技術培訓、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貧困農牧區勞動力技能培訓、企業職工轉業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詳見附表1)。
(一)一產農牧業生產技術培訓。針對農牧區勞動力,重點突出高原特色農牧業發展需要,提高農牧民特別是新型職業農牧民農牧業生產專業技能、農牧業經營管理和社會服務能力,全年培訓5.42萬人(次)。
農牧技術培訓。以提高農牧民科技素質、專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依託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牧職業院校、農牧科技推廣機構和殘疾人培訓機構,採取集中教學、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對農牧民進行系統的技能培訓。
(二)二、三產就業技能培訓。針對城鄉各類勞動力,堅持市場調節、政府促進、供需對接,以就業為導向,著重提升城鄉勞動力就業競爭力和創業能力,支持企業提高新招用及在崗職工技能水平,促進企業發展,全年培訓10.16萬人(次)。
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圍繞促進就業,結合企業用工需求和未就業人員培訓意願,以各地產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工種和創業指導為培訓內容,按不同工種規定的培訓課時,對城鄉各類未就業群體,包括退役士兵、殘疾人、服刑(戒毒)人員開展培訓。
貧困農牧區勞動力技能培訓。針對促進貧困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以提高貧困農牧民就業能力為主,實施職業教育和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及“雨露計畫”,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的目標。
企業職工轉業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以中小微企業、園區企業為重點,支持企業結合生產實際需求,直接組織對新招用員工開展崗前培訓,對在崗職工進行轉業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幫助企業提升職工技能水平,提高生產效率。
三、培訓重點
為確保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計畫全面落實,做好重點群體、區域的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突出10個培訓重點(任務分解見附表2)。
(一)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育。以青年農牧民為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型農牧民重點及系統培育、專業技能型農牧民培育和社會服務型農牧民培育,通過培訓使學員成為當地農牧業生產技術使用和推廣的骨幹。由省農牧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14000人,12月底前完成。
(二)草原生態管護員技能培訓。面向草原生態管護農牧民,以鼠害防治、荒漠化治理、防火等草原管護技能為主要內容,採取崗位培訓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技能培訓,通過培訓使學員適應草原生態管理崗位需求。由省農牧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4000人,12月底前完成。
(三)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含進城創業青年農牧民創業培訓)。圍繞促進城鄉勞動力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將準備創業和創業初期的城鄉勞動力納入培訓範圍,開展“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創業培訓項目,幫助有一定條件的城鄉未就業勞動力激發創業想法,掌握開辦企業、自主經營需要的基本程式和經營管理知識,提高創業能力;幫助創業初期的創業者,改善企業經營,擴大企業規模,帶動更多勞動力創業就業,培訓後創業率達到30%以上。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6550人,12月底前完成。
(四)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就業培訓。按照省政府實施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就業培訓工程的要求,組織開展能力素質、產業技能、自主創業培訓,及轉變擇業觀念的宣傳教育,通過培訓提升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到各類用人單位競爭就業和創業的能力。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農牧廳、省衛生計生委和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6840人,12月底前完成。
(五)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含貧困農牧區勞動力技能培訓和青年農牧民就業培訓)。圍繞促進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結合就業市場需求和農民工培訓就業意願,按照不同工種規定的培訓時間,依託“三基”建設、農牧民黨員雙育工程,動員農牧區黨員帶頭,對轉移就業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培訓後當期就業率達到75%以上。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開發局、團省委、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69700人,12月底前完成。
