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背景
20世紀40年代以後,
帕森斯的功能主義在
美國乃至全世界社會學界占據著絕對統治地位,適應美國
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帕森斯把社會看成一個
有機整體,它們由AGIL等四個有機部分構成,其中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在整個社會系統中占據一定的結構、承擔相應的
角色、發揮各自的功能。這正如
吉登斯所說:“在二戰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整個世界的社會學都為
美國社會學所主宰,社會學理論中深深地埋下了帕森斯的印記”。 然而,
社會結構和功能如此的完美性忽視了社會系統內部各組成部分的豐富性
特徵.因而往往也就表現為一種抽象的理論,顯然不符合20世紀60年代以後西方國家尤其是
美國的社會現實,這種理想主義的社會學研究方法所構造的“理想類型”引起了社會科學家們的嚴重不滿。其情形誠如
吉登斯所言:“現在回過頭來看。
帕森斯的
思想享有的
聲望未免太高,因為他那種抽象、含混的風格引起許多人的麻煩。”所以,反思社會學功能主義研究理路、尋求社會學方法論突破、構建真正能夠反映和把握社會現實的社會學研究方法就成了
帕森斯以後社會學家的共同心聲。因此,針對
帕森斯整體主義方法論。60年代初,以心理學為基礎的個體主義力法論
自然就應運而生,霍曼斯便成了開路先鋒。
理論淵源
為解釋
人類行為的基本形式,霍曼斯修改和吸收了
經濟學的
基本原理,特別是“經濟人”假設:人理性地算計自己在某一市場中行為的長期結果,並試圖在交易中獲得最大的
物質利益。霍曼斯認為,
經濟學的這一原理必須進行修改,因為:第一,人們並不總是追求最大
利潤,他們只是想在交換關係中得到某些利潤;第二,人在交換中並非常常從長遠著想或進行理性算計;第三,交換物不僅僅是金錢,還有贊同、尊重、依從、愛、情感,以及其他緊缺
物質產品;第四,所有的
人類行為都是交換行為,而並不是市場中才有交換行為。
霍曼斯還吸收了
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用來解釋
人類行為的基本形式。行為主義心理學家斯金納通過對動物的實驗觀察,認為一切行為都可以用“
刺激——反應”的公式來表示。霍曼斯把動物實驗的結果推論到
人類行為上,堅信
行為主義心理學對人類行為具有解釋力。
按照
恩格斯的理解,任何一種社會科學理論都是。建立在通曉思維的
歷史和成就基礎上的理論思維”,它總會有自己的理論基礎及理論來源。總體上看,霍曼斯交換理論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
第一,
古典政治經濟學以及馬克思的
經濟思想。霍曼斯的交換理論深受
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以及馬克思的
經濟思想的影響。斯密在
《國富論》中認為,商品之間的交換是自古到今一切社會、一切民族普遍存在的
經濟社會現象。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參加交換的各方都期望從中獲得報酬或利益,也就獲得是滿足自身的某種需要,這是
人類的本性,它“為人類所特有,而在其它動物中是找不到的。”馬克思也認為,
物質交往是物質生產得以實現的前提.
