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2010年11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30日青島市人民...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類別 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為推進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市政府組織對涉及機構改革和市場化、法治化改革、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共資源交...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行政處罰等條款的決定》是青島市人民政府1998年發布的一項決定。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行政處罰等條款的決定 發布單位 81508 發布文號 青政發[1998]137號 發布日期 1998-08-24 所屬類別 地方法規 ...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1998年8月24日青政發〔1998〕136號)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對過去發布的規章進行了清理。經審查,共有64件政府規章(見附屬檔案)或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或已被新的法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3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9.2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3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9.29 實施時間 2004.09.29 ...
2007年11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2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95號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11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於2017年12月13...
《青島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是青島市人民政府2022年公布的規章。青島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 (2022年4月1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91號公布 根據2022年12月15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了保障醫療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護人民健康...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2010年11月23日青島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3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的要求,市政府組織對現行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
《青島市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於1991年8月30日由青島市政府令第17號發布。《細則》共25條,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年6月4日,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修訂信息 1991年8月3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7號公布。根據2004年9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
(1991年12月31日青政發〔1991〕387號公布,根據1998年8月2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行政處罰等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8年2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20年8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第一條 ...
青島市公有住房出售暫行辦法 (1995年3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公布,根據1998年8月2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行政處罰等條款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加快住宅建設,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2007年11月2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對現行的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
青島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程式的規定 (1989年7月2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政府法制工作,促使規章制定程式的科學化、規範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規章系指...
(2011年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2號公布 根據2015年7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畜禽養殖行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現代畜牧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2024年6月,青島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青島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作出修改。修改決定 2018年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80號) 文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0號 省長 郭樹清 發布時間 2014年10月...
(2003年8月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8月1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保證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
青島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2003年8月1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公布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提高規章質量,根據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政府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
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下列市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天津市生活廢棄物管理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刪去第四十條。二、《天津市糧食流通管理辦法》(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9...
《青島市水資源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是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
《青島市生態公益林建設和保護辦法》在2005.03.30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
《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2017年10月28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做好法規清理工作的函》(國法函〔2017〕84號)和全省法規規章規範性...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在1999.05.1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的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7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於2017年12月13...
《青島市交通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是2011年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
《青島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在2002.12.02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
《青島市實施若干規定》於2001年1月18日經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
第十八條 市政府及各部門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並按照《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和《青島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解釋工作由文稿起草...
《青島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在2013.05.02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