(六)三江源區城鄉勞動力促就業培訓。圍繞生態保護建設,結合三江源產業發展和城鄉勞動力就業培訓實際需求,側重旅遊服務、民族工藝品加工、交通運輸等當地產業發展相關工種,突出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農牧民就業創業,實施三江源區城鄉勞動力促就業培訓,培訓後當期就業率達到75%。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海南州、黃南州、果洛州、玉樹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17000人,12月底前完成。
(七)失地農民及勞務經紀人技能培訓。圍繞促進勞務輸出和提升失地農民就業技能,根據就業市場、失地農民及勞務經紀人培訓需求,組織失地農民技能培訓和勞務經紀人專項培訓,適當增加城市生活常識、家庭理財、依法維權等內容,培訓後當期就業率達到75%。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2500人,12月底完成。
(八)城鎮化(轉戶)農牧民技能提升培訓。針對轉移到我省中東部城鎮的農民工、省內已進城常駐的農民工、2020年前將要進城的農民工、在建制鎮的實際農牧民和轉戶農牧民,結合城鎮化建設開展技能培訓,並融入適應城市生活等相關知識,通過培訓提高城鎮化(轉戶)農牧民就業競爭能力,促進農牧民城鎮化,培訓後當期就業率達到75%。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5000人,12月底前完成。
(九)生態保護異地搬遷(留守)婦女技能培訓。以生態保護異地搬遷婦女為重點,根據農牧區異地搬遷和留守婦女實際需求,開展簡單易學、對改善農牧區家庭生活質量起到積極促進作用的技能培訓,並增加家庭理財、衛生保健等內容,通過培訓引導和培養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促進家庭和諧、社會進步。由省婦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負責,計畫培訓5000人,12月底前完成。
(十)園區企業用工培訓。圍繞園區企業新招用工培訓需求,由企業結合生產實際確定培訓內容,對到園區企業就業的城鄉各類人員進行技能培訓,通過培訓實現與就業的無縫對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西寧市政府、海東市政府、海西州政府負責,實現對園區企業80%新招人員進行培訓的目標,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全省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工作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教育、衛生計生、農牧、民政、司法、扶貧開發、殘聯、婦聯、團委等部門、團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推進城鄉勞動力三次產業技能培訓工作,協調整合有關培訓項目,加大項目落實力度。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分解培訓任務的計畫,明確責任主體、培訓方式、績效考核管理、經費保障等措施。培訓分解計畫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時,要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精心編制培訓預算,確保培訓資金按時足額撥付。
(二)注重方式創新。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對口援建平台,依託對口援建省市的優勢培訓資源,採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一要做好“兩個對接”。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就業為目的,採取多種方式,深入摸清培訓意願和培訓需求,做好與城鄉各類培訓對象的對接、與企業用工需求的對接。二要創新培訓載體。廣泛推廣企業用工直接培訓的方式,由企業對新招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實現培訓就業的無縫對接。落實校企合作要求,引導培訓機構緊密結合企業實際開展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城鎮有線電視、網際網路等各種傳播媒體,組織、動員城鄉勞動力收聽收看宣教節目,擴大技能培訓的覆蓋範圍。三要創新培訓模式。採取短期與長期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就近培訓與外地培訓相結合等多種方式,提高培訓的實際效果。
(三)強化質量監管。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培訓管理措施,全面推行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工作,落實培訓機構招投標制度,建立完善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成本、培訓質量和就業效果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支持優質培訓機構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落實培訓券和培訓合格證書發放管理制度,對培訓對象實行實名制管理,多層次開展培訓質量監督檢查,加強培訓機構日常管理,落實培訓激勵約束政策,提高培訓效益。
(四)實施績效考核。一要細化考評指標。各地、各部門要提高培訓資金使用、增強培訓實施和考核監督的針對性、精準性和實效性,以培訓資金投入產生的就業扶持效果為重點,從任務完成、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資金使用、質量監督和信息報送等方面逐項量化,切實做好績效考核。二要強化跟蹤問效。各培訓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培訓對象對培訓效果評價的衡量權重,通過隨堂發放調查問卷、重點走訪問詢、徵求從業單位意見等方式,了解培訓效果,評價培訓成效。三要突出培訓成效。一產農牧業培訓要使培訓人員能掌握一到兩項農牧業生產技術,提高生產效率;二、三產就業技能培訓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培訓後當期就業率要達到75%。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