物質生產從來就是社會性的生產,它必須以許多個人共同活動為前提,而這種共同活動只有通過物質交往才能實現。所以,離開了
物質交往不可能有物質生產。
馬克思
恩格斯說:“生產本身又是以個人之間的交往為前提的。”生產力“只有在這些個人的交往和相互聯繫中才能成為真正的力量。”在
《資本論》中馬克思更是直接地指出,在
資本主義社會里人們只要“有50%的
利潤就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潤就敢冒受絞刑的危險。”馬克思從資本主義社會中最常見的商品開始,通過分析資本主義社會中商品的交換關係得出人和人之間的關係,也就是由
物質商品結構分析出
社會結構。霍曼斯發展了斯密和馬克思的這一
思想。認為交換不僅僅產生
經濟關係,交換促進了社會發展和社會進步,交換產生整個
社會關係,並由此形成
社會結構。
第二,文化
人類學家的交換
思想。19世紀末20世紀初
歐洲產生了一大批文化
人類學家,尤其是弗雷澤、馬林諾夫斯基以及莫斯等人對初民社會中形形色色的
經濟社會交換研究深深地影響著霍曼斯。弗雷澤認為,社會交換包括職位的交換,而這種交換也與宗教儀式、文化習俗息息相關。義大利阿里奇亞內米湖人為了獲得祭司職位必先破壞自己前任祭司所保護的橡樹樹枝後再殺死他就是一個奇特而很有說服力的例子。馬林諾夫斯基認為特洛布里安人的禮物“大多數是要求回償的,只有丈夫定期給
妻子的禮物卻是無償的”。
然而
馬塞爾·莫斯研究表明原始人之間禮物的饋贈都是以回禮為前提的,丈夫之所以送禮給
妻子其實是因為妻子向丈夫贈送了自己的肉體使丈夫得到了性的滿足。而且,原始人之間禮物的交換“不是以個體而是集體之間互設的契約和義務為條件的”。禮物的交換品種很多,包括“儀式、宴會、婦女”等。“
財富交換僅僅是其中的一項”,這樣的自願交換形成了初民社會的基本形態。文化
人類學家的田野調查研究使得霍曼斯堅信交換是所有社會普遺存在的一種現象,人類不僅能夠進行簡單的
經濟上的
物物交換。在此基礎上已經發展為非
物質方面的社會交換,交換成為
社會整合以及社會變遷的重要因素,通過交換可以揭示初民社會的
社會結構。
第三,斯金納的個體主義心理學思想。如果說
經濟學、
人類學啟發了霍曼斯
思想的形成.那么斯金納的心理學理論就直接成為他的交換理論不可或缺的理論資源。霍曼斯認為按照進化論學說,既然人從低等動物進化而來,低等動物的行為必然成為
人類行為的主要來源,因此斯金納對鴿子和老鼠的研究同樣適用於對人類行為的
解釋。斯金納認為,對人的行為研究應當專注於對其行為的檢驗與控制以及影響行為的條件,而不能僅僅只關注情感、價值和目標等。通過對“鴿子以及老鼠的研究”,斯金納發現動物接受某種報酬或獎勵以後就會願意重複某種特定的動作。而當報酬或獎勵取消以後動物趨向報酬的反應就會消退。由此可以發現動物的行動純粹是一種。
刺激反應行動”而不是一種。內省行動”。在他看來,人的行為首先是對外部環境的一種
刺激反應,人也會尋求酬賞而避免或減少懲罰,“刺激反應”行動方式和理念應當是
人類行動的
基礎方式。
與霍曼斯同時代的
斯金納的理論直接影響著他自己.並且構成交換理論的重要來源。可以這么說.沒有斯金納就沒有霍曼斯的交換理論.對此,霍曼斯也非常誠懇地指出:。我一直是斯金納主義者。”他認為斯金納的心理學理論的優點不僅是如何描述
個體行為的發生,還在於能夠為個體行為提供
科學的解釋功能,而這正是
社會交換論所需要的。
主要內容
這些理論命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成功命題。這是就個人的全部行動而言的。人的行動與
動物有著相似的地方,他要遵循報酬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個體的某個
行動越是經常受到報酬和獎勵,那么他就越有可能有經常類似的行動。因此,個人行動的頻率往往取決於得到報酬和獎勵的
頻率以及獲得報酬與獎勵的方式。霍曼斯進一步指出,頻率的有
規律性所獲得的報酬和獎勵要低於沒有規律所得到的獎勵和報酬。這是因為沒有規律的報酬或獎勵更具有意外性與
刺激性。
第二個是
刺激命題。在過去的某個時間裡.如果某一特定的
刺激或者一組刺激的出現會給某人的行動帶來某種報酬或獎勵。那么現在的
刺激與過去的刺激越相似,個體就越有可能進行類似的行動。因此,在日常生活領域,很多球星往往穿著固定顏色、固定號碼的衣服、保持著相對固定的髮型就在於這種顏色、號碼以及髮型曾經帶給他輝煌,使他獲得過巨大的成功,這種衣服和髮型就成了他幸運的標誌。因此只要出現同樣的衣服和髮型就能夠激發他的潛能。
第三個是價值命題。正如同
鴿子的某種行動可以得到食物的獎勵那樣.如果某種行動所產生的結果對一個人來說越有價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採取同樣的行動.反之。如果某種行動產生的結果使得此人受到
懲罰.那么他就有可能採取措施避免類似行動的發生.因此,在正常的人際交往過程中.人們常常會遵循
趨利避害原則.總要花費一些時間去選擇能夠獲得較高報酬、
獎勵即有價值的社會交往行動。當然.霍曼斯所講的價值不僅僅指
經濟價值也包含了社會價值乃至倫理道德價值因素在內.
