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職業教育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2015年全省職業教育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職業教育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15年1月8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全面落實省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決定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4〕84號)和《甘肅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紮實做好2015年全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合辦學資源,最佳化院校布局
(一)最佳化中等職業教育布局結構。制定下發《關於整合辦學資源最佳化中等職業教育布局結構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在2015年5月底前制定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和布局結構調整方案,用2—3年完成資源整合。進一步加快省屬中職學校資源整合步伐。(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負責)
(二)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2015年3月底,完成省工信委管理的8所職業院校、省衛生計生委管理的2所職業院校歸口省教育廳管理相關工作。各級政府要儘快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專題研究和協調解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形成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工作合力。(省教育廳牽頭,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衛生計生委和各市州、縣市區政府配合落實)
(三)加快蘭州新區職教園區建設。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蘭州新區職教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4〕188號),整合蘭州市區職業教育資源,推進職業院校“出城入園”,按2015—2017年的建設周期,2015年1月編制完成總體規劃方案,2015年3月底前完成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並採取代建制模式按規劃要求開工建設。(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蘭州市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四)擴大職業教育辦學規模。2015年,通過合理確定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畫、推進中高職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大職業教育宣傳等措施,確保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職普比不低於4∶6,高職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50%以上,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省教育廳負責)
二、調整專業結構,增強服務能力
(一)適應發展需求調整專業結構。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鼓勵職業院校結合企業需求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結合深入推進“3341”項目工程和“1236”扶貧攻堅行動,圍繞全省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首位產業和富民多元產業,著力調整最佳化職業教育專業設定。自2015年開始,將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權下放學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省市相關部門要加強相應的指導和引導。(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農牧廳負責)
(二)改革創新助推城鎮化建設。推動省政府與教育部簽署《職業教育助推城鎮化建設改革試驗區共建協定》工作,推進國家職業教育助推城鎮化建設改革試驗區建設。積極爭取教育部等國家部委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我省職業教育綜合辦學實力、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城鎮化建設、助推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強化培訓推進扶貧攻堅行動。圍繞深入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強化甘肅省貧困地區“兩後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開展以縣為主、整體推進、全員覆蓋的職業技能扶貧培訓工程,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建立公益性職業農民培養培訓制度。幫助涉農地區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支持8所農林類中高職院校發展,扶持建設30個涉農專業點,為推進新型農民職業化服務。加快發展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積極爭取並落實好國家支持甘南、臨夏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做好教育部確定的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廣州工商學院對口支援甘南州職業教育合作項目,繼續完善藏區“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項目實施辦法,落實甘南州職業教育“一州一校”建設規劃的年度建設任務。(省扶貧辦、省農牧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甘南州政府負責)
(四)加強素質教育提升學生職業能力與素養。深化教學模式改革,堅持立德樹人,切實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強化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培養,培育學生誠實守信、積極進取、愛崗敬業的職業素養和人文素養。(省教育廳負責)
三、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中高職有效銜接
(一)改革考試招生形式和內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在2014年的基礎上,增加實施單獨測試招生的高職院校,提高單獨測試招生的錄取比例,確定部分高職院校開展推免錄取招生試點,完善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力爭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50%左右。(省教育廳負責)
(二)完善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在繼續完善“2+2+1”和“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的基礎上,試點推行中職直升本科“3+4”模式和高職直升本科“五年一貫制”模式,打通中職、高職到本科的一體化人才培養通道。(省教育廳負責)
(三)試點推動普通本科高校轉型發展。選擇確定省內3—5所普通本科高校開展向套用技術類型轉型發展試點工作。支持和鼓勵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選擇部分學科的套用型專業,轉型培養技術技能類人才。(省教育廳負責)
四、產教深度融合,增強辦學活力
(一)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年內制定我省加強校企合作的相關制度及落實措施。認真總結職業院校在推進校企合作、產教結合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機制。(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政府國資委負責)
(二)發揮職教集團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組建完成6個左右省級行業職教集團,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年內掛牌運行,提高職業院校職教集團參與率,確保年內達到50%以上。完善職業教育集團管理辦法,健全聯席會、董事會、理事會等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發揮職業教育集團在中高職銜接、校企合作、資源共享、產學研結合及職業院校教學指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旅遊局、省農牧廳、省政府國資委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三)完善現代職業學校制度。推動職業院校學校章程建設,2015年底前,高職院校要全面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中職學校要初步完成章程的起草工作。引導職業院校建立學校、行業、企業、社區等共同參與的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鼓勵職業院校建立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與學校領導、骨幹教師相互兼職制度。大力提升職業院校治理能力,完善體現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省教育廳負責)
五、堅持內涵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一)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按照“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要求,強化學校教學和企業實訓相融合的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實習實訓在教學中的比重,健全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完善各項支持政策,推進校企一體化育人,依託淘寶大學甘肅機構等社會力量,加快甘肅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培養。(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工信委、省商務廳負責)
(二)深化課程體系改革。建立專業標準和職業標準聯動開發機制,推動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三對接”,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在培養目標、專業設定、教學過程等方面有機銜接。(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政府國資委負責)
(三)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根據有關規定和職業教育特點,調劑核定公辦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給予職業院校教師聘用自主權,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設立“雙師型”教師專項補貼,授予優秀“雙師型”教師“隴原職教名師”稱號。提高職業院校教師高級職務(職稱)比例,加快在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制定職業院校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實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建立一批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專業教師每兩年專業實踐的時間累計不少於兩個月。研究提出“百名教師進企業”、“百名企業人員進學校”實施方案,選派100名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聘請100名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擔任專兼職教師。進一步加強與德國“漢斯·賽德爾基金會”等國際組織的合作,2015年繼續選派50名以上的中職學校專業教師和校長參加項目培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編辦、省政府國資委負責)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建成省級職業教育信息化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在選用教育部和其他省市已有資源的同時,建設我省50門優質網路課程,開發50套虛擬仿真實訓實驗系統,逐步實現教學資源“班班通”,學習空間“人人通”。(省教育廳牽頭,省科技廳、省工信委配合)
六、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健全發展保障機制
(一)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按照國家辦學標準,加快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標準化建設,重點支持中職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強化專業教師和新入職教師的培養培訓,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啟動省級示範學校建設項目,評估確定省級示範中職學校建設對象,專項扶持首批6—7所學校開展省級中職示範校建設。支持省內職業院校創新建設知名院校、特色專業和精品課程資源。(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
(二)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加快制定中高等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或公用經費標準,嚴格執行地方教育附加費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規定。從2015年起,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全部免學費。省級財政將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逐年增加職業教育專項投入,通過專項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重點支持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師資隊伍和信息化建設。市、縣政府財政也要相應設立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所屬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省財政廳、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健全就業和用人保障政策。積極創造平等就業環境,研究制定職業院校學生就業創業支持政策,黨政機關招錄工作人員不得歧視職業院校畢業生;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全面向職業院校畢業生放開。職業院校要在大中型企業建立“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人才培養和就業基地。從2015年起,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的畢業生,參加與所學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鑑定時,不再進行理論考試。(省人社廳、省工信委、省政府國資委負責)
(四)強化督導評估。2015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職業教育督導考核評估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職責的督導。把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研究制定中職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啟動每五年一輪的中職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和專業教學情況評價工作,實行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從2015年起用三年時間,在全省範圍內遴選培養100名專業帶頭人、教學名師,評選出50名職業教育明星校長和先進工作者,使其在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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