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5月8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預防與控制病媒生物規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4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5月08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2002年3月1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5月8日起施行。
2002年3月1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5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預防與控制病媒生物工作,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
(1994年2月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的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人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鼠、蟑螂、蒼蠅、蚊子等傳播疾病的生物。...
十、青島市預防與控制病媒生物規定(一)刪除第十一條。(二)第十二條修改為第十一條:"消殺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病媒生物預防與控制的業務技術。"(三)第十七條修改為第十六條:"工商、衛生、農業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消殺病媒生物...
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能夠將病原體從人或者其他動物傳播給人的下列生物:(一)蚊;(...
蚊蟲的密度監測是蚊媒傳染病預警、預防,以及蚊蟲防治的基礎,也是評價蚊蟲防治效果的依據。2009年《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蚊蟲》國家標準發布後,在中國蚊蟲防治工作中得到廣泛的套用與推廣,為蚊媒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隨...
第十一條 責任單位和個人預防控制病媒生物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保持室內外排水管道、溝渠通暢,清除室內外積水;(二)實行垃圾分類袋裝化和垃圾存放、運輸密閉化,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三)糞池、糞缸應當加蓋密封;(四)及時妥善...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病媒生物的預防控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在工作、生活和居住環境中的老鼠、蚊子、蒼蠅、蟑螂(簡稱“四害”)及其它給人體健康帶來危害的傳染病媒介生物。第四條 病媒生物預防控...
1.本條規定了本辦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據。立法目的即科學、有效地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與傳播,改善城鄉環境衛生,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主要依據了《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河北...
第六條 市、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調查研究、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密度監測工作。監測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第七條 醫院、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機場、港口、火車站、長途汽車站、交通工具等人員...
(三)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檢查和監督指導;(四)組織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效果的考核;(五)協調各成員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六)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市、區愛衛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負責...
為科學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預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關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結合本市...
為預防控制病媒生物給人群健康帶來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州衛生健康委結合德宏州實際,牽頭起草了《管理辦法》。二、《管理辦法》編制依據和原則 (一)《管理辦法》編制依據《中華人民...
為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及《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國家病媒生物防控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株洲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全國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十四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指定或委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單位對單位和居民區進行病媒生物密度監測。被監測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監測,不得挪動和損壞監測器具。第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經營、使用的殺滅病媒生物藥品和器械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潮州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2月15日印發潮州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關傳染病發生與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申報省、市級衛生村要求鼠控制必須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準,另蚊、蠅、蟑螂控制不超過國家標準的2-3倍。第十三條 公共環境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所需經費,由當地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單位和居民戶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所需費用由各自...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要求參加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科學的消殺方法和合格的藥劑和器械,對病媒生物實施有效殺滅。第十三條 街道辦事處(片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居(村)...
(五)協調各成員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六)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市、縣(區)愛衛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第六條 市、縣(區)愛衛會成員部門按照以下分工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監督管理工作:(...
物業租賃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場所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費用,由其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擔。第九條 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防範和殺滅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場所的義務,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第...
第十六條 愛衛會工作部門應當加強對消殺藥物生產、經營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並檢查單位和個人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情況。被檢查者應當接受監督檢查。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