第四個是剝奪——滿足命題。也就是獲得的報酬和獎勵遵循
經濟學上的
邊際效用遞減規律。這就是說,一個人在最近越是經常地得到某種報酬,那么隨著報酬的增加此人所獲得此報酬的滿足感和價值感就會減少。剝奪是指某人在得到某一報酬後所經歷時間的長度。滿足是指一個人在剛剛過去
時間里得到的報酬使他不再馬上需要更多的酬賞。霍曼斯的這個命題是對前三個命題的限定,即個人的行動與獲得報酬的滿足感必須把時間因素考慮進去。他說,如果一個人時常得到報酬,起初他會有非常滿足的
感覺,但此後這種報酬如果重複出現,其價值就會降低。其情形猶如一個非常飢餓的人吃第一個燒餅是感到極大的舒服,然而繼續給他吃第二個、第三個以及第n個
燒餅,伴隨著他越來越飽,那種舒服感和滿足感會越來越小,乃至消失。
第五個是攻擊——贊同命題。這個命題包括兩層
含義;其一,當某人的行動沒有得到他期望的報酬或者他得到了料想不及的懲罰時,他將被激怒並越有可能採取攻擊性行為,而這種行為可以發泄他的不滿情緒,因而對他來說有價值。其二。當某人的行動獲得了他所期望的
報酬,特別是報酬比預期的還要大,或者他的錯誤行動沒有受到預想中的懲罰,他都會非常高興,繼續做得到報酬的行動或者避免錯誤行為的再度發生。
霍曼斯認為,這五個命題是把斯金納對
鴿子以及老鼠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推廣到對
人類行為的研究與分析。行動者進行社會行動時之所以會遵循上述原理就在於人是一個理性的人,人的行動首先是一個
理性行動,於是在吸收斯密關於
“經濟人”假設觀點基礎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命題。
第六個是理性命題。
斯密認為人能夠從各種利益中選擇最大的
利益,以最小的代價實現自身的最大需要。斯密同時認為,
個人利益最大化的交換往往是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的,運用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就會實現個人選擇的最優組合,從而實現個人選擇與社會選擇的有機結合,使整個社會富裕起來。霍曼斯繼承了這一
思想,認為一個人在選擇採取何種行動時。不僅會考慮到價值的大小,還考慮行動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人們在進行選擇時總會選擇那些隨著獲利可能性增大其總價值也能夠增大的行為,包括初民社會中禮物的交換也是交換者
理性選擇的結果。霍曼斯指出,個體行動與否取決於成功與價值這兩個
因素,如果報酬的價值大但成功率小,這會降低採取這種行為的可能性;相反,價值小但成功率大就會增強這種行為的可能性,用數學公式表示就是:行動發生的可能性=價值×機率。霍曼斯認為人是有理性的
動物,他們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取決於方程式中右面
數值的大小。這一命題充分說明了在人際交往中,人們的根本目的在於獲得最高酬賞和
利潤。霍曼斯堅信,他的六個命題不僅可以解釋動物和個人的行動,而且也可以解釋整個
人類的行動,社會行動只不過是理性的行動者藉助於
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進行無數次搏弈最終達到“
納什均衡”而已。
主要評價
從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發現,霍曼斯的交換理論一改
帕森斯、
默頓等人巨觀分析
社會結構的傳統,借用
經濟學、
人類學以及心理學成果試圖進行微觀分析,也就是從個體需要、心理動機即人的理性出發得出社會交換的實質其實就是個人或者為獲得報酬或者為減少懲罰而採取的
理性行動。這對於重新恢復人的主體性、克服功能理論忽視人的因素具有積極的作用,他的理論因此被公認為是一個精緻的、完整的具有強解釋力的現代社會學理論。
同時,霍曼斯有效地運用了
經濟學、
人類學、
社會學以及心理學等概念和理論展開人際交往研究,從經濟理性出發揭示了人際交往、社會交換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交換的雙方各自獲得最大
利益,特別是提出了交換的經濟性、社會性、目的性以及主體性,這為解釋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社會交換行為提供了成功的理論範式。霍曼斯所講的報酬或獎勵已經遠遠超越了
傳統經濟學範圍,正確地指出這種趨利避害還包括社會的、情感的以及價值的“利”與“害”,即包括義務、
聲望、權力、友情等方面,從而大大拓寬了早期
