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根據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圍繞當前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結合社會公眾關切的熱點領域問題,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工作要點情況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各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責,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動。協辦和責任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重點工作落實到位。
請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省直各部門將制定的本地區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和本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分別於5月29日、12月10日前報送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對各級各部門落實工作要點情況進行督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
工 作 任 務 | 牽頭單位 | 責 任 單 位 |
一、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 | ||
1.政府工作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等信息公開 | 省編辦 (省審改辦)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2.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信息公開 | ||
3.行政審批事項信息公開 | ||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 ||
4.財政預算、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 | 省財政廳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5.政府採購信息公開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6.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信息公開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 ||
7.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開 | 省住建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8.征地信息公開 | 省國土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9.國有土地房屋徵收和補償信息公開 | 省住建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 ||
10.政府重點投資項目信息公開 | 省發改委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五)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 ||
11.社會保險信息公開 | 省人社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12.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 省民政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13.教育領域信息公開 | 省教育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14.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 | 省衛計委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六)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 ||
15.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 | 省國資委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七)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 ||
16.區域環境質量狀況信息公開 | 省環保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17.環境重點監管對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 | ||
18.民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信息公開 | ||
19.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 | ||
(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 ||
20.食品藥品重大監管政策、食品藥品安全監督信息公開 | 省食品藥品 監管局 | 省衛計委、環保廳、住建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21.食品藥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開 | ||
22.網上非法售藥整治等專項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公開 | ||
(九)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 | ||
23.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 | 省民政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24.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 | 省民政廳,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25.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 省民政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 ||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 | ||
26.細化主動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27.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28.政府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 | 省數字辦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 | ||
29.科學解讀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30.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 | 省政府新聞辦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三)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 | ||
31.加強各類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 省政府新聞辦,省直各部門,省經濟信息中心,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三、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 | ||
3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答覆各環節制度規範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33.推行申請答覆文書標準化文本 | ||
34.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 | ||
35.研究分析本單位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 ||
36.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37.做好信息公開統計工作 | ||
38.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輯和發布工作 | ||
39.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 | ||
40.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 | ||
4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辦理工作制度 | ||
42.探索在信息公開領域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 ||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 ||
43.加強信息公開專門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理順工作關係,減少職能交叉,為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 省直各部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 |
44.把信息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 | 省人社廳 |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