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在1999.05.1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9年05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5月19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在1999.05.1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在1999.05.19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的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廢止《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等7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1998年8月24日青政發〔1998〕136號)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對過去發布的規章進行了清理。經審查,共有64件政府規章(見附屬檔案)或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或已被新的法律、...
青島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 (1991年11月26日 青政發〔1991〕332號)第一條為加強對托幼工作的管理,促進我市托幼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青島市行政管轄區域。第三條市和各區(市)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托幼工作。各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類別 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為推進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市政府組織對涉及機構改革和市場化、法治化改革、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共資源交...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幼稚園、託兒所。第三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托幼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托幼事業的統籌、協調、指導。青島市教育行政部門是本市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托幼管理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幼稚園、託兒所衛生保健業務的監督管理...
根據2018年9月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範學前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為了加強對公民個人舉辦幼兒班、託兒班(以下簡稱個體托)的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根據國家、省的有關法規和《青島市托幼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發布單位】青島市 【發布文號】青教字[2002]142號 【發布日期】2002-12-22 【生效日期】2002-12-2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
說明:以興辦經濟實體為民兵預備役提供經費的以勞養武制度已經取消,規定已不適用。 序號:19 規章名稱: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從嚴治理市容市貌的通告 發布機關及日期:1994年5月14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4]66號) 說明:現執行《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序號:20 規章名稱:青...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業經青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並報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現公布施行。2010年11月25日青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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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編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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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3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0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對有關市政府規章進行修改。 一、對《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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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報》等渠道主動公開本年度制發的市政府規章6件、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行政規範性檔案8件,廢止市政府規章1件。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進一步予以規範。不斷豐富解讀形式,升級政策解讀欄目,多角度對政府檔案和會議進行解讀,實現從“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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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依據《國務院工作規則》、《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2017年5月1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已經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
青島市城市中國小校校舍場地管理辦法(修正)(1989年7月21日青島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1月14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中國小校校舍場地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改 1995年4月8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為加強政府採購監管,規範採購行為,2012年2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青政辦發〔2012〕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政府採購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管采分離規定,完善政府採購運行機制;堅持應采盡采,不斷拓展政府採購規模和範圍;強化預算約束,進一步提...
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務新媒體賬號最佳化整合工作的通知》,督促引導各區、市以及開設多個政務新媒體賬號的部門,對其主管主辦的政務新媒體賬號進行最佳化整合。構建“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策公開矩陣,獲得省政府辦公廳通報表揚。做好《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和贈閱工作,全年發行公報24期。高標準、高質量建設政務公開...
為加快全市轉方式調結構步伐,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服務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魯政發〔2011〕37號)和市委、市政府 《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重要問題的意見》(青發〔2010〕10號),2012年2月2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以青政發〔2012〕9號印發《關於加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