理性選擇理論假設所包含的那種單一的
經濟理性假設,將經濟理性、社會理性和
價值理性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這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學理性選擇的發展起到極其重要的
作用。
而且,霍曼斯理論非常重視人的需要和情感在人際交往與社會交換中的
地位和作用,重視
理性人的
選擇性,指明了理性與非理性在人際交往中的作用,並以此為出發點試圖探討整個
人類社會的存在機制。這種將微觀互動與巨觀整合相結合的嘗試也為心理學、社會學研究開闢了新的
道路.事實上,霍曼斯的交換理論不僅為後來的布勞所繼承,而且也為理性選擇理論的集大成者科爾曼所吸收。當然,霍曼斯的交換理論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受斯金納心理學思維方式的影響,霍曼斯忽視了
社會因素在人際交往中的作用,過分誇大了人際交往以及社會交換中個人的目的與動機,而忽視了
巨觀社會結構對個體活動的制約作用以及個人對於社會結構的能動作用。
其次,霍曼斯混淆了動物為了生存而形成的本能行為與
人類的社會行為之間的界限,忽視了人類
生活、人類文化以及人類實踐活動的意義和價值。他把整個社會的關係簡單地還原為動物為了生存、純粹的本能的交換關係,忽視了人的社會性。把人們之間複雜的關係加以簡單化,用單一理論來解釋複雜的
社會現象,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看成是赤裸裸的交換關係,忽視了人們問的相互幫助、支援、無私
貢獻的行為,這顯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實上,正如
馬克思主義所理解的那樣,人是一個具有多方面屬性的社會性存在物.人之所以為人不在於其動物性和
自然本性,“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上它是一切
社會關係的總和”。同時
影響個體行動的
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個人為了生存而採取的本能的交換行為僅僅是其中的一個主要
方面。
再次,就霍曼斯社會交換理論的
實質而言,他為了一味地反對
帕森斯的功能主義,只介紹了處於微觀水平上個體之間所進行的社會交換原則,而沒有深入揭示建立在個體交換基礎上巨觀水平上的社會交換。這一點就為布勞、科爾曼等人所批判。布勞認為不能把複雜的
社會結構還原為簡單的
心理現象,由於社會事實具有與小群體完全不同的性質,因此心理學命題無法取代社會學命題去準確地把握和解釋
社會事實。
原則標準
“公平分配”是霍曼斯
社會交換理論的一個基本概念,也是社會交換的
基本原則。在霍曼斯看來,人們在社會交換中,都要對成本與報酬、投資與
利潤的具體分配比例做出判斷,或者說要算計
成本與報酬的比率,都希望得到的報酬或
利潤與付出的成本或投資成正比,誰也不會自願地、長久地進行“賠本”交換,這就是
社會交換中的“公平分配”原則。
在社會交換中成本與報酬的比率是否“公平”,是社會交換的參與者
主觀判斷的結果。判斷的標準有兩個,一是社會交換的參與者以往的經驗,二是社會交換的參與者的比較群體。前者是指人們在判斷交換是否公平時,主要根據個人以往的經驗。也就是說,人們總是以過去成功地從事某一行動時的
成本與報酬、投資與
利潤的比例為尺度,來
衡量現在或將來的類似行動。如果在現在或將來的行動中,
報酬或
利潤比過去下降了,行動者就會感到不公平。後者是指人們在判斷交換是否公平時,往往把自己的所得同那些與自己類似的人進行比較。人們傾向於更多地同那些與自己聯繫緊密的、比較相似的人進行比較,而較少同那些與自己比較疏遠的、不太相似的人進行比較。人們首先與之進行比較的人,就是與之進行直接交換的人。霍曼斯認為,從根本上講,社會交換應該是公平的,否則,社會就會發生混亂。
霍曼斯開創了系統地研究社會交換的理論先河,創立了
社會交換理論這一重要的
社會學理論流派,在社會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他對社會交換行為的理論分析,對我們有多方面的借鑑和啟示意義。但是,霍曼斯的社會交換理論也存在諸多的片面性和不足,特別是他的理論主要來源於
斯金納的
行為主義心理學,後者又是從
動物行為的研究中抽象概括出來的,霍曼斯把斯金納的行為主義心理學稍加改造用來解釋
人類行為,忽視了人類行為與動物行為的巨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