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深化對外貿易及投資體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深化對外貿易及投資體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廣上海自貿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推進我省對外貿易及投資體制改革,培育外貿新優勢,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現制定如下改革措施: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5-00057
  • 文  號::青政辦[2015]82號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4/16
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制定管理部門行政權力清單,推進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審批轉為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實行“先照後證”、“寬審批嚴監管”的新型服務模式。推進“單一視窗”建設,建立一口受理、綜合審批和高效運作的服務模式。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收費,制定收費項目清單。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流程,省屬企業的貨物進出口許可證簽發、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等行政管理事項全部進駐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條件成熟的市州下放加工貿易進口契約審批、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檔案備案等行政審批許可權;加快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落實以負面清單管理和準入前國民待遇為核心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全面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縮小項目核准範圍,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簡化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審批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准手續,對一般境外投資項目或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資質核准全面推行備案制。簡化境外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流程,放寬境內機構境外投資前期費用和境外放款管理,大幅簡化與跨境擔保相關的行政審批。
二、創新政府管理方式
  
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定青海省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公示辦法,推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建立健全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經營狀況審計、經營業績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進加工貿易行政審批改革,完善加工貿易企業準入和聯網管理,加強對加工貿易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行業信息服務和共享平台建設,實施各管理部門監管信息的歸集使用和全面共享。搭建商務信用信息公共數據服務平台,建立商務誠信考評指標體系。建立第三方專業信用評價機構,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評估認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構建法制化貿易環境。實施企業差別化信用管理措施,推進企業協調員制度,擴大認證企業(AEO)適用範圍。
三、促進貿易結構最佳化
   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支持企業開展內外貿一體化經營,鼓勵內外貿企業兼併重組和合作,培育大型國際化流通企業,推動各類外貿主體發展壯大,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推動藏毯、穆斯林服飾、牛羊肉加工、高原特色生物製品、新能源新材料和民族文化產品等特色優勢產品擴大出口,加快對外貿易與對外投資有效互動,帶動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基礎上,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新興市場。做強一般貿易,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擴大加工貿易比重,加快服務貿易發展,擴大旅遊、文化產品等服務貿易規模。建設產業特色鮮明的國家級和省級出口基地,培育區域性、行業性出口品牌。鼓勵有條件企業在國外設立批發展示中心、專賣店等各類國際行銷網路。完善出口產品質量檢測公共平台,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工業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著力提升出口產品質量。推進進口方式轉變,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穩定能源資源進口,推行“保稅倉儲+保稅展銷”進口館等模式,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
四、不斷創新商業模式
  
依託朝陽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具有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支撐服務和衍生服務體系及集貨源倉儲基地、展示銷售基地等為一體的多功能電子商務行業高地,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與服務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培育發展電商企業,推動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啟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工作,探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支付模式,搭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依託第三方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交易平台開展出口業務。鼓勵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外倉”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通過培育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探索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
五、推進通關一體化改革
   加快實施通關作業前推後移,推進口岸管理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落實報關企業“一地註冊、多地報關”,逐步取消許可證件指定報關口岸的管理方式(特殊商品管理需求除外),實現企業自主選擇通關口岸,實施貨物通關“一次申報、分步處置”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管理新模式。實施口岸管理部門“一站式作業”,全面推進關檢合作“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和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構建集約高效、協調統一的一體化通關管理格局,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推進曹家堡保稅物流中心(B型)、大通北川工業園西寧綜合保稅區、青海金陽光保稅倉庫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建設。推進中國(西寧)國際清真產業園、循化清真食品用品產業園、朝陽物流園建設,培育新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曹家堡機場貨運口岸建設,建設進境水果、肉類等檢驗檢疫指定口岸。
六、構建多層次貿易投資平台
   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建立產業投資基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組建集設計、布展、招商等功能於一體的會展公司,加強與國內外知名展覽公司合作,走市場化辦展之路。加入國際展協,擴大我省展會的國際影響力,吸引人才、資金、服務等要素流入,參與國際合作,實現多地辦展。促進展會產業聯動,擴大展會與產業的疊加和延伸效應。運用電子商務等信息化手段,構建專業、高端、高效的貿易匹配平台,為產銷雙方建立高效便捷的網上貿易渠道,形成“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打造“永不落幕”的國際展會。
七、強化財稅金融政策支撐
  
加大對我省企業自主品牌和特色產品出口、境外行銷網路建設、吸引外資、對外投資合作、省內出口基地建設、出口信用保險和開展“保稅倉儲+保稅展銷”等的財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以財政專項資金為主導的政府引導基金,擴大外貿發展基金規模和實施範圍。研究制定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規範出口貨物退稅函調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支持金融機構靈活運用流動資金貸款、對外擔保等方式,開展出口訂單融資、保單融資、銀團貸款等多種業務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有訂單、有效益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內保外貸等金融服務,支持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和開展境外併購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大力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簡化業務操作流程,幫助企業在貿易和投資中享受到跨境人民幣的便利和實惠。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對走出去企業開展保險業務。
八、健全組織協調體制
落實青海省政府與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合作備忘錄,完善全省促進貿易便利化聯席會議機制,制定政策並及時研究協調對外貿易及投資重大事宜,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與交流。加強與西北其他省區在“一帶一路”建設上的交流與合作,強化溝通協調,拓展合作領域,改進政策服務;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各省口岸管理部門合作,最佳化口岸通關環境,提高大通關效率,共同推進國際物流便利化。強化中介機構服務功能,推動其在行業信息交流、行業標準體系建設、參加國內外展會、推動行業自律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加強業務培訓,引進培養國際化人才,採用掛職鍛鍊等方式,促進外貿部門與省內外經濟部門之間的幹部雙向交流。完善我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貿合作圓桌會議機制,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交流,在條件成熟的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對外經貿聯絡處,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互設代表處,為我省和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合作交流提供信息和服務。在我國對外開放的高地—義烏市設立商務代辦處。改革目標考核機制,取消單純以進出口額為目標的考核,增加對最佳化外貿結構、培育新的增長點等指標的考核權重。進一步解放思想,更加重視開放、崇尚開放,主動研究問題、破解難題,營造開放、包容、進取的良好氛圍,提高全社會對外開放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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