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81508
- 發布日期:1988-06-28
- 生效日期:1988-06-2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辦法。
《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辦法。檔案內容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做好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的《人民防空條例》和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6月2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1990年6月30日修改的《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和1990年2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青島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對檢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保護或鼓勵。第二章 建築規劃管理第六條 建築的規劃管理以《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按照城市分區規劃、專業規劃和詳細規划進行。
《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是一部山東省青島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88年04月2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
青島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站受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委託,負責我市七區五市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建站以來,共質監人防工程xxx個,人防建築面積xxx萬平方米,是一支專業配套、技術力量較強的專業監督機構,先後多次被省、市人防辦...
第二十六條城市應結合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國家三類人防重點城市和軍區、省確定的人防重點城市,可參照一、二類人防重點城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範圍和標準執行。防空地下室的建築面積在城市基建總指標內統一安排,不占用...
《餘慶縣城鎮建設規劃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試行)》是2009年12月10日餘慶縣作出的關於城鎮建設規劃區管理的檔案。中文名 餘慶縣城鎮建設規劃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試行) 發文單位 餘慶縣 發文時間 ...
依法履行中央國家機關(含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防主管部門的職責,加強對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使用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現將《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2008]4號檔案精神,落實國家四部委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提高城市防空抗災能力,做好軍事鬥爭人防應急準備工作,按照省人防辦《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四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及其他臨時性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為了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青島市政府組織開展了...
第一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結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護暫行規定》、《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於...
新建民用建築項目應按本通知規定的必建防空地下室面積修建防空地下室,其餘應建面積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五款規定:不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的,由建設單位按標準繳納易地建設費,進行易地建設。
2002年,根據機構改革意見,人防職能由區政府辦公室劃歸與區城市規劃建設局,人防辦與城市規劃建設局合署辦公。根據人防職能和上級有關要求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在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襲方案制定、防空警報設施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
易地建設費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用於人民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設、大中型平戰結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以及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改建和維修,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三條 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實行招標,但不適宜招標的除外。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
內容 第一條 為推進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規範防空地下室設施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結合...
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參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編制。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民用建築建設防空地下室的報建聯審,負責對防空地下室責任主體履行工程質量責任...
加強預警報知系統建設,實現防空防災警報數位化發放。(責任單位:市人防辦)五、打造綜合保障體系配套工程 41.加強統籌推進。數字青島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各級各部門規劃、項目、數據及行業一體化統籌。加強規劃統籌,進一步理順大數據發展體制...
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查設計方案時,應會同相關部門一併審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指標,不再單獨核髮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文書。合併規劃類審批事項,將“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應建防空地下...
《武漢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已經1998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1998年11月6日 武漢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
(一九八八年一月七日昆人防辦〔1988〕第1號)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人防委、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關規定(人防委字〔1984〕9號、城防字〔1985〕464號)和雲南省的實施辦法(雲建...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和《山西省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
第一條 為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強城市防空防災能力,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