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海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海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5.03.27
  • 實施時間:2015.03.27
(201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
1993年9月18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的《青海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條例》,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廢止。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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