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交換理論

這個理論對社會交往中的報酬和代價進行分析。提出那些能夠給我們 提供最多報酬的人是對我們吸引力最大的人。而且我們總是儘量使自已的社會交往給自已提供最大報酬。為了得到報酬,我們也要付出報酬。因為人類社會的原則是互相幫助,別人給了你好處你要回報,社會交往過程因此可以說 是一個交換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交換理論
  • 適用學科:心理學
  • 適用範圍:社會心理學
定義,具體思想,報酬和代價的定義,對交往關係的評價,公平交換一一平等理論,公平原則,平等理論的假設,決定一個交往關係平衡的因素,社會規則,相對資源,最小興趣原則,

定義

對社會交往的研究中最具有影響的理論。

具體思想

報酬和代價的定義

報酬,一個人從社會交往中得到的任何有益的東西。報酬對每個人的意義是不同的。一件東西對某人是報酬而對另一個人則可能毫無價值。
報酬可以分為6類:愛、錢、地位、信息、物、服務。這6 類報酬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特別性和具體性。
一個報酬是誰提供的決定著報酬的價值。這就是報酬的特別性。愛的價值與提供的人有很大的關係,因此愛是一個特別性很 高的報酬。而比較起來,錢不論是誰提供的都是有用的,因而錢是一種特別性很低的報酬。 當我們說與某一個人的友誼是非同尋常的友誼時,意思就是說這種友誼關係可以給我們提供特別的,別人無法給予的報酬。
報酬的第二個方面,具體性將具體的和抽象的報酬區分開了。 具體的報酬是可見的、可聞的和可以摸到的東西,抽象的報酬則是看不見的,但同樣可以對人有用,如建議、社會肯定等。
代價是社會交往引引起的消極後果。某一種社會交往或人際關係可能要付出很大代價,這種代價包括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付出, 或者總是產生矛盾,或者受到其他人的反對等等。從事某一種社會交往還可能會妨礙我們進行其他報酬更大的活動,這也是一種代價。經濟學上把這稱為“機會成本”。

對交往關係的評價

社會交換理論認為,一個人對他與另一個人的交往或友誼所得到的報酬和所付出的代價是心中有數的。儘管人們並不特別去計算這些報酬和代價,人們主要關心的是某個關係的總結果,即總的來看,這種關係是使自己得到的多(報酬多於代價),還是使自己失去的多(代價多於報酬)。
當我們對於友誼關係進行評價時,常常會與自己經歷過的其他關係進行比較。常見的比較標準有兩種。
1.基本比較。這種比較反應表明一個人對某種關係的基本要求。即一個人認為在某種交往關係中自己應該得到什麼,對不同的交往關係人們有不同的要求,如對戀愛關係的要求與對同生意人打交道所發生的關係的要求就很不同。
對各種交往關係的要求是每個人對各種人際關係的個人觀點的反映。這種觀點可能來自於個體過去的經歷,也可能來自於別人的經歷(如小說、電影主人公的經歷)。隨著新經驗的增加,人們對各種人際關係的要求也會改變。
2.與另一種選擇的比較。也就是與另一種可能的關係進行比較。如你與現在男朋友的關係是不是比與另外一位追求你的男士的關係更多地給予你幸福和愉快呢? 即使你與現在的男朋友關係很好,但是如果你認為若與另外一位男士結合可能會給你帶來更多好處,你就會停止現在的戀愛關係。相反如果你認為與目前男朋友的交往並沒有給你帶來很多益處,但與別的男性結合情形可能會更糟,你就仍會留在目前的關係里。
3.尋求共同利益。在社會交往中,一方的活動總是影響著另一方的活動。當雙方的交往能給各自帶來好處時,交往就為雙方帶來了共同利益,而當雙方的交往只給一方帶來利益時,交往就產生了矛盾。如你在乘火車時,可能會與鄰座聊天,如果在你想聊天的時候,鄰座也正想找人說話,交談的結果就會使雙方感 到愉快,反之,會引起不快。
由此可見,社會交往是否能給交往的雙方都帶來利益,取決於雙方是否有同樣的興趣和目標。
當交往的雙方對許多活動都有共同興趣時,交往就會順利, 相反,就容易產生矛盾。總的來說,當交往雙方的生活背景和態 度、愛好等相似時,交往過程的矛盾就會較少,因為他們共同的 各種活動都能滿足各自的愛好。
當然,即使興趣很相同的朋友之間有時也會產生利益上的矛 盾。當矛盾產生時,雙方需要進行協商以找到一個使雙方都滿意的決定。
常見的協商結果是選擇一個不同的但可以使雙方都比較滿意的決定。例如拿到年終獎金時,丈夫想買一個錄像機,妻子想買沙發,但不可能都買,解決辦法(1)短途旅遊一次(雖不是雙方各自的要求,但雙方都喜歡旅遊);(2)今年買沙發,明年買錄像機。如何交往使雙方都取得利益是保持一個關係的重要方面。

公平交換一一平等理論

使人最滿意的社會交往關係是公平關係:人們不喜歡被別人剝削,但通常也不願占別人的便宜:公平理論是社會交換理論的一個分支,是對人們在交往過程中公平性的要求進行了概括。

公平原則

確定一種交往關係是否公平的原則有以下幾種:
1.平均原則 每人都得到均等利益。這是最簡單的原則。
2.按需分配。需要較大的人應該得到較多的利益,如一個家庭里可能把大部分收入都花在身患殘疾的孩子身上,因為這孩子需要昂貴的醫療費保持生命。
3.按勞分配。一個人得到的利益應與付出的貢獻成比例,多作貢獻的人應該得到更多利益。

平等理論的假設

平等理論有3個基本假設:
人在交往過程中都希望得到最大利益。
交往雙方通過建立平等原則,對利益平等分配,以使雙方的共同利益得到最大滿足。
當交往雙方感到不公平的存在時,會感到不舒適並 努力尋求公平的恢復。
當一個人感到交往過程中出現不公平時可能會想辦法去恢復公平。恢復公平的辦法主要有兩種:
從實際上恢復。如兩個同宿舍的同學應該分擔打掃衛生的工作。一個同學平常很懶,打掃衛生作得少,經過指出後,同意每天為宿舍打水,以彌補自己的過失。
以心理方式改變對交往關係的看法,恢復心理上的平等。那位懶同學可能以自己年齡小,體質弱為理由,強調自己做的打掃衛生的工作已經很多了,別的同學多做一些是應該的,因此不會改變自己的懶惰行為。
力量的平衡:在任何一種社會交往中,交往雙方都有自己的目的和偏愛的活動,並都希望對方能夠順從向自己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一個人有意地影響另一個人的行力、思想和情感的能力,叫作社會力量 (social power)。
社會交換理論的一個研究重點,就是對人與人之間力量平衡的研究。在一些交往過程中雙方的相互影響力是相同的。而在另一些交往過程中,社會力量則是不平衡的,雙方活動的大部分決定都是由一個人作出的,這個人在雙力發生矛盾時也總是占上風。

決定一個交往關係平衡的因素

主要有3個因素,社會規則、相對資源和最小興趣原則。

社會規則

社會規則往往決定著在社會交往的關係中誰的影響力最大。在工作環境裡一般人都懂得職位低的人要服從職位高的人的命令和決定。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則比子女有更大 的影響力量。在傳統家庭中,男人比女人有更大的權力。這些人的力量和權力都是來自於社會上共認的規則。

相對資源

資源是指任何可以幫助交往的雙方達到目的的東西。當交往的雙方所具備的資源不一樣時,占有較多資源的 一方就具有更大的力量。如夫妻雙方中,工資高、學歷高、工作好,或是漂亮的外貌都可以是一種資源,如果一方具備的資源大大高於另一方,具有高資源的一方就會具有較大的力量。

最小興趣原則

決定交往過程中雙方力量的另一個因素是,雙方對交往關係的依賴性。在一些交往關係中,雙方互相吸引,互相需要,因而力量是平衡的。然而,如果一方比另一方更需要建立或繼相互之間的交往關係,雙方的力量就會產生不平衡。對建立交往關係興趣較小的一方會占有更大的力量。這種現象被稱作最小興趣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對交往關係興趣最大、依賴性最大的一方,往往要處處服從另一方的願望以保待關係的繼續。
這種力量不平衡的關係往往對雙方都是不滿意的。它的結局只能是慢慢達到力量的平衡或者中斷。
社會交換理論幫助我們對社會交往中的人際關係有所了解。然而許多人對這一理論中的人際關係,特別是親人、朋友之間的 關係的解釋提出不同的看法。比如愛情關係可以只是一種報酬和代價的平衡關係嗎?難道一個人在幫助自己的朋友時一定要考慮對方是否能報答自己嗎?
儘管我們不願意承認我們與親朋好友的關係是一種交換關係,但是必須承認即使是在親密的關係中雙方對從交往過程中所能得到的利益也是有所考慮的,儘管這種考慮可能不是很明確,很清醒。另外,對於利益的交換的考慮在不同的關係中也有不同的顯示。在較疏遠的關係中,交換的痕跡較明顯(你替我值班,下次我替你),對於好朋友,則不太計較對方是否會報答自己